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女子參加“興中天”等網絡傳銷發展下線獲刑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保德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保德縣法院)宣判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忻州市保德縣女子沈林支參與“興中天”等網絡傳銷組織發展下線330餘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山西忻州女子參加“興中天”等網絡傳銷發展下線獲刑

2015年以來,張天明等人創建善心匯眾扶互生會員系統。參與者若要加入該系統,需要花費300元購買“善種子”激活賬號,之後可獲得靜態與動態提成收益。

4月24日至25日,湖南省雙牌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天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燕吉利、劉力華等9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2017年2月份到7月份,犯罪嫌疑人劉元君夥同李俊易、丁海波、李祥華等10人,在互聯網上開闢網站,組織團隊通過線上、線下推廣“興中天互助平臺”方式發展會員,以“投資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國範圍內大肆開展傳銷活動,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及港澳臺地區,發展會員59級,涉案賬號42萬個,涉案金額82.7億元。

經查,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7月24日期間,沈林支以投資”善心匯”、”興中天”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會員激活碼費,以獲得高額的收益為引誘,實際以”拉人頭”的方式,將發展會員或者間接發展會員作為計酬返利的依據。

沈林支利用家人、親戚的身份證註冊多個”善心匯”、”興中天”會員並宣傳發展多名親戚、朋友為其”善心匯”、“興中天”下線會員,通過發展眾多下線獲取”動態收益”。

2017年11月2日,沈林支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保德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鑑定,沈林支在“善心匯”傳銷平臺屬於普通會員其發展的下線網絡有8層,260個會員賬號;發展的”興中天”會員下線層級達6層,下線會員70餘人。

8月16日,保德縣法院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沈林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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