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书写借条的标准格式

借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证,它一般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或盖章。如果借条书写不规范,将不会最大限度的维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书写借条的标准格式

根据某法院网公布的信息,可知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 应当写清楚借款人、贷款人的法定全名(更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二, 应当写清楚借款金额(一般是人民币,可以不写币种),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大小写数额必须一致);

注意:

应当证明贷款人已经提供相应款项给借款人。

三, 应当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收款和确定诉讼时效时,非常有用);

四, 应当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同上);

五, 应当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

年利率月利率(注意:不能超过法定的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等约定;

六,应当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付款方式;

民间借贷书写借条的标准格式

借款

七, 应当有借款人本人亲自签字手印;

八, 确有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最好要求连带保证)。

相关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3-15)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

提供担保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8-6)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书写借条的标准格式

贷款

注意:

1,利率小于或等于24%对应的利息,借款人不给,贷款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利率大于24%而小于或等于36%对应的利息,如果借款人不给,出借人可以起诉但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已经给了,就要不回来了;

3,利率大于36%对应的利息,即使借款人给了贷款人,还可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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