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狂魔—“杨新海”纪实(三十八)

大案狂魔—“杨新海”纪实(三十八)

会议结束后,沧州警方马上成立了侦破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侦破协调小组,制定了符合沧州实际的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要像侦破沧州的案件、抓捕沧州的犯罪嫌疑人一样,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民警必须做到"三个熟知",即熟知基本案情、熟知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熟知侦破措施。并制定了落实奖惩和责任倒查的相关制度,决定对破案有功人员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工作疏漏、贻误战机的要严肃处理。

更重要的是,沧州市公安局党委决定把侦破系列杀人案,贯彻到日常的"严打"工作中,大力开展指纹集中专项行动和"干警大行动",将指纹采集的重心和触角伸向流动人口,力求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他们还把系列杀人案嫌疑人的主要特征,印发至各个基层派出所以及车站、宾馆、饭店、商场等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借以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注意发现犯罪嫌疑人。

2003年11月2日晚上,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刘剑接到"特情"报告:在市供销宾馆205房间内居住的一名河南籍客人形迹可疑。这个人既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身份证登记,还经常光顾洗头房等特别管理场所。刘剑立即将情况向刑警大队大队长郑建军、教导员李建斌报告,引起了领导们的高度重视,指示刘剑:由他具体负责,立即组织力量对嫌疑人跟踪控制。

这个在205房间住宿的人正是杨新海。

自他在石家庄作下"8·8"灭门惨案后,河北警方全部进入高度戒备状态,他已没有机会在河北作案,又不敢再潜回河南,只好终日东躲西藏,疲于奔命。为了跳出警方的搜捕圈,他从石家庄逃到定州,又从定州逃到沧州。这中间,他又批发了一些气球、洗头膏、指甲剪、小手电之类的小商品,用塑料袋提着,遇上警察检查就说是卖小百货做生意的。

来到沧州市以后,杨新海白天用这些小商品作掩护,混迹于人群之中,晚上睡在广场上、房檐下、公园里或车站内。过了国庆节之后,天气渐渐冷了,他也需要洗洗澡换洗一下衣服,于是,他找了一家不大的旅馆住了进去,这就是市供销宾馆。房间内设施简单,只有一部电话、一台彩电和一张床,这样一间房的住宿费是一天40元。杨新海住进去以后,一不出门做生意,二不联系任何业务,却很快就联系找小姐,在宾馆里找不到,他就一个人跑出去洗头、洗脚、泡按摩房。殊不知,此时的沧州,各个部门和单位都接到了公安机关的协查通报,另外还有不少暗哨在行动,到处都布满了警惕的眼睛。

刘剑带领两名警员在11月2日晚上10点钟到达供销宾馆。他们三个人都穿着便衣,装扮成住宾馆的旅客。他们见到杨新海时,杨新海正蹲在205房间里洗衣服,由于他个子很低,蹲下去更低,伏在窗户上没法看清楚他的脸。刘剑装作找人敲开了他的门,但杨新海并不回答他的问话,只是摇头用手势向他示意不知道。刘剑看清了他身材瘦小,形态异常,这些都符合"8·15"系列杀人案嫌疑人的特征。刘剑立即向领导请示是否可以传唤他。领导答复说,传唤人要有正当的理由,你们再注意观察一段时间,但你们一定要紧紧盯住这个人,千万不能让他脱离监控视线!

刘剑三人便在供销宾馆205对面的房间里住了下来。11月2日夜里,杨新海一步也没有离开205房间,没有开水了打电话让服务员送一次开水。

11月3日吃过早饭,杨新海出了门,刘剑等三人立即跟上去尾随盯梢。上午10时40分,刘剑发现嫌疑人正在沧州市铁路小学附近漫无目的地走着,他带领两名民警继续进行跟踪。当穿过沧州市火车站南涵洞桥后,杨新海对他们似乎有所察觉,但他并不显得十分惊慌,见涵洞两侧的马路边开着十多家按摩房,他转身走了进去。杨新海以为进了按摩房可以把刘剑他们甩掉,岂不知正好给了他们一个传唤他的理由。刘剑经请示得到的答复是:立即传唤!

杨新海进入按摩房,扭头往后一看,三个人跟随自己而来,便怀疑他们是公安人员,他一闪身又出了按摩房,加快步伐向西逃窜,刘剑等人快步追赶,追至铁路涵洞口附近截住了杨新海,三人上前将他控制住。

这时,一辆公安警车及时停在了刘剑他们面前,三名公安干警将杨新海押上警车,一直带到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经搜查,从杨新海身上搜出折叠刀一把和现金500元。

开始坐在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审讯室里,杨新海并不害怕,他认为他在沧州没作大案,当地警察没有证据,他的案子审不出来,大不了又是洗头、嫖娼之类的事,罚几个钱就可以放他走。

前文说到过,杨新海一旦被公安机关抓住,绝不报假名、假姓、假简历、假地址,全是报真实姓名和住址,这样,公安机关一经核实,审查清楚现有的嫌疑,就把他放了。

这次也一样,在讯问初期,他就交代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姓名杨新海,又名杨柳、杨枝芽,1968年7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河南省正阳县汝南埠镇张夹村杨陶庄东组人。1990年因盗窃被西安市霸桥公安局劳教两年;1993年因扒窃被石家庄市长安分局劳教一年;1996年因盗窃、弓虽.女干被正阳县法院判刑五年,2000年提前释放后,有家不归,在河南许昌、漯河、周口、驻马店一带以摆摊卖小百货为生。2003年9月份来沧州,一直住在公园、车站等地,11月2日因换洗衣服入住沧州市供销宾馆。

杨新海交代完,平心静气地等着处理。他想,最多不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就会放他走。

但是,这次他想错了。

杨新海被抓获的当天,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对他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发现:嫌疑人杨新海操河南口音,体貌特征等许多方面与公安部刻画的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抢劫、弓虽.女干案犯罪分子特征相似,而嫌疑人杨新海自述外出时多以自行车代步,说出的行走路线竟然与4省系列杀人案地点基本相吻合。

这一重大发现,引起了新华公安分局局长载文福、主管副局长刘军的高度重视,他们立即命令刑警大队大队长郑建军、教导员李建斌派员抽取嫌疑人血样,送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检验,并及时将杨新海供述的有关情况向市局刑警支队作了通报。

讯问完毕,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既没有把杨新海送进看守所,也没有把他关进留置室,而是就地留在审讯室里。先由法医为他采了血样,然后就由刑警队员们轮流看管他,寸步不离。当时,杨新海还不知道这是要为他做DNA技术鉴定,他只是心里很狐疑:我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抽我的血做什么用呢?现在"非典"时期已经过去了,莫非又有了新的流行病蔓延?还是他们怀疑我患有什么疾病?也许是公安人员用来吓唬人的一种手段?不管是什么原因,都需要他耐心地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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