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听证会召开

湖州在线讯 昨天上午,《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听证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菁菁讲话,副主任董立新主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今年8月起开展了《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我市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本次听证会主要围绕《条例》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听证,旨在为法规的“立、改、废、释”提出建议。听证会上,市法学会作《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报告,市政府法制办作《条例》修改情况说明。

胡菁菁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立法后评估的现实意义。这是立法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对法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执行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是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法规与现实相协调的有力措施。

胡菁菁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围绕“抓重点、可操作、得管用”的立法原则,从合理界定地方性法规之间的立法边界、完善垃圾分类方面的条款、增设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方面的条款和增加处罚性方面的条款4个方面入手,精准把握修订重点,认真进行修改完善,更好地从法治轨道上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要建立评估机制,探索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常态化,提高立法质量,为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共20名,包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在3个多小时的听证中,听证代表们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条例》实施以来停车管理、道路容貌维护、施工扬尘防治、城市“牛皮癣”治理、农贸市场管理、摊贩疏导管理、垃圾分类七个方面涉及的问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列席听证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回应,就陈述人的意见建议作了解释说明,为《条例》的修改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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