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平台或为“人肉代购”出路

依附平台或为“人肉代购”出路


资料图

消费者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的海外购服务选购质优价廉的商品,而这些电商平台在法律规定框架内合法的、规模化运作,更通过多项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散兵游勇式的个人代购越来越难以与其抗衡

法治周末记者 刘嘉

天猫的成交总额达2135亿元,同比去年1682亿元再度大幅增长27%;京东11.11全球好物节累计下单金额达1598亿元。

不断刷新的消费数据成为“双11”狂欢的最好注解。这个原本产生于互联网、带有自我调侃意味的单身节,除了国内消费者趋之若鹜,海外个人代购者也投入其中。

不过,在很多人看来,今年“双11”似乎成为个人代购最后的疯狂时刻。

专业代购者月入上万元

北京的常瑶(化名)从2014年起做起了海外“人肉代购”的生意:“我刚刚前往日本留学时,只是每次回国顺便会给亲朋好友带些礼物,但当有需求的人越来越多,我就成了专业代购。”

所谓“人肉代购”,就是指那些通过往返于国内外旅程,用行李箱和背包装载海外商品并带入国内的人,同时会额外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此获利。

常瑶过海关时,经常会把面膜分开放在几个包里,还时常让同学帮忙携带一部分代购的化妆品,对此,她十分庆幸不曾被海关扣过,“这样就不用补交税款了”。

身在纽约的林晨(化名)则告诉记者,国外商品价格基本上都比国内要低,有时商场还会开展促销、打折活动,通过这种方式能用较低的价格购买到商品,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卖给国内的消费者,从而获取利润。

国内外商品价格的差异,给海外代购们带来了生存和盈利空间。林晨偶尔微信好友代购些商品,每个月就能获得1000元的纯收益,而她身边将代购作为主要营收手段的朋友,月收入基本都能达到几万元。

根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上)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8上半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9.4%,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万亿元。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经常进行跨境网购的用户达7500万人,人数大幅度增长。预计到2018年年底用户数量将达8800万人。

个人代购行为被规范

虽然跨境购物用户越发增多,微信朋友圈里从事海外代购的人也越来越多,但这些个人代购们的好日子恐怕也不多了。

从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该法首次明确了代购行业的合规要求,提高了代购行业的经营成本和税务成本。业内普遍认为,届时,个人代购的暴利时代或将终结。

在代购们看来,9月28日是“黑暗日”,那天的上海浦东机场T2航站楼,有许多代购在开箱排队等待过机审查,这一现象让个人代购们感到焦虑,许多代购者们已经决定,等电商法正式实施后,先观望一阵再决定是否继续代购。

林晨向记者介绍,有些个人代购使用的地址、物流信息都是假的,这些代购先跟消费者谈好价格,然后在国内用低价购买假货快递给消费者,例如,原价2400元的手提包,一些代购甚至只需要花费七百到八百元就能在国内买到A货、超A货。

在跨境电商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无论是个人代购亦或是跨境电商都面临的商品质量难保障等问题。

报告显示,跨境电商平台消费投诉中经常出现用户体验不佳、海淘转运丢件、漏件、拒绝理赔等问题花样百出,其中所涉及的跨境电商平台主要有小红书、寺库、洋码头、英超海淘、西集网、别样海外购等平台。

不过,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或将解决这些问题。电子商务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认为,真正的朋友代购是不受该法的调整,“比如回国时给亲朋好友带些礼物,只要没有超出海关规定的额度,是不受任何影响的,但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代购信息,把代购作为一种经营的业务,就要受电子商务法的调整,不但要交税,而且要注册登记,违反规定时还会受到处罚”。

邱宝昌表示,此前,个人在电商平台开一家代购网店并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而朋友圈里的“微商”更是零门槛,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需要对此类电子商务经营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除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等特殊情况外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绝大多数的海外代购都是盈利性的行为,这种通过互联网开展这种盈利性的行为,就是电子商务法规范的范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调解中心副主任乔聪军认为,目前,代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容易出现产品质量纠纷、退换货难以及逃税等问题,而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是有相应的规定。

个人代购难与平台抗衡

乔聪军指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讲,无论是海外代购,还是普通的微商都存在大量质量、纳税等问题,电子商务法将这些问题更进一步明确,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不仅可以得到质量保障,而且售后的权益也会得到保护。

电子商务法同时也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界定。

“个人代购之所以有市场,主要是能让消费者买到境外的商品,并且价格相对便宜,但现在,消费者可以通过京东、天猫等平台的海外购服务,选购质优价廉的商品,而这些电商平台在法律规定框架内合法的、规模化运作,更通过多项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散兵游勇式的个人代购越来越难以与电商平台相抗衡。”乔聪军说。

小红书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经营者将要受到严格监管,平台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要求平台承担销售责任,这些要求对平台而言并不是坏事,因为这就是平台一直以来在努力开展的工作。“电子商务法并不会对平台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对于那些海外代购、‘人肉代购’等则不同,此前,这是代购方式是一种C2C的模式,并且这些代购一直游离在监管以及税收体制之外,而电子商务法明确了代购行业的合规要求,并让代购者依法纳税。”

对于平台如何保障商品质量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小红书上的商家分为自营店和第三方商家两种方式,其中,自营店是由平台进行采购、销售,而平台对于第三方商家也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例如,商家要拿到海外品牌的代理、授权或是品牌方自主营销,因此,小红书上不存在类似个人代购的情况,不过,部分用户可能会以笔记的形式让消费者前往代购网页,而这种行为也是平台严格禁止的。

同样,洋码头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海外买手商家具有通过严格的审核认证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买手身份认证、海外信用证明等材料审核,不定期的海外商务拓展回访,保证身份、信用认证资质实时更新、有效,并根据买手的最新情况作相应调整;另外,洋码头还会追溯买手购买的商品货源渠道、物流配送方式、商品配送状态的全程监控。

在该负责人看来,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对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将促使行业更规范化,相对于国内电商,跨境电商涉及的环节更多,国际物流、仓储、通关、税收等,每一个环节都较为复杂,此次电商法中涉及跨境电商的部分,对于行业中不正规部分将是一次打击,对一些零散代购也许会是一次洗牌的过程,很多朋友圈代购将难以继续开展,一些大型代理商可能会加入正规跨境电商平台,也就是说,洋码头上的海外买手数量不但不会减少,甚至还可能会增多。

“电子商务法明确界定了什么是电子商务活动,并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将微信、微商等原来没有规范的范围纳入调整范围内,对消费者、电商、平台的权益进一步规范,所以电子商务法是一个对各方行为的规范、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了归纳、总结、提炼,促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更好的发展。”邱宝昌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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