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小偷爬防盜窗偷東西,因防盜窗不結實導致小偷掉下去摔殘疾,戶主需要承擔責任嗎?為什麼?

唐123160044


1.防盜窗質量不好看似確實和小偷摔傷致殘存在因果關係,但是小偷自己作為成年人應當認識到攀爬防盜窗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防盜窗質量問題容易墜落的問題,那麼其自身在能夠認識到此種風險的情況下,擅自攀爬防盜窗才是摔傷致殘的根本原因;

2.小偷攀爬防盜窗的目的是為了進入戶主家中進行盜竊行為,這個行為本身是侵害法益在先,如果小偷不是為了盜竊自然也就不會攀爬防盜窗,又怎麼會失足摔傷?防盜窗的作用是為了防小偷而不是防君子,很顯然小偷自身的違法行為才導致了其攀爬防盜窗,進而摔傷的結果。

從以上兩點來看,正常人絕對不會去攀爬別人家的防盜窗,而且防盜窗作為防盜目的,其結實是為了防止小偷,而不是為了保證小偷攀爬過程中的安全,所以從以上兩點來看,小偷自己攀爬防盜窗導致的問題應當由其自身承擔全部不利後果。


麋鹿說法


大實話:如果戶主是小偷他爹的話,那戶主肯定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今天在網上又看到一個奇葩提問,說的是小偷想要通過破壞防盜窗進入室內偷東西,但是,因為防盜窗時間比較長了,早已經是鏽蝕很嚴重,所以導致小偷在攀爬的過程中不幸摔下來,不過,萬幸的是小偷沒摔死,所以這個小偷家屬就指責說是因為防盜窗質量不好,要讓戶主承擔一部分的賠償責任。

說真的,看多了這種問題以後,我潛意識都開始懷疑“小偷”是不是個正當合法的職業的。偷電瓶車被電死要求失主賠錢,偷車時駕駛技術不好出車禍也要求車主賠錢,現在攀爬防盜窗的時候竟然又把鍋甩給了防盜窗不結實。當然,之所以會有這麼多蠻不講理的賠償訴求,那肯定還是要歸功於某些律師的。說實話,我現在都快不知道在什麼情況下小偷發生意外是不需要賠錢的了。而就這件事來說,戶主肯定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小偷更沒有任何理由向戶主索賠。

首先,從小偷攀爬防盜窗盜竊這件事來說,這本身就已經是屬於違法行為了。誠然,我也承認,在違法犯罪活動中,犯罪分子也是有基本的人權的。但是,我們看這件事,這裡致使小偷生命健康權利受到損失的是小偷自己啊,也就是說,就算是要追責,那也只能是小偷自己追自己責任。畢竟,對於戶主來說,是沒有必要為小偷定製一個質量上乘的防盜窗的。說現實一點,防盜窗的目的就是為了防小偷的,而不是給小偷偷東西提供方便的。

當然,作為戶主來說也是有責任和義務保障自己防盜窗不會給公共安全造成損害的。比如說,如果一個人在經過這家人的窗戶時,因為防盜窗年久失修,鏽蝕嚴重。然後防盜窗墜落砸傷了人,那麼這種情況下戶主指定脫不了關係。但是,就小偷攀爬導致自己摔殘疾這事來說,這主要是因為小偷個人的外力破壞導致防盜窗出現問題,這就好比是我們故意踩釘子,如果說釘子扎進腳裡呢,難道要怪廠家把釘子做得太硬了麼?這恐怕說不過去吧。

不過,我仔細想了一下,卻是有一種特殊情況戶主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那就是這個小偷是“家賊”,比如說是自己的兒子翻窗偷老子的東西,那麼這不用說,他爹肯定是需要給兒子治病的。而除了這種近親盜竊的情況以外。其他任何情況都是不需要戶主承擔責任的。並且,小偷還要為破壞人家防盜窗承擔賠償責任。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小偷入室行竊地板太滑,小偷摔傷,戶主賠償醫藥費。小偷入室行竊,心臟病復發,住戶負擔一定數量的醫藥費,小偷入室行竊,竊食住戶食物,發生病變,懷疑與住戶食物有關,要求住戶賠償醫藥費。小偷入室行竊,主人不在家,被室內的狗咬傷,要求住戶賠償醫藥費。小偷攀爬高層樓房入戶行竊,戶主不在家,樓門反鎖,無法打開。又不敢從高層原路返回。求救110幫忙打開門鎖。老太偷竊主人家植物當韭菜包餃子,給孫子吃食物中毒,要求主人賠償醫藥費。小偷行竊攀爬主人家房頂觸電身亡。法院判決主人賠償小偷一定數額的死亡費用。怪事多如毛。盜者是弱勢。無本犯罪有賺頭,律師法官齊幫忙。行業逐漸在壯大,全國風氣就這樣。


三國老四


是要負責任的,現在的法官判決是以受到傷害為標準的。小偷受傷了,被偷那家要負責,你應該加固防盜窗,不能讓小偷受傷,如果此時發生危險,你應該積極配合小偷進入家中,禮讓小偷,讓他選擇所偷東西,然後菸酒招待,讓他滿意而去,這樣你就無責了,否則小偷還有可能要告你一個不配合。看看上面是一個混蛋邏輯,但現實的法院這樣的判決是真實的,誰要不服來試試。


甜蜜棗2


這要從幾個方面分析,如果是XX法官判,以下單位和人員都有責任,一,小偷也是一種職業,並且是高危職業,既然是職業,就應該繳社保,社保裡含工傷險,如果出事了可走工傷程序,社保不主動給小偷辦理社保也有責任,二,做防盜窗的不講職業道德,沒有保質量,應負工傷險支付外的30%的責任,三,房主沒有開門給小偷偷,而是讓小偷爬窗,這是道至事故的次因,應負工傷險外的20%的責任,四,小偷父母沒給小偷一個身輕如燕的身體,也有20%的責任,另外的30%應該由採礦廠,鍊鋼廠,運輸車輛負責,還有煤礦的煤才能鍊鋼,也有責任,總之,小偷就在醫院裡躺著收錢就行了。


穿過65式軍裝的兵


這樣的防盜窗真防盜啊!應當感嘆設計製造防盜窗的人員,他們安裝的防盜窗不是從結實上防盜,而是從不結實上防盜。讓小偷爬防盜窗的時候就摔下,這完全是另一種防盜思路,讓小偷也防不勝防啊。

這樣的防盜窗不是阻止小偷,而是摔下小偷。把小偷摔殘疾了,有可能要遭到小偷的投訴和索賠。



但是作為戶主是沒有責任的,是不應當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

首先,戶主安裝防盜窗的目的就是防盜,不論是小偷打不開防盜窗,或者是因為防盜窗不結實而墜落,這種防盜的目的是達到了。防盜窗就是告訴小偷:這是防盜的,如果膽敢盜竊,責任自負!

結果小偷不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己摔壞了,你說怨誰?

其次,小偷盜竊是一種非法行為,應當為了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

無論怎麼講?小偷為了偷東西而不顧防盜窗的阻攔,強行爬防盜窗的行為,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並且小偷一般都是智力健全的人,他應當知道攀爬防盜窗的危險。但是為了偷東西,他什麼都不顧了,這可以說他是願意冒這個風險的,所以出了事故後只有咎由自取。

最後,小偷也會摔傷,戶主是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的。不但如此,戶主完全可以要求小偷修復防盜窗並賠償損失。

不知道你是否贊成?


法重情深


不需要。

首先,並不是業主把小偷推下去的,業主與小偷並沒有任何形式的接觸。

其次,因為防盜窗存在的意義是在於遮擋,其設置過程中,並不會考慮到承受人的重量。所以,業主安裝防盜窗的行為,並不涉及到小偷墜樓的過失責任。

這裡面唯一可能存在的問題,便是業主違規安裝防盜窗,有可能因為違規行為受到相應的處罰。

以下是對內容的詳細解釋。


其實,從問題本身來看,大家所關心的是業主對於小偷的墜樓有沒有責任。

首先,並不存在任何的主觀責任,亦或者可以稱之為不存在作為犯罪

“作為”是指法學上的專有名詞,意思是主觀意識下所推動的行為,行為本身帶有積極性。

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如果業主發現小偷之後,故意開窗戶子將小偷推出去,或者趁其不備嚇他一跳,導致小偷墜樓,這都可能涉及到故意殺人。

然而,從問題本身來看,業主並沒有任何積極行為,甚至與小偷之間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接觸,所以,不會構成作為犯罪。

那麼,業主是否存在過失呢?

也就是說,業主安裝防盜窗,因防盜窗不結實,導致小偷在攀爬樓梯的時候墜落,是否要承擔過失責任呢?這裡的過失責任,其實就是不作為所導致的後果,那麼業主是否應當對防盜窗不結實而負責任呢?

原則上來說,如果業主並未違規安裝防盜窗,其防盜窗不結實到一定程度,導致防盜窗掉下來砸到人,那是應該負責任的。

不過,業主只需要保障防盜窗的牢固程度,只要確保不會因為非不可力抗因素掉下來就行。至於是否能夠承受一個人的重量,其實並不在業主的考量範圍之內。

因為按照演繹法來判斷,一個人在安裝防盜窗的時候,不可能考慮到有人需要通過攀爬自己防盜窗而去樓上的需求。如果認為業主應當考慮到這方面的需求,等同於在縱容小偷,這是很不合乎常理的一件事兒。

所以,我們可以判定,對於小偷摔下樓的狀況,業主不需要因為防盜窗沒法承擔一個人的重量,而為小偷摔殘的狀況負責。

但這裡還有個問題,那就是這種狀況涉及到賠償嗎?

對此,有人認為不應該賠償。但事實上,這種狀況是必須要賠償的,防盜窗不是錢嗎?

業主應當向小偷索償,防盜窗是因其攀爬而導致損壞,對於業主來說,沒有必要因為一次關乎與他人的意外事故,而導致自己遭受無妄之災。

至於有人提到對於小偷的賠償,筆者認為:業主不應該對其進行賠償,因為小偷因防盜窗不結實導致的墜樓,完全是出自於意外。

而且,就算是防盜窗不符合相關建築標準,業主也只會遭到相應的處罰,但不承擔任何對於小偷的賠償責任。


綜上,其實對於此類問題的判斷方式,主要在於因果性,而因果中包含的邏輯,是基於演繹法所實現的。在特定情況下,業主或許會存在過失責任。但是,該問題,業主與小偷的墜樓毫無關係,甚至自己因此遭到了無妄之災。那麼,業主自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利進行索賠。


小言詹詹


可不可以再更奇葩一點呢,怎麼什麼問題都有,這不是侮辱大家的智商嗎?

防盜窗,裝在窗戶外面,物如其名,就是為了防盜的。現在小偷武藝高強,都能飛簷走壁了,假如戶主不裝防盜窗,家中就有被盜的風險。對於這種防範於未然的措施,並沒有相關的禁止性規定。對於個人來說,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所以戶主的行為並無過錯。

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誰都知道在樓房外面攀爬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就如高空走鋼絲一般,一個不好,就可能摔下來,輕則骨折,重則癱瘓,甚至一命嗚呼。

明知盜竊是犯罪行為,明知攀爬是危險行為,為了獲得不法利益,小偷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以身犯險,出了事情,只能印證那句老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了自己的追求而癱瘓,小偷也算是求仁得仁,得償所願了!

成年人,自己要對自己負責,其他人沒有負責你安全的義務,所以就不要厚著臉皮去談什麼賠償了,還是好好告誡家人,要以自己為反面典型,不能再走同一條路了!


打虎拍蠅


如果這事要判戶主賠償那法官一定有精神病


幸福家人174233274


這就是故意陷害,你難道不知道小偷愛爬窗戶馬,既然知道就應該把防護網焊結實,還得把空間留寬些,萬一小偷爬不進去氣死了怎麼辦?你眼裡還有沒有人命關天的概念。要時刻為小偷著想,家裡必須放現金,如果是卡就得把密碼寫在卡上,小偷要是破譯不了密碼累病了你得負責醫藥費和誤工工資。還有,製造防護網的師傅也得負連帶責任,小偷摔傷就是質量不合格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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