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向客户卡里打钱,柜员失误把取6千当成存6千,事后却推卸责任说客户不当得利,怎么办?

N01陈军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也长期在银行工作,我觉得民生银行的这种做法确实不妥当。

这件事情是民生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在先,即便要将钱退回来,也应由银行员工主动上客户的门将自己失误造成的错误纠正过来,而不是只打电话催客户上门将取款小票送过来。当然,如果近的话,可以征求客户意见,是银行上门还是客户自己送来,这种态度必须要好,让客户自己决定,而不能在言语动粗,动辄说什么不当得利。而从题主反映的情况看,题主当时在外地,一下子赶不回来,那么银行自己就要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了,而不能将自己失误的怨气晒在客户身上,这是很不合理的,也是很不公平的做法。尤其,事后将自己的失误归咎于客户妄图想不当得利,则更显示了银行过去那种霸权思维意识,凭借自己的强势话语权,不顾客户利益,真有点颠倒黑白之嫌。

如果是这样,我建议客户向法院起诉民生银行,让他们给你公开赔理道歉,维护你个的声誉和形象,也给民生银行一点教训,让他们长点记性。

当然,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理都不能如愿,或故意久拖不办理,则另当别论,如果此时银行再说客户有不当得利的想法,还可以说得过去。


财经深思


这件事一点都不复杂。

第一我们要认清问题的性质与处理方法,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对待和处理这件事。

把取6000当成存6000,里外里差了1.2万,而这笔账一查就能查出来,很简单的,这6000算是什么性质?不当得利,说的没错。也就是说,这不是你的钱,你就别惦记了,你拿了你就应该还。

如果你不还,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可能会转化为侵占,所以你是没有理由留下这笔钱的,查不出来你可以占便宜,查出来了,你就要返还的。

现在的问题是,明明是银行的错误,怎么能颐指气使的让你去银行还钱呢?这个地方你有点话语权的,第一,你要还,第二,你要上门来赔礼道歉,第三,去银行的费用是需要银行出的,而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要求。

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客户说的算。银行做错了,需要有个好态度。


韩东言


到民生银行取六千元,结果柜员工作不认真当成了存六千,一出一进,形成一万两千元的损失。对于客户来说,如果拿着这笔钱拒不归还,确实属于不当得利,一旦走上法庭必然败诉。对于银行柜员来说,自己的工作失误如果不能追回这笔钱,则需要自己承担损失。


作为一个诚实的人,一个讲法律的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属于自己的钱不能要,这笔钱是一定要还的。


但是具体怎么还,何时还,这就需要认真研究了。


银行当大爷当的太久了,多年来不思进取,服务意识淡薄。明明有七八个窗口,在人多的时候却只开两三个。VIP中P窗口空空荡荡,也不看满大厅坐等办业务的普通储户。至于银行存款不翼而飞,存款变成保险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就以涉事柜员来说,自己出现了工作失误,不认真向储户道歉,友好沟通,反而恐吓威胁,颐指气使,态度极为傲慢无礼,简直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钱是一定要还的,态度要鲜明,这是基本原则不能动摇,这一点上法律也会站在你这一方。


具体的做法自然也就简单了。


首先,跟银行柜员很客气的说明在外地出差,大概会有两周左右才能回去。

其次,说明自己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到银行还钱,请银行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地点准时来拿钱。当然要携带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身份的工作证明或者单位介绍信,拿到钱后还要给出收据。

最后,为了安全稳妥,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媒体介入更好,将此流程作为范例进行推广,这将是消费者胜利的大事件。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该银行柜员从此就学会了如何做人,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会大幅改善,相当于拯救了一个失足青年。而为了保住工作,该柜员也会先行垫付这笔款项,然后在心情忐忑中积极友好的不断沟通并追回这笔钱,从这一过程中深深的体会到储户存款丢失时的心理,这是一次思想境界的升华。


财智成功


这是标准的服务态度问题了。民生银行柜员,由于自己的工作疏忽,给了人家6000元,还写上存6000元。这是工作失误是没有问题的。

银行一般都是一天三清库,中午就核对出资金的短缺,说明工作效率还是可以的。可问题在于后续的处理方式上。

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给别人造成了困扰。还要求别人去送,不送就说别人是不当得利?真的好大的架子,好官僚的思想。当然多数银行部门还是不错,只能说是该名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不够高吧,服务意识不足,也可能是逼急了恼羞成怒。

不就相差12000元吗?当然也有解决方法。首先,将相关银行卡冻结,回头再将有关业务撤销。这样短缺只有6000元了。

凭什么取钱的人,已经到了外地,还要配合你们呢?莫非你们是执法机关?你们没有权力的。

出现这种情况,银行应当按照有关程序首先联系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方便到现场,银行应当派遣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带相应的记录仪去现场收钱。有人说没有规定,没有规定可以设置啊?银行不是服务客户是第一位的吗?法律也是这么完善的。

如果相应人员不配合呢,或者去了人不在,找各种理由。如果多次(3次以上)被相应人员晾鸽子,这就说明当事人确实没有想还钱的意图了。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说相关人员不当得利也确实准确,这笔钱本身是不应该给的,而且银行也告知了。我们只要不主观故意占有,就不会为过。

但是,直接电话告诉当事人是不当得利,这种做法很让人恶。相关银行网点确实应当提升有关服务态度了。

银行不是要求当事人退回来,而是应当请求当事人退回来,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车马费和误工费。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暖心人社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老婆以前是银行柜员,也出过这样的事。晚上封箱宋库的时候发现的,马上先从自己的账户里拿钱垫上(下午班,不然同事们都没法下班)。然后开始差监控,最后还是她们的副行长回来后查出来的。给当事人打电话,赔礼道歉说业务办错了。储户也通情达理,第二天来行里办了业务。出错不可怕,就怕你出错了还一副趾高气昂还不认错的样子。态度好很多人都可以原谅,态度不好爱咋就咋滴吧。马上回当地让她给你报销路费(头等舱)。


众生70006897


这种情况本人遇到过,坐标张家口,方式方法不得当,这是标着三线城市实际上却是四线小城市,注意别的城市不知道怎么样,管用不管用。

银行当时做的事情,我留下了手机的视频资料,大堂经理要没收,我没给,退伍军人一个,想动手,被义正言辞的拒绝的同时立即拨打电话报警,银行卡同时拿在手里,银行工作人员看着这样也不好真动手,最好在银行柜台处解决,安静等待警察到来,毕竟银行是店大欺客,可不管你这个那个的事情,明明是你对,最后也是你错,这就是银行。

等警察到来后大堂经理倒打一耙,警察自然不信,我给其看了视频资料,讲清楚事情原委,警察劝我当时就给,我拒绝,必须明天给,所有对话都有录音,并随时统治亲朋赶紧过来,要求就是必须要当场道歉并将涉事经理和柜员全部处罚,最后肯定不行,走的司法程序,最后闹大了,这种事千万别怕闹大,闹得越大这种事情越有利,因为所有事情第一时间都有保护的,警察出警有记录不怕,电话第一时间录音也不用怕,这种事情都是第一时间有利的进行,如果出了柜台哪怕是ATM与柜台一体的都不行,这个即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在店大欺客最不利的情况下寻求最大的保障,因为一旦离开就是侵吞公共财产判你没商量的。


jsax1


大实话:这肯定是属于不当得利,只要把钱还回去就好了。

就银行存取钱这件事来说,大部分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吃亏的,毕竟,做金融的这些人可是把相关的法律风险研究得透透的,根本就不是我等可以占便宜的。当然,一般情况下银行也是不敢对用户做什么不法行为的,毕竟,金融犯罪一般都是大问题。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个么一个事,故事说的是张先生到一家银行取钱,本来是自己要取六千,但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却搞成了存六千,最后张先生不但自己取了六千块钱,银行卡上还又多了六千块钱。事后,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到张先生,希望其返还银行多给他的这六千块钱,并告诉张先生这属于不当得利,是涉嫌犯罪的。但是,张先生认为这是银行工作人员自己的失误,损失应该由银行承担。

说实话,看完这件事我的第一想法就是张先生这是在玩儿火,在这种事上跟银行较劲儿,那无异于当着警察的面犯罪,根本没有任何便宜可占。

首先,就这件事本身来说,虽然张先生卡上多出来的这一万两千块钱是因为银行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张先生占有这一万两千块钱的理由。这就好比说我们前边一个人走路掉了一万块钱,然后我们捡起来了,这时候对方发现自己钱掉了,也看到我们捡到了,然后要求我们返还。这时候,如果我们还了,这叫拾金不昧,是会受到表扬的;但是,如果我们拒不归还,那就是违法犯罪,一万块钱也足够在里面住几天了。可能很多人会不理解,自己又没偷没抢,这钱是自己捡的,怎么就是犯罪了。这里有一个关键的点就是,钱不是你的,但是你却占有了,强制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违法。

当然,也有人可能会狡辩说自己也不知道卡上有多少钱,手机也没设置短信提醒,所以不确定是不是银行搞错了,然后就希望通过装糊涂占有这笔钱。这个事就别想了,就现在的技术手段来说,银行卡上的流水一查就查出来了,监控视频什么的也都有证据,这个是做不了假的,给你了就是给你了,你知不知道没关系,只要有证据,你就得把钱如数归还。当然,现实生活中银行如果是会办事的话,你还钱给他们,他们也会相应地送你一些纪念品,表示感谢,比如送你一壶油,一袋洗衣粉之类的,但是,如果你拒不归还,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自己。

总的来说,我们必须要记住一点,不是自己的东西那就不要想着非法占有,不然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银行似乎得了“不当得利”的尚方宝剑,处处颐指气使,这种态度真是让人厌恶。

首先,钱是要还的,这点毫无疑问。但是,怎么还?还真不能让他们太舒服!

我的建议,第一要表明愿意还的态度,并做好录音。第二,说明当天不在本地,无法赶回。第三,要银行人员为其失误登门道歉!

这事从银行角度看,的确是要求当天追回,否则处罚这位员工。如果其态度好一点,跑一趟还钱也可。不过就这种处理自己失误的态度,是要给点教训!

退一万步说,只要你表明态度要还的,银行也拿你没办法。去报案公安不受理,这是民事纠纷。所以你尽可以在家,安然等待银行登门道歉。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寒潭


只能立刻还回去了,否则就是涉嫌不当得利了!

民生银行员工已经给你打了很多电话了,这也算是态度很好了。银行确实是自己柜员失误了把取钱当成了存钱,这名员工肯定不想自己把这笔钱出出来的。因此,才急着给你打电话催着过去。

当然了,你在外地可能过不去,这名柜员应该承担自己失误带来的客户往返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你没有时间,可以直接跟柜员说,你要在这样打电话就投诉到民生银行总行。

当然了,钱是必须要还回去的,取6000当成了存6000,这下相差了12000元。当时不知道你看了小票签字没有,如果你看了小票也核对了也签字了,那么可能你没有仔细看。因为小票上有明确的账户数额等信息。这些钱你真的是要不成,最好还是去还了算了。

因为你的卡也还在银行里面没拿出来的。既然是银行的钱,你也得不到这笔钱,既然银行柜员催了,还是把情况直接跟她说明白,合理合法的要点路费,就赶过去把小票给人家送过去算了。这点路费什么的应该银行给出的。

但是,银行这样颐指气使的样子,可能让你有点生气。这件事可以投诉到民生银行相关部门,让他们赔礼道歉,不过钱还是最好立刻去还了,以证明自己没有想要这笔钱。至于路费什么的,肯定是银行方面需要出的。毕竟是他们的失误造成了你的麻烦。

综上所述,钱是必须要还的,否则就是涉嫌不当得利了。至于银行方面态度不好,这个必须让他们当面赔礼道歉,必须把你的来回车费出出来。这样子才显得公平些。


睿思天下


1.咱民间常说,帐查打来回!

咱去干什么了?咱想取6000元咱取到了吗?银行给咱存了6000元,咱当时知道吗?咱实际存了吗?要是我当时知道,我立即让其纠正错误,我不会沾别人的光!我沾了别人的光谁睡不住觉!况且电子眼在记录,哪个人能跑了,人不能打糊涂套!


2.咱当时不知道都有情可说!

银行发现查错,通知咱是对的,且是一天多次。柜员办错,柜员有责任。柜员指出来了,咱就要积极配合,踢球已到了咱这边。银行指出当天处理清,并指出咱后果不当得利,也能说过去。多天后亳无进展,恐怕经过银行研究,也能对咱作封帐处理!

3.咱拉弓也别硬,抓紧私下处理清为好。

最后结果是上法院打官司。咱理由不充分。按我上面法院程序进行,咱能沾光吗!绕来绕去就把咱套住了,进去了。我更不能唆使你向前憨冲!很可能出现结果,咱要进去,柜员受处理,两不沾光!听我说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