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薛城区纪委1天2次通报5起典型问题,涉及10名干部

通报|薛城区纪委1天2次通报5起典型问题,涉及10名干部

11月19日,枣庄市薛城区纪委监委网站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通报|薛城区纪委1天2次通报5起典型问题,涉及10名干部

1、薛城区巨山街道东巨山村村委会委员兼村文书王新跃骗取土地附着物补偿款问题。2014年6月,南水北调枣庄市区供水单位东线工程进行占地地面附着物清查补偿工作期间,王新跃隐瞒其长期未缴纳租金,承包石塘合同已失效的情况,骗取该石塘、石荒附着物补偿款16440元。2018年6月,王新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薛城区周营镇磨庄村干部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6年,磨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开东、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孙忠太、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许太花,利用负责协助镇政府统计、核实磨庄村李楼组粮食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虚报粮食种植面积,分别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7720.21元、20845.02元、13648.95元,骗取的资金被3人非法占有和用于村务支出。2018年6月至8月,陈开东、孙忠太、许太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留党察看一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营镇经管站原站长张明香因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3、薛城区常庄镇东麦村计生专职主任张萍长期占用并出租村集体土地获利问题。2011年12月,张萍在未经村集体研究、未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情况下,占用村集体土地2.25亩用作驾校练车场地,并于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将该土地租给薛城蓝翔驾校,在村集体账外收取租金80000元。2018年5月,张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该村前后两任村支部书记杨其良、杨尚平未正确履行村集体资源管理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月19日,枣庄市薛城区纪委监委网站通报2起“不作为”典型问题。

通报|薛城区纪委1天2次通报5起典型问题,涉及10名干部

1、薛城区巨山街道小吕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徐士宾未正确履行村集体资源监管等工作职责问题。2018年初至2018年6月,徐士宾担任小吕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未正确履行本村集体资源监管职责,发现该村集体所有的小土山出现无证私自开采山石情况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导致该区域石灰岩被盗采8.5万余吨。2018年9月,徐士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薛城区邹坞镇北陈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玉国未履行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职责问题。黄玉国担任北陈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未履行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耕地和盗采山石资源问题,导致该村区域内出现非法采石等违法问题,造成该村5亩耕地被严重破坏。2018年10月,黄玉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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