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家元首为什么是总督,而不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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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加拿大本土并没有君主居住,然而加拿大却是名副其实的“君主立宪制”政体

。首先,总督并非加拿大的国家元首,真正的加拿大国家元首是英国君主,而总督只是代英王象征性行使元首之权。虽然名义上加拿大总督由英王委任,但通常情况下,都是英王直接同意加拿大总理提名的人选作为总督

众所周知,英国君主不仅仅是英国的君主,还是全球多个英联邦国家的共同君王,其中就包括加拿大。新航路开辟以后,英国大规模在北美洲开辟殖民地,1867年英国建立加拿大,并且将之变成了大英帝国最早的自治领

而加拿大形成之后,确立自治领地位也是有一定代价的——保持与英王维多利亚之间的关系,仿照本土君主立宪制,英国创建了加拿大的政治体制,而总督就成为了英王的代表,代表英王象征性管理加拿大


加拿大总督原本由英国贵族担任,后来逐渐成为了加拿大人甚至移民家庭后代。

虽然英国本土的君主几乎没有实权,然而代替英王管理各国的总督却拥有一定实权。加拿大总督通常情况下不会反对加拿大总理的建议与决定,但总督有权否决总理的决策。同时,加拿大所有法律条款,都需要总督签署之后才能生效。英国君主作为加拿大名义上的“元首”,但没有任何权利通过总督去干涉加拿大内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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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总督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加拿大总督很早以前是英国女王派驻加拿大的代表。但是,现在这个权力并不在英国女王手上(女王权力只是象征性的),而是由执政党的总理提名,由女王任命。

加拿大总督平时更多的是履行国家元首的礼仪性职责。总理才是加拿大所谓的“第一把手”。

今年7月,加拿大总理特鲁多提名了加拿大女宇航员朱莉·佩耶特(Julie Payette)为新任总督,已经上任。在她之前的加拿大总督是戴维·约翰斯顿(David Johnston),他在2010年上任的,任职了7年后离职。

其实,还有一位中国人熟悉的华人担任过这一职务(也是华人的荣耀),她就是伍冰枝。她于1942年以难民身份随家人来到加拿大。1965年至1982年和1988年至1998年在加拿大广播公司任职,做过多种节目主持人,编写并导演过电影,1999年10月至2005年9月任加拿大第26任总督。她的一生极富传奇色彩,年幼时作为交换战犯随家人迁往加拿大。

可以说,能当上加拿大总督的人都是有自己的传奇经历的。(都是大名鼎鼎的)。

现在的这个佩耶特是魁北克省蒙特利尔人,曾在IBM担任多年系统工程师,两度登上国际太空站。她是首位登上国际太空站的加拿大人,她在奋力号和发现号上的空船上都执行过任务。帕耶特能讲六种语言,会弹钢琴,还是一名成功的歌手。牛吧!

不过,帕耶特也有过一段不为人知的“黑历史”,就在今年,媒体曝光了她曾在美国马里兰州开车时撞死了一个行人。并且,2012年12月,仍然是在美国,她被指控二级攻击罪名。但是罪名不久就被撤消,也没有保存法庭记录。此案的细节不为外界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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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的确是个值得说说的问题。

首先,加拿大的国家元首并不是总督,而是英国女王。这是为什么呢?

加拿大在获得半独立地位后加入了英联邦。这个组织是英国殖民时代的产物,很多从英国手中独立,又不想断绝与英国依赖关系的国家都加入了这个虚拟性的联邦。英联邦的国家都是有独立主权的,只是有些国家太想黏着英国,所以不设自己国家的元首,而尊奉英王为国家元首。

但是尊英王为首的国家实在太多,有十好几,光一个英国就够女王忙得了。所以,为了方便起见,英王就授权当地总督代行国家元首的义务。加拿大就是这种情况。

现在的加拿大总督一般由总理提名,女王点个头同意就行了。这样做既符合尊女王为首的原则,又顺应了加拿大人做总督的民意,可谓两全其美。

其实这里就能看出来,加拿大跟英国等立宪议会制国家差不多,国王或总督这样的国家元首没什么政治权力,只是当个摆设,做个吉祥物,好团结民心。真正掌权的是政府首脑,就是加拿大总理,由议会选举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出任,负责处理国内外具体事务。

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各守其责,互不越权,你尊重我,我也尊重你,共同管理好国家,这样的政治结构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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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原是英国的殖民地,现属于英联邦,凡英联邦国家英国都会派总督去当国家元首,没有实权,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巳显是是大英帝国的属下英联邦的成员国的地位。英联邦国家基本都是内阁负责制,由总理全权负责,总督是形式上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则是掌握实权的总理大人。而总督他只代表英国女皇。所以历史上把许多英国后裔占多数的白人国家人称为小英国人的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都属于此类小英国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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