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偉民表示,應當允許城市居民下鄉買宅基地,你怎麼看?

jucicy


這是個很好的建議。

時至今日,改革的最大瓶頸就在於土地和人口不能自由流動,這個瓶頸使改革無法引向深入,對發展十分不利。

現在應該到了打破這個瓶頸的階段了。

允許土地自由買賣正是突破瓶頸的開始。

有一個詞大家聽了幾十年了,但聽起來總有點不那麼令人舒服,這個詞就叫做“農民工”。為什麼要有“農民工”這個詞?總感覺這個詞帶有那麼點歧視性,這有違平等原則。農村出來的叫農民工,那城市出來的叫什麼呢?

允許土地自由買賣,允許人口自由流動,可以使社會資源通過市場的手段更合理的調配,可以讓資源發揮更大作用,同時也有利於營造平等自由的環境,可以減少社會矛盾。

沒有人天生就一定要住在農村,也沒有人天生就應該住在城市,一個好的社會,應該讓人們有自由選擇的機會。

允許土地自由買賣,你可以退出,我可以進來,這是給每一個人一個選擇的機會,也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希望將來不會再有農民和城裡人的區別,大家都是人民,只要遵紀守法,大家都是合法的公民。


手機用戶中華人168


這是很好的建議,非常有必要。


長期以來,農村和城市二元化的機構沒有實質性的突破,城鄉收入差距一直在拉大。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民擁有的產權(經營權)沒有進入市場流通,即農民的宅基地沒有辦法交易,農民的土地流轉也一直存在障礙。而城市居民不同,除了工資,房產是財產的最大項目。


試想,如果宅基地進入市場流通,那將為農民提供巨大的財產增值效應,也可以緩解大城市的住房短缺、高價問題,無論是對城市居民還是農民,都是很好的政策。尤其是在大城市周邊的農村,農民獲益更大。


同時我們還要意識到,其實現在農村人口越來越少,大量的農村人要麼到城市打工,要麼到城市買房實現定居,現有的宅基地很多是被閒置的,閒置的資源就是浪費,盤活才能體現價值。如果這些房產能夠由城市人來購買,可以盤活這些宅基地,城市人翻新、在當地生活,可以帶來投資的增加以及消費的活躍,這對一直以來只有人口和資金淨流出的農村來說,是難得的活水。


對城市居民來說,在城市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永遠也負擔不起,但農村可以。尤其我們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需要更好的環境,更寬敞的居住範圍,農村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試想,在一些農村宅基地集中的地區,建成成規模的養老院,還可以解決當地農村的一些就業問題。


為什麼宅基地交易一直不放開呢?總是有些人擔心,資本湧入農村,農村人賣掉宅基地哪裡去住。這些擔心完全多餘。因為宅基地轉讓必須是農民自願才行,基於他對價格的滿意交易才能達成,而這樣的權衡是農民深思熟慮、理性思考的結果。他們拿到這些錢,或者進入城市,或者進入場鎮,年輕人畢竟還是會進入城市;那些不願意賣的農村人,依舊可以保留他們的宅基地。


總之,多給農民一個選擇權,有什麼壞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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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方財經


其實不用如此複雜的闡述,打破城鄉二元土地結構,讓小產權變為有產權當然是產權政策的一大進步,你不要考慮什麼土地集體還是私人的問題,從一開始這就不是問題。

一個是國有土地,產權可以買來賣去,一個是集體土地,產權卻要分離,雖然國家說了,這個使用權,承包權可以抵押貸款,但是到底是沒有完整產權的,所以涉農貸款銀行並不積極,或者說,土地交易本身就不是一件有積極性的事情。

若是說小產權房,你不讓其成為國有土地,其依然存在小產權房。你不讓買賣宅基地,私下裡的交易實際上也不可能斷絕,既然如此,納入規範管理不好嗎?小產權房通過補繳一部分出讓金,併入產權管理,不是很好嗎?

有恆產者有恆心,事實證明的,改革開放證明的,土地承包證明的,股票市場證明的,屬於私人的,總是當寶貝護著,屬於集體的,改革開放前磨洋工,如今我不知道如何,好久沒下鄉了,估計集體的活計照樣磨洋工。

世界沒有改變,人性也沒有改變,至於未來出現大地主怎麼辦?都智能工廠、CBD了,為什麼還要在乎多幾個地主?美國的農場主一千畝都是小農場主,這規模當然會帶來好處,如今有幾個農民在家靠三十畝地一頭牛過日子?

對於房價,打破城鄉二元結構,也算是根本性的供需改變,連帶最好把戶口也改革了,這樣我們的幾個中心城市就可以擴圍,自然擴圍,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多個衛星城市。西部廣袤的土地可以連片,而東部稀少的土地可以居住,多好。

別擔心耕地,實際上,印度耕地比我們更少,科技會解決糧食問題,況且如今還是有糧食都不願意生。


凱恩斯


這個建議別開生面,但可行性並不強,起碼在短期內是這樣的。

先說,為什麼不可行?

目前國家對宅基地的政策指向是,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這“三權”即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根據這一原則,宅基地是集體所有權,農戶有資格權和房屋財產權,這兩個“權”以前也是這樣,不同時的是,使用權方面將進行適度的放寬。

那麼在宅基地使用權方面,適度放寬的這個“適度”又有何界定?主要有二:其一,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其二,限定於農民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轉讓,城市居民不可以買這個使用權。

目前看,農村宅基地可以自建自住,可以抵押貸款,可以在集體內部轉讓,這是它有利於農民的主要方面。

從官方的表述看,從實行土地用途管制這個原則看,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這個口子不會開,也不能開。城裡人到農村搞個別墅大院,或是私人會所,是被嚴格禁止的。

再說,為什麼有這種需求?

可能的原因或有三:一是城裡的房價相對較高,一部分城裡人嚮往低成本生活;二是對農業生活、農村創業的嚮往;三是養老的需求。

有需求在,說明楊偉民的觀點有建設性。現在不少農民都離開農村向外發展,宅基地的閒置率還是比較高的,如何化閒置為更高價值的使用,值得考量。此外,一旦允許城市居民下鄉買宅基地,也會對農村創業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對於一些城市居民而言,他們的詩和遠方,或許就是廣闊天地的農村。


波士財經


應該的!

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起到抑制城市的房價上漲性,靈活性,移動性。選擇性,投資性五步走方針。城市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可以不調自落,炒家們也會樹倒猢猻散,各奔東西的把資金投向農業,城市高房價才有機會不斷軟著落!這樣一來,新政策的實施,會給農民賣地,進城買房掃平了道路,開闢了先河。同時,也給城市老人選擇農村買房養老創造了有利條件,城鄉置換,會大大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第二個春天的到來,農村人選擇城市買房成為了城市的主人,或者,買房結婚,成為了城市的“姑爺”;城市老人選擇鄉村買房養老,或者,選擇墓地,也是歷史的必然。因此,建議國家允許和確定城鄉居民開展轟轟烈烈的“雙選”關係,對於促進和振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百利而無一害。

這是我國曆史上最大的一次經濟改革,相信,城鄉貨幣置換,必將推我國的國民經濟從發展中走向昌盛與繁榮。


劉年14


中國的農村大量的出現空心房,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我的強烈建議是:50%的宅基地上市交易。且聽我慢慢的分析。

我認為根本的問題是中國的二元制度的問題。因為現在只允許農村的人,農村的錢,農村的資源往城市彙集。而並不允許城市的人去農村買房,城市的人去農村投資。

這樣的結果就是導致農村越來越破舊。但是農村的土地國家又不敢輕易的進行流通擔心農村的農民失地之後,會變得更加困苦。

所以我的建議是。在農村的宅基地住宅進行明確的確權之後。設置一定的標準,比如說50%的宅基地可以上市進行交易。並且保證剩下的50%的宅基地的住宅人均住房面積在50平米以上。而上市的這50%的宅基地可以進行一些試點,比如說收取房地產稅。這些房地產稅可以進行農村的建設。這樣既盤活了農村的這些空心房的閒置資產。又加大了國家的交易,進行了新一輪的農村建設。同時這部分房產收取的房地產稅可以進行農村的新農村建設。對於賣房的農民來說,也增加了一部分的收入。這種策略的話,可以說是一舉多得的一個策略。所以我的這個核心建議就是50%的宅基地上市交易。


Richard45133169


強烈支持!!!真正有錢人不一定來買宅基地,可能會選擇配套設施更好的商品房。計劃生育這麼多年,城裡獨生子女還有年輕人也不一定願意會去農村生活,畢竟工作不方便,孩子入學入托怎麼辦?所以買賣宅基地可能是經濟條件一般改善型居民,還有可能是城裡已退休職工,想去農村養老,畢竟他們對農村有種特殊的感情,中國進入老年社會,這是推進和縮短城鄉二元化的良好時機。這部分人融入農村,完全可以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也可以拉進貧富差距,可謂各取所需。何況很多老百姓根本不願意賣自己的祖宅,有交易量可能只是這部分閒置的房子,所以擔心被城裡有錢人炒作,是人為多慮,難道現在私下交易還少嗎?所以宅基地市場化,迴歸本源,自由買賣是很多老百姓的期盼,讓老百姓多一份選擇,應該得到國家和社會的支持!!!


青山綠水135513796


這個建議有點胡來了。不客氣的講,當城市的資金一但衝擊農村。那麼農村根本就沒有招架之力。而農村的生存空間會被輕易侵佔,必然會出現流離失所的情況,達到一定程度,會成為社會現象,引發動盪。

100萬,在一線城市連首付都不夠。但如果拿到農村會怎麼樣?買上幾畝地不成問題吧?甚至多掏點,買一片宅基地建個私人莊園或私人會所。籌集資金對於城市人根本不是問題,一線城市隨便一套房子就能出售幾百萬甚至更多。而那些一時貪念或遇到急需用錢的農民,一但出售了房產。他們以後該怎麼辦?真不顧他們死活了嗎?或許他們是出於無知,短視,自己嘬的。但從法律上禁止他們犯錯誤,禁止他們失誤,總該可以吧!

其實很多人都有這個想法,去農村買塊地,自己建房,將來養老,享受一下田園生活。包括我在內。事實上要真開通買賣宅基地,我也會去買,而且絕對不會很小。買幾個連片兒的,全部推倒,整體重建,真沒什麼的。但這樣一來,憑心而論對農民太不公平了。

可以說開放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根本就不能達到疏解城市人口壓力的作用。反而把禍水引到了農村。宅基地的不可流通性,其實本質上是對農民權益的一種保護。一但被打破,立刻會出現宅基地賣了,城市的商品房又買不起。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農民。


實現一個曉目標


“應該讓城裡人去農村買宅基地建房子‘’。個人覺得這是一個兩難命題!

國家政府大力打造城鎮化,鼓勵村民轉化產業向城裡發展,土地流轉給有能力種地的大戶或是農業合作社。事實上,有不少農民已經舉家再城裡創業和工作,成了真正的城裡人。雖然他們的戶口可能還是在農村,他們仍然擁有土地使用權,但是他們已經放棄了土地經營權。 他們在城裡有些人是租房住,也有不少人買了房子。他們很難回到農村了。即使他們回去農村,也用不著買宅基地,一般都有現成的老房子或自留宅基地。

另一方面,城裡人有些經濟條件很好,在城裡感覺離大自然有距離,十分羨慕空氣清新青山綠水的農村,因此出現有錢人花大價錢到農村風水寶地買宅基地,建起了豪華別墅。但是這種情況很少,沒有普遍性。

如果鼓勵有錢人都去農村買地建房子,這將是一個怎樣的場面?是不是農村居民貧富置換?這該不會深深觸動人們的心理痛點?這與城鎮化政策是不是相悖?

個人認為,不能大肆宣揚城裡人回農村買地建房!


金心463


城市農村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如果允許城裡人,可以到農村買宅基地!

可以設想幾個後果:1,城裡人去農村的房子買來或造好只會空置在那裡。入住率不高。

2:有錢人會更加肆虐的掠奪農村的土地資源。就像城裡的房地產商一樣,大肆囤地。舊社會農村打掉了地主,才有今天。不可能一下又死灰復燃。

3:保護農村的宅基地不進入市場,也是保障社會穩定的一個指標。

4:未來的事,今天的研究是對的,哪怕是反對是贊成,總是說出你的看法!這樣下一代肯定會更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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