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頌·英雄贊|永遠活在人民心中——記二級英模張志民烈士

忠诚颂·英雄赞|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记二级英模张志民烈士

忠诚颂·英雄赞|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记二级英模张志民烈士
忠诚颂·英雄赞|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记二级英模张志民烈士

今天是第5個國家烈士紀念日,我們刊發改革開放以來全市公安戰線上湧現的4位英烈的典型事蹟,和讀者一起重溫他們的崢嶸歲月,感懷他們的先進事蹟。他們一腔熱血鑄忠誠,用生命譜寫一曲曲時代讚歌。讓我們共同緬懷英烈,在新時代、新徵程繼續奮勇前行。

忠诚颂·英雄赞|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记二级英模张志民烈士

緬懷英烈 傳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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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颂·英雄赞|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记二级英模张志民烈士

張志民,福建漳州人,1969年12月19日出生,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生前系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隊直屬大隊(漳州110)副大隊長。

1999年2月5日下午,上級要漳州110派員與110社會聯動單位——市民政局遣送站、市中醫院的醫生、護士一起,護送一名重病人回江西萍鄉的家,張志民同志自告奮勇,請纓前往。途中,汽車左後輪爆胎,被迫停車換胎檢修。張志民同志為了保障過往車輛和護送的病人安全,著裝整齊站在車後數米外示意疏導過往車輛,卻被飛馳而來的一輛三菱吉普車撞倒,不幸當場壯烈犧牲,獻出了年僅29歲的寶貴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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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民與隊員們一同在路面巡邏

張志民從警以來,時刻把人民群眾的冷暖安危掛在心上,遇有群眾求助時,他總是主動伸出熱情真誠之手。看到路邊臭水河裡躺著一個老人,他不嫌髒怕臭,二話不說把老人從泥坑裡揹回家;外來民工因身無分文回家鄉而求助,他慷慨解囊並送上火車;十幾歲的少女為尋找失散多年的生父而淚眼漣漣,他帶領民警四處幫助尋找,經過十多個日日夜夜的奔波,跨省行駛1000餘公里終於為少女與生父的團聚畫上圓滿的句號;當來自永定的一名中學生因無法忍受父母的嚴厲管教而出走漳州跳入九龍江自盡時,張志民不顧滔滔江水隨時有生命危險毅然跳進江中救起年輕的中學生……張志民同志曾經這樣說過:“我們是人民警察就是要為人民做事,別人不想做不願做的,我們更要做!雷鋒為什麼被人們敬仰,不正是因為他肯為他人辦實事做好事嗎?”

面對狡猾兇殘的罪犯時,張志民更是以英勇和大無畏的精神在履行人民警察為民保平安的天職。一次,一個人高馬大的刑滿釋放人員在市區元光北路澎湖酒家策劃了一起兇殺案,張志民同志接到報警後旋即帶領民警趕赴現場,有條不紊地開展盤查布控工作。當得知罪犯躲藏於二層樓高的民房中時,張志民同志毅然站在兇犯最可能逃竄,同時也是對自己生命最大威脅的前門崗位。在關鍵時刻,張志民同志撞開房門飛身將兇犯撲倒在地,奪下兇器,迅速制服兇犯,整個擒拿過程乾淨利落。足足比張志民同志高出一個頭的兇犯根本沒有想到110民警會比他更不要命。

從警九年來,張志民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心繫群眾,竭誠為民,在每個崗位上都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務,以實際行動詮釋了人民警察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本色。他曾先後受薌城公安分局6次嘉獎,1994年、1995年、1997年被評為市級優秀公務員。張志民同志犧牲後先後被共青團漳州市委追認為“新長征突擊手”,被漳州市總工會追授“勞動模範”稱號,被中共漳州市委、市政府追認為“優秀共產黨員”,1999年7月1日,公安部追授他為“二級英模”,同年7月2日,被中共福建省委追認為“優秀共產黨員”,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評為革命烈士,7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張志民同志把精力全部奉獻給了公安事業,他不怕犧牲,疾惡如仇,英勇無畏,忠實地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他是我們的楷模和驕傲。

忠诚颂·英雄赞|永远活在人民心中——记二级英模张志民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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