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郑成月账号下留言:“捐款不用公布,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怎么看待网友的这种无差别捐款?

wiuyo


网友的留言“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也能看出郑成月在聂树斌案中不惧压力秉持正义之道,而收获的人心,网友为老郑的这种正义之举点赞,面对一些大V有“胁迫”老郑公布捐款去向,网友甚至有些“义气”的说辞,也能看出正义具有的感染力量。

从捐款人和被捐款人的角度来看,捐款人可以不用受捐款人公布捐款的最终去向,但作为受捐款人公布捐款去向也是一种善举,对于良善的进一步培护,因为我们也看到了很多捐款的去向不明,甚至被滥用掉的捐款,最终破坏了这份信任,不利于良善社会的建立。

老郑在聂树斌案中面对压力所做的事情,确是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为正义而做出的行为,社会应该好好滋养类似老郑的这种正义之心。而且老郑也第一时间表示会公布捐款去向,眼前当务之急是老郑先治好病。

你还知道哪些类似于老郑的这种正义之举?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老李有刀


这种捐款具有赠予性,不附带任何条件。那些要求公布明细的人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国家戏子当道英雄落泪的风气与这些渣子不无关系。



莫论国事


这种无差别捐款只能说明郑成月在网友心里得到了绝对的信任。大家愿意捐,大家给予他无比的信任,所以愿意他随便花这样的待遇可不是人人都有。

  1. 网友说的没毛病,我来在法律上解释一下。网友的捐款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而且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赠与。这种捐款在赠与之后,其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完全属于郑成月所有,其他人无权干涉。所以别说其他人了胡咧咧,就是捐款的网友本身也无权要求郑成月公开捐款使用明细。
  2. 当然了网友既然捐了,这种捐款又是自愿的,说明大家选择相信。如今社会套路满满,诈捐的也不少。可是郑成月不一样,他是一个老兵,大家看见了他病床床头的戎装照。大家也看到了他为了聂案水落石出所做出的努力。所以我们不会让英雄又流泪。并且他自己已经主动表示一定要公开捐款明细。
  3. 还是让道德绑架者一边凉快去吧。如有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捐款的没他,蹭热点的有他,这些人活该被怼。大家捐的,大家愿意,郑成月随便花。

律师独角兽


捐的钱是人们对郑成月的赠与,赠与人有权自行处置财产,他人无权干涉

聂树斌一案,长久以来一直不断的牵扯人们的心,如今这个多年的冤案已经沉冤昭雪,但是当初那些推进此案的幕后英雄们却因此而遭受了莫大的生活和事业上的压力,郑成月即是其中之一。

郑成月之前是办理此案的公安局副局长,多年以来一直顶着非常大的压力侦办此案,最终聂树斌被宣布无罪,正义来临。

然而,郑成月自己却因为在本案之中的一些事情而落下了疾病,如今不得不贷款来治病。让网友们纷纷唏嘘不已:如此英雄,到头来却落得如此下场,我们怎么能接受呢?于是一众网友、公益组织纷纷发起了对郑成月的捐款。

据称,目前捐款已经达到了百万元。

人红是非多,总是会有人不断的惦记着你。此时,有某网络大V发言称:需要郑成月公布所有的捐款使用的明细......

老罗想说的:捐款在法律意义上是捐款人对受赠人的赠与,且是交付之后即生效,那么这笔钱财已经是属于郑成月的了,那他是否有义务公开自己的钱财的使用方向呢?当然没有!当然,这里还有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即需要完成一定的条件之后,赠与才能生效。但是这个对于网友对郑成月的捐款不适用呀,通过各种平台捐出的钱,并没有要求说一定需要公布使用的明细。故,这笔钱只要一旦捐出之后就确实是属于郑成月的了。

换言之,老罗想问一句:这位大V,您捐款了吗?这百万元的捐款中是否有属于您的那部分呢?没有您的捐款,那您凭什么对别人捐给郑成月的款项指手画脚呢?

网友们捐钱给郑成月更多的是对英雄的敬仰和信任,莫不能让这些蹭热点的人给玷污了!


罗召均律师


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一些人,语不惊人死不休。某大V,你在这个时候提出这个要求是不是太冷酷、太无情了。

郑成月对聂树斌案件翻案,真正让我们知道了一句话的含义:“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他是一名英雄。在我们的观念中,英雄都是百毒不侵,玉树临风,手执长剑,像神一样的存在。但是,现实生活之中,英雄也是一名普通人,也是血肉之躯。而今,终于能为我们的英雄做点什么了,所以,网友捐款,希望英雄能好好的。

郑成月当年顶住多方的压力,冒着那么大的风险,侦破聂树斌案件,让世人看到正义,看到公正。现在郑成月身患9种疾病,非常危险,却没钱看病。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网友捐款给,就是对郑成月的赠与,郑成月当然是有权利自由支配这些金钱,所以,对于捐款怎么用,怎么花,公布还是不公布,这都是郑成月的自由。

现在网友捐款是想为英雄做点事情,为未来的自己做点事情。

祝郑老早日康复!


推推火


2005年,郑成月在侦办案件时,意外发现王书金案与石家庄奸杀案“有联系”,随后发现聂树斌案出现“一案两凶”,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无果后,郑成月向媒体披露了案情疑点。随后,聂树斌案得以正式进入公众视线。然而,这位推动聂案平反“功臣”却是晚景凄凉:2009年,在他49岁的时候,提前离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从此郑成月成为一个“闲人”。

赋闲在家的郑成月,身体状况并不乐观。据此前诊断,他患有尿毒症、肾功能衰竭、高血压等9项疾病。

2015年其妻子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0万元用于治病,由于未能按时还款,并从2016年冻结他全部工资至今。如今身患尿毒症等9种病的他,在病床上饱受煎熬。

大家都是冲着他是推动平反的幕后英雄,晚年遭受如此苦难而自发捐款给他。最近某位大V公开质疑郑成月的捐款用途。这其中也是牵涉很多问题的:比如很多人爆料说,一案两凶的王书金并不是聂树斌案的真正凶手,他只不过是为了活命怕被执行死刑,而说出一个命案,这样就能暂时延长自己的生命。另外有爆料人说:郑月成被牵涉多起诉讼案件,他的家就是被儿子经营公司不善拖垮的,所谓的贷款并不是为了治病。

对于目前网上的各种传言,我们也只是吃瓜群众,不做更多的评价。但是单单只看到这样的图片:一位老者,被病魔折磨,不冲着他是什么英雄或者普通人,都可以使用大众的捐款的,但是前提就是捐款一定要有明细,要有正确的用途。

郑成月表示,自己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还不清楚捐款的总金额,活动是网友们搞的,钱都会用在治病上。他表示,钱将全部会用在治病上,并说会公开捐款使用明细。

对此,郑成月的妻子表示,一定要公开账目,保留票据作为证据,不会让帮助他的热心网友寒心。


如意岛会理财


建议要求公开郑警官捐款的先公开看你捐了多少钱,我不是在乎你捐了多少,我在乎的你有没有良知。如果你实在要求公开,我也同样要求你公开你捐了多少的目的,是看你有啥资格说这话,网友们有说想怎么用的就怎么用,我是赞成的,让好人感觉到做好人值,就算是还债也算有利郑警官康复的一方面,毕竟欠着几十万心里没压力不着急吗?就算给他儿女用了,能让老郑没有后顾之忧也算是好人有好报的福泽绵长!中国正是缺少像郑警官这样执着的正义警察,以一生的代价换起了多少人的善良,而不着为成天为一己之利四处大放犬吠的人难道不惭愧吗?你又何德何能让郑警官这样那样的,俗话说人无完人就不要去鸡蛋里挑骨头,没事多想想自己良心还在不就足矣


随风132881393


郑成月不仅重病,家中欠30万外债,郑无收入工资,家中其实陷于绝境,有网友也提仪只能用于治病,不能用于还债。但广大捐款网友却表示:不受以往捐款用途束缚,怎么使用包括还债都无妨,一心只希望郑病好转。 让人感动。这次捐款,就像网友回荅的一样,己经超越了捐款夲身,更是一种对正义,对公正的呼唤,希望郑成月为〞人民警察爱人民〝的职责担当而造成的命运悲惨,得到社会的帮助,表达了人们对正义的渴望。它不同于单纯因贫而捐款,而是参与了一种捍卫善良正义保护好人的正能量,所以,款全项支配权利,捐款网友纷纷表达由郑家全权,广大网友发表对郑的关注支持和对涉及渎职行为的愤怒。


苏芬11


郑成月警官曾说过:“我是想让所有当警察的人都知道:

法律是人民定的!

法律是有尊严的!”

他做到了!他洗刷了一个21岁被判死刑的死囚长达23年的不白之冤。让逝去的灵魂得到安息,让蒙受失去爱子与他人白眼相待的家人能够挺起胸膛做人,能够为爱子光明正大痛痛快快地哭一回。能为儿子清白的一生而感到欣慰。

同时郑警官也捍卫了法律的尊严,让我们可以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正义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此言不虚!

正是因为有了像郑成月这样的警官护佑在法律的周围,法律才显得那么的威严,那么的有力量,那么的有尊严。法律只有给人以尊严,它自己才有尊严。不要让聂树斌案件重演,不要冤死清白人,否则谁还会再相信法律的正义,法律的公平。

记得2010年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昭雪,让已服刑多年的他自由了,国家赔偿65万元,却买不回他美满的家庭,和宝贵的年华。记得,当时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所有媒体,人民群众,大家都发出同一个声音:不希望此类冤案再重演,还法律以正义。没想到聂树斌案再次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瑕疵,幸亏有郑警官这样的好警察,才让法律的尊严得以维护与昭彰。

郑警官翻案让一些领导丢了颜面,丢了政绩,因此他们这些法律上乱作为的伪君子便对郑警官打击报复,穿小鞋,使拌子。让他本来多病的身体更雪上加霜。

他们冻结了他和其爱人的工资,封了他的房产,本来有糖尿病的他住院吃药都成问题。因此网友们捐钱,让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原因?有几个人能有这种待遇?这是因为我们不想让好人寒了心,不想让维护我们生命尊严的法律守护神对人间的正义失去了信心,失去了继续做好人的无限热情。

我们想让好人长命百岁。您给予了我们正义的曙光,正义的尊严,我们怎能不还您万千支持,掌声阵阵呢?您的安康就是我们心中最大的牵挂,您是法律尊严的维护者,您只有青山不老,康寿如日月,法律才能正义万年存!给您的钱,该怎么花,您就怎么花 ,不仅因为我们对您绝对的信任,还是因为我们希望您活好。因为,我们永远相信:好人一生平安,平安一生,好人!

郑成月警官,您受委屈了!不哭不流泪,我们懂你,法律尊严的护佑者。今夜,我们默默地举起大拇哥为您点赞!真棒,我的郑警官!无差别捐款,你最配此殊荣!





西瓜笑笑生


每个人都可以代表自己,但不要随便代表别人!“我们”这个词不要随便用!

题主的问题中称郑成月是“聂案真凶发现者”是有问题的,最初很多媒体也是这么称呼的,但你要仔细看会发现现在已改为“聂案推动人郑成月”。后者应该更客观准备。

郑成月披露了王金书是聂案真凶的消息,对于推动聂案翻案确实有巨大贡献,如果没有这个披露,聂案恐怕没有那么大关注,一些原来办案的疑点也未必能引起足够重视,最终翻案,这个是事实。但是,以现有证据来看,虽然王金书犯了多起案件罪大恶极,但确实也没有足够证据证实王金书是聂案的凶手。所以现在聂案翻案了,王金书也没有被认定为聂案真凶,反而因为这个案子的原因一直没有被执行死刑。聂案目前应该处理未破案状态。


有人说法院故意不认定王金书是聂案凶手,这个说法没道理。法院都能给聂案翻案,认定王金书为凶手不存在那些障碍,只有证据障碍。有人猜测,现在口口声称自己是聂案真凶的王金书一旦真被认定为死刑,可能会立即翻供说自己不是凶手。不管是承认自己是凶手还是否认自己是凶手,王金书的目的无非是继续活着。当然,说这些可能有些偏离本题。

回到这个问题,有人说“我们捐的钱你们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这个说法显然有些相当然了,该不该公开捐款用途?这种事儿应该遵重捐款者的意愿,如果每一个捐款人都本着最大的信任不要求公开,那当然可以不公开。但这个意愿不是某一个捐款有可以随便以“我们”的姿态来代表其他人的。


从正常角度来看,以一定目的为由募捐,还是应该公开用途和账目的,这是诚信的表现,也是对广大捐助者负责的表现。我国的募捐制度还不完善,捐到慈善机构担心不被用到需要的人身上,直接捐给个人又怕没有监管被骗。这两种情况以前都出现过。目前暂时也没有完善的规则去制约。在制度不完善前,乱象是必然的。


现在网上给郑成月捐款的人,既有如图片里提到的这样称完全信用不用公开的,也要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我觉得还是公开为好,很多事儿还是放在阳光下为好。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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