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對紋身的人持什麼態度與看法?

張Sir73


先說一句,現在中國社會,很多公司企業不收有紋身的人,真的不是胡說八道。

“很多”≠“全部”

不收有紋身的人的單位,代表不了全體社會。

那些開明的不在意員工有沒有文身的單位,也代表不了全體社會。

衣服褲子能蓋住的地方,沒人看到就沒人管你。外面能清晰看到的地方,確實有不收的。要麼洗掉,要麼不要來了。很多銀行不要手背上有紋身的人。

至於為什麼。

在中國古代,紋身只有少數犯人和奴隸有。

對於犯人來說,紋身作為一種懲罰手段,在臉上顯眼的地方用針和墨水刺上顯眼的標記,也是一種羞辱,讓看到他的人都知道這個人是犯過罪的。而且不是所有的罪行都會被刺。

對於奴隸來說,紋身是個標記,證明奴隸身份。別人一看就知道這不是一個自由人。這樣也方便追回逃跑的奴隸。

基於這種情況,古代中國人,看到紋身就覺得不是什麼好人,是不是很容易理解呀?這種看法代代相傳,到現在人們仍然有這種思維也算是歷史遺留因素了。畢竟中國結束封建社會也才一百多年。

到了現代社會,因為香港的古惑仔類型電影,大陸當年很有一些小混混去紋左青龍右白虎,關公,大雕,那種技術含量為零,而且毫無美感可言的紋身。再加上平日言行確實絕大多數人挺招人煩的。

中國社會普遍對紋身有偏見還在延續,因為也確實沒什麼能讓大眾改變對紋身看法的正能量事情。

再來,中國人講究“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先不談國人對這句話誤解有多少。但是在這個普遍性的爹媽連孩子剪什麼髮型都要插手的社會,你說你要紋身,大多數父母能同意就怪了。

父母不同意你還要做,你就是不乖,就是叛逆,就是不服管!別人一看這不行啊,這孩子怎麼這樣,肯定有毛病。這裡也就是紋身背鍋了。你要換成結婚也一樣的。

比如:你父母讓你結婚,你不想結,你就是不乖,就是叛逆,就是不服管。別人一看,這個不行,這人肯定有毛病。

我自己就有紋身。我爸媽比較開明,我去紋身之前他們也就是反覆跟我確認,問我以後會不會後悔。到時候要洗就遭罪了。他們怕我到時候不光疼還得留疤。我二姑(也比較開明)就說,她不會因為我有紋身就改變對我的看法,但是不瞭解你的人,看你有紋身覺得你不是好人現在還是很普遍,希望我考慮清楚。但是我二伯(老古董)呢,就覺得紋身就是不好,就是不應該。

我們家不止這幾個人,但是總體來說也就是兩派。一派不反對,一派強烈反對。

至於支持那一派?不存在的。

我已經很幸運了。


碼字魯姆


整個社會是怎麼看待紋身的人的,我不清楚,我就說一下我個人對紋身的人態度和看法吧,以及我在工作的時候遇到的一些事情吧。

首先,我對紋身的人感覺到害怕和畏懼,身邊有紋身的人的話,我都是離的他們遠遠的,在我的印象中,紋身的人都是比較社會的人,而且好多紋身的人,都是那種小混混的類型的。

其次,當初我在餐廳做服務員的時候,有兩個人過來面試,因為脖子上有紋身,所以經理直接說不要了,這件事讓我很是深刻。就是一些底層的人有紋身的話,是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的。

還有一次,我在餐廳上班的時候,有個客人領著他女朋友過來,他們的腿上和手上都紋身,然後他們找到一個位置坐下來後,靠近他們鄰桌的一個小孩的媽媽,就換座位了。好像是怕嚇到小孩子吧,當時那個男的手臂上紋了好多東西,密密麻麻的那種。

尤其是這種紋身的人,我都是躲的遠遠的


小幸福的萌萌雷


很多年之前有次吃飯,其中有個老闆吃著吃著大概嫌熱了,擼起袖子。我一抬頭髮現他紋在手臂上的龍,很是驚訝,可能他發現我在注視,就又下意識地放下了袖子。飯畢我對朋友說,以後吃飯不要叫這種人,朋友說他不是壞人。後來知道他開採石頭,做的正經生意,確實不是壞人。但第一時間,我們是一種本能的排斥。據朋友說,為了和我們吃飯他特意穿了件長袖(我們都穿的短袖,我當時沒有在意),從他自己後來又放下袖子看他可能自己也覺得紋身這玩意兒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人們會在意,會不太喜歡。

這麼多年過去,現在大街上紋身的男男女女越來越多,再見到,我必不會如當初那般震驚,但每次我都會在想: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紋的什麼?為什麼要紋?而看到普通人,你可能就沒有那麼多問號。所以,紋身的人自己給身體加了特殊的符號,用身體語言來告訴別人自己的另類。大部分人們從心裡看不慣、排斥,也是理所當然。就像寶馬男,如果沒有紋身,人們心裡排斥是否減輕點?很難說,至少,不會第一時間把他和黑社會聯繫在一起

至於對紋身的看法,就呈多樣化了。

一、年齡層次不同,看法不一。四五十歲的人,絕大多數從心裡不能接受;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則無所謂。年紀長一點的,過去接受到的影視媒體宣傳的,似乎紋身就等同於黑社會,等同於不正經。年輕人覺得紋身這種身體語言的代表的是紀念性、激勵性、解脫性,是一種個性的釋放,沒什麼大不了的。

二、文化背景不同,想法不一。受中西方文化的影響,留洋人員大部分對此持贊同意見,覺得就像女孩子紋眉一樣無可非議。有個女孩二十出頭,在美國留學幾年紋了身,回來談了個男朋友,男朋友也不介意。後來男孩媽媽無意中發現了,死活不同意,婚事告吹。接觸後覺得女孩真的挺好的,也替她可惜,就問她為啥要紋,她說這是給媽媽的生日禮物,因為紋的是:媽媽是心中的太陽(英文)。

三職業性質不同,要求不一。法律沒有規定你不可以紋身,但很多職業規定,紋身者不得錄用,比如現役軍人、公檢法單位人員,這部分人員自身不會紋身,相對而言也會和紋身者保持一定距離,以防誤會。可見,人們還是下意識地把紋身歸結於不太正經的一類。所以,有從軍、從警夢的少男少女們注意了,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好奇,丟了自己的夢想。





鳳棲桐


紋身,其正確應該是文身,俗稱刺青,就是用帶有墨的針刺入皮膚底層而在皮膚上製造一些圖案或字眼出來。

社會上對紋身的態度是明顯呈兩派的,而且鮮明對立,各自有理。支持紋身的人認為紋身是自由是個性的象徵,是文化和信仰,我在自己身上紋,關你什麼事。

不支持的人認為紋身在我國古代就是一種刑罰,還有自己花錢受虐的嗎?而且大花臂是黑社會標配這也基本社會共識。(龍哥鎮樓,就問你們怕不怕!)

本人沒有紋過身,對紋身也沒什麼偏見和看法,只是把個人印象中的紋身位置與紋身者的身份用畫圖說明,也許也能代表一部分社會看法。

區域一:頭臉部分有紋身。基本可以把這類人歸為有問題的人,不是從古代穿越來的罪犯,就是一部分頭腦不太好的現代人,不然幹嘛在臉上紋,看見最好離得遠遠的。

區域二:胸背部有紋身。這是黑社會和文藝青年經常出沒的地區。區別在於紋身的圖案和是否故意漏出來嚇人,本文中的第一和第二張圖也可以說明問題。

區域三:手臂有紋身。文藝青年、運動員熱愛的區域,也是部分黑社會紋身的延伸部分。區別在於第一,是否故意露出,第二,文藝青年和運動員在這一區域一般是小規模紋身,而且主體圖案都在這一部分,黑社會大哥的紋身在這裡則是胸部的延伸,不是主體圖案。

區域四:手部腕關節以下。這可能是紋身真愛粉,因為紋身完全無法遮擋,所以隨時需要面對他人異樣的眼光;也可能是2B青年,用藍黑墨水自己畫上去的。區別在於圖案質量。

區域五:小腹及臀部。在這裡的紋身一般都是比較私密的,比較適用於情侶之間,或者有特殊嗜好的人群。

區域六:腿部。紋無可紋人群或文藝青年較多。畢竟這個地方還是可以遮擋的。

區域七:踝關節及以下。這是真的猛士,紋在關節上真的不疼嗎?紋在腳上的,那就只能

是特殊嗜好了。。。

紋身這件事情,我覺得作為個人的愛好無可厚非,可以把他作為一門藝術或者一種信仰,找一幫志同道合的朋友欣賞和分享,但是如果出來嚇到別人尤其是給小朋友留下不好的印象的話,就不太合適了,公共場合還是需要注意別人的感受。所以,我認為,紋身最好紋在能遮住的地方,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這樣對大家也都好。

以上是個人觀點,如有不妥,敬請指正。


漁夫看提


紋身起源於古代刺青,最早是封建制度下對犯人的一種刑罰,俗稱“墨刑”,意思就是在犯事的人臉上刺字,讓大家知道他曾經有前科,犯過事且坐過牢。

發展到現在,紋身已成了人體藝術,但只是部分人愛好。受歷史文化根深蒂固的影響,一直以來,大眾主流審美標準對紋身並不接受,所以不太受人歡迎,甚至有人認為紋身就是壞人,只有壞人才紋身。



社會對紋身的看法都持貶義色彩,中央電視臺不允許紋身的嘉賓或主持人上節目;事業單位公職人員不允許紋身也不招收紋身的人,很多私企也將紋身的之拒之門外;部隊徵兵直接把紋身者打入冷宮。

個人認為,紋身雖然成為某些黑社會或者壞人的標配,但紋身不一定都是壞人,壞人也不一定都紋身,雖然不贊成但可以容納。

多元化社會,要學會尊重個人審美標準的區別,多一絲包容,少一些嘲諷,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不去做就行,不要強求他人看齊。


田曉農村論談


我自認為是一個思想開放的人,但對於紋身這件事情,我還是持保守態度。

而且,我仔細想了想我周圍的人,我發現真正去紋身的人還是很少的,至少我周圍在我目力所及的親朋好友裡面,真正紋身的,我想了一圈,好像一個都沒有。

但是在國外、在宋朝,紋身卻是一種潮流。比如我喜歡的書《水滸傳》裡面,浪子燕青的一身花紋,就非常的漂亮也足以吸引人。所以,不同時期、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的差異,導致了流行趨勢不同。至於我為什麼對紋身會保守,有2點原因。

第一,年輕的時候紋身非常霸氣好看,但老了怎麼辦?

你可以在網上搜一些老人紋身的照片,百度上都可以找到。你能夠非常明顯的看到,有些人在年輕的時候,在胳膊上、腿上、背上紋了一隻虎生威的龍或老虎,感覺非常霸氣、震撼人,那是因為我們年輕的時候肌肉很發達,可以襯出這個老虎、紋身的特色。

但是當我們老了以後呢,我們的肌肉萎縮、皮膚鬆弛,再看紋身,就耷拉著一點生機都沒有,而且看起來還很令人恐怖。所以從這一點考慮,我就不太願意去文化,也不支持我認識的人去紋身。

第二,如果是可消除的紋身是可以紋的

不可否認,作為一種流行趨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假如說是類似於一次性的紋身,或者說短期紋身,2-3個月就自動消失,或者可以復原的紋身。

那沒有問題,就像買衣服、換衣服一樣,隨時買了新的,但幾個月後新的也變成了舊的,我們再繼續買就好了。

所以,可能當下的時刻,你很喜歡紋身,可以去紋身一下。但當你不喜歡的時候,它可以消除,也沒有問題。

但假如紋身是不可逆的,真的是用刀或者針一點點刻進去的,以後都要戴一輩子的時候,我建議你還是要好好考慮一下,畢竟是關係你一輩子的事情。

我是千城,就是那個要讀完1000本書、走過1000座城的男人。

歡迎留言說出你的想法。公眾號:千城撩書。一起打開新的世界!

千城Slash


紋身還要看你是出於什麼目的去紋的,我堂哥很老實的一個人,年輕時候在手臂上紋個 忍 字,是壞人嗎?我不認同。還有在外打工這些年遇見的很多人,因為喜歡某人所以在手臂上紋上對方的名字,他是壞人嗎?我不認同。如果你喜歡裝逼,在身上紋龍紋虎又紋狼的,又不是混社會的,純粹紋來嚇唬人的。還有就是純社會人,後背都紋滿了,要麼什麼過肩龍什麼的,是不是好人自有公論。另外還有一些人在身上紋些什麼 聖母瑪利亞一類的,那純屬個人愛好或者信仰。我自己也在09年的時候紋身,沒有紋龍也沒有紋虎,我紋了自己的姓氏,因為我的姓是小姓,極少遇到同一個姓氏的人,另外我認為年輕時候不做些什麼,就跟沒有年輕過一樣。殺人放火不能也不敢去做,紋個身打個耳洞就全當自己年輕過了。



八零迷徒


並不是說紋身都不是好人,目的不一樣,體現的品性也不一樣。有防身用處:其實自己膽小怕事,紋身後自信滿滿,預防社會毒瘤找事,拿著你不惹我我不惹你的態度掙錢養家,值得同情理解。還有一種是裝逼之用:大多數這種人都表現的面目兇悍,光頭配金鍊子一副黑幫教父臉,感覺別人都懼怕三分牛的很,其實窮成一坨屎,正兒八經的老闆不會僱傭,還被社會吐痰,掙錢養家才是男人該做的,打人住監獄才是男人的恥辱,社會的蛀蟲。


嘆人生693


文身這東西怎麼說呢。就好比有人的喜歡吃辣,有的不喜歡吃辣。一點辣都不能吃辣的人會覺得別人吃那麼多辣椒為什麼?這麼難受😣還非要吃!其實這種東西蠻正常的啊,你喜歡你不喜歡而已。沒有那麼多道道(這是正常人分組的)當然也有為了裝逼的,不管文的什麼,例如2000塊的花臂滿背都漏出來裝逼😂其實只是讓人笑話的東西,文之前多瞭解瞭解,多看看大師的作品。經濟寬鬆的話找大師,經濟一般就找性價比咯。



自力巷賭神三冒河南


紋身的人不一定是壞人。但陽光、正氣、也就是社會上所說的好人絕不會紋身。

這就正面向人們提示了紋身的負面影響。

年少輕狂時紋身,不少人成年面臨參軍、工作、甚至找媳婦……時,遇到了尷尬。許多人費盡心心思消除它。

改革開放以來,受西方文化影響,紋身逐漸在青少年中有了市場,並有擴大趨勢。

但在中國傳統文化的抵制下,進展緩慢。

古代刑罰之一的刺配,也就是犯人的黥面,尤以宋朝對犯人廣為施行。宋代,不論南宋、北宋,是中國文化大發展時期。所以從宋以來,人們對紋身的負面意識到一直延續。一個紋身的人出現在公眾面前,人們第一時間的反應:犯人?

有人拿岳母刺字來說項,乃無聊說辭。岳母刺字是為表殺敵決心而刺背,且在背處。而展露在大庭廣眾之下的紋身是一種無知的炫耀。

當然,紋身的人一般不會與岳母刺字相比,因為他們自感形穢。

仔細觀察一下,紋身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文化水平低、知識缺乏的人。也就應了那句話:腦袋裡裝的知識越少,腦袋上的花樣就越多。

所以,紋身的人一般都是些思想空虛、無聊無趣的人所為。

我相信在中國,它可以存在,但不會蔓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