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牌車輛關閉GPS 駕駛員被罰款2000元

一輛牌照為鄂FTXXXX號重型貨車因為關閉車輛GPS系統,在滬蓉高速牡丹源執法站被執法人員處罰2000元。這也是全市首例因關閉GPS被處罰的案件。

10月30日20時許,高速執法第二支隊一大隊執法人員在滬蓉高速墊江牡丹源執法站開展執法檢查,發現鄂FTXXXX號重型普通貨車GPS記錄異常,缺失GPS數據近9小時。經過深入調查確認:該車駕駛人肖某為逃避監管,於2018年10月30日11時25分在湖北宜昌某服務區時故意關閉車輛GPS系統,直至被執法人員查處。

肖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惡意人為干擾、屏蔽衛星定位裝置信號,不得篡改衛星定位裝置數據之規定;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破壞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惡意人為干擾、屏蔽衛星定位裝置信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執法人員給予當事人肖某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整改違法行為。

從10月開始,高速公路第二支隊通過貨運車輛連續駕駛時長查詢系統,加強對貨運車輛疲勞駕駛違法行為查處取證。重點核查用於公路營運的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對同一貨運車輛駕駛人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情形進行查核,查核屬實的將進行罰款一百元,記6分的處罰。

重慶網絡廣播電視臺 記者 何凌雲 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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