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信息”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方式,取得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立方”)核心股东刘宇明、李晓军等共计持有的星立方61.81%股份的表决权(该表决权享有的期限与一致行动的期限一致,且不低于三年)、董事会控制权,实现对星立方的实际控制。同时,南天信息将按照每股不高于3.64元的价格,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9,464万元认购星立方非公开发行的新股2,600万股,获得星立方28.5362%的股权,成为星立方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一致行动期限内,南天信息合计持有及控制星立方72.7162%股份的表决权,并占有星立方董事会中的多数席位。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收购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2018-062)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云国资产权[2018]147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的评估结果已经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备案同意,较2018年11月8日公司披露的评估结果无调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按照公司与星立方及其股东刘宇明、李晓军等签署的相关协议实施。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星立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备案,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份登记。如未获得备案,则存在交易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