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房产证丢失后,应当先刊登遗失声明,再申请补办。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屋登记办法》(2008-2-15)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产证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二,各地有具体的规定,如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了补办的程序和相关费用。

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一),《河南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地籍图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屋平面图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

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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