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交警开出今年第一张企业法人处罚单

同一客运车辆两次超载被查,属经处罚不改的,现不仅驾驶员因超载违法行为领到罚单,客运企业法人因管理失职也领到了一张5000元的罚单。

江口交警开出今年第一张企业法人处罚单

  10月27日上午,江口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在小谢线78公里处(江口至官和乡)查获一辆牌照为贵DC2261号客运车辆超载,这辆客车核载19人,实载21人,超载2人。且该车、该驾驶员是连续第二次因超载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罚,属于经处罚不改的。经查,该客运车属江口县金鸽汽车客运公司,江口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将依法对该车驾驶员游某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于11月1日开出今年第一张对企业管理失职的处罚决定书,对江口县金鸽汽车客运公司法人蒋某作出罚款5000元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抄告运管部门。

江口交警开出今年第一张企业法人处罚单

江口交警提示:各客运公司驾驶员、法人、安全管理员应引以为戒,客运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驾驶员切莫再抱着侥幸心理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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