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針對於公務員改革三天兩頭都有新消息,並不是所有的消息都值得相信,一切還是要以官方發佈的文件為主。今天給大家介紹的這一條,是《關於嚴禁自行出臺政策發放工資津貼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涉及到公務員的津貼、補貼,績效和年終獎了嗎?答案是涉及到了,但是該通知所針對的是違規發放的工資津貼補貼,這種行為要堅決杜絕。那究竟哪些津貼補貼屬於違規發放的呢?接下來就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違規新設項目或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補貼
比如,此前部分經濟特區有所謂的特區補貼,經過改革後,已經明令取消的;還有部分地區自行發放的口岸補貼、海島補貼、下鄉補貼、電話補貼、誤餐補貼等,未經上級機關批准,以後都是不許發。
(二)超標準超範圍發放津補貼
比如,某地僅限給沒分房的員工發放住房補貼,如果分房的員工也發了住房補貼的話,那就是屬於違規發放。另外,如果原本規定高溫補貼是每月300元,但是實際到手的卻有500元,這就是超標準發放津貼,是要堅決杜絕的行為。
(三)巧立名目發放獎金
在現實生活中,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現象。有的單位年底以評選文明單位、創新創優成果等為噱頭,在年底考核時,給職工發年終獎等。
(四)享受貨幣補貼後依舊支取福利
突出表現就是,既然拿了國家規定的車補,在本地區辦事還用公車,這就不行。
(五)違規發放兩費一補貼
在私人企業,正常的加班、值班是有加班費和值班費的,但是對於公務員而言,加班費、值班費,未休假補貼,以後都不允許發,因為公務員法規定,加班的只能給予補休。
(六)私自提高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
比如車補,國家規定科級幹部最高只能650元。你們當地再發達、地域再廣闊、650元再不夠用,對不起,超過這個數字就不行。
以上幾類就屬於違規發放津補貼,這些行為都要被明令禁止。所以,將來公務員津補貼、年終獎的調整,其實都只是將原本偏離的補貼等拉回正道上來。因此,對於公務員取消津補貼、年終獎等問題,大家不必有過多的擔心。
還沒進體制的各位也請加油,雖然就如上面所說,津貼補貼確實沒有過大的變化,但很明確的一點是,進體制變難了,就看今年的國考,招錄人數相比去年減少了近一半,好多人都報考不了,這就導致大家都將目光轉向了省考,報考人數會增,但不能確保招錄人數不會減。所以各位,如果你想進去,還請拼命,人很都不能成為理由,你只能更努力,即使在別人眼裡這是一個圍城,但你只有進去了才知道這真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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