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四个坚持”抓细抓实监督执纪问责

民乐县“四个坚持”抓细抓实监督执纪问责

民乐县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聚焦主责主业,聚指成拳,精准发力,切实以严明的纪律规矩改作风、促担当、保落实,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以制度为根本遵循,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密。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哪个环节薄弱就在哪个环节着力、哪个问题突出就在哪个问题上突破,着力构建“交叉办案”“县镇联合协作办案”“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提级办理” “三位一体”审查机制,统筹调配使用办案力量,加强对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镇纪委立案29件47人。全年推行“了结函告机制”,对予以了结的问题一一函告反映对象,对公职人员处分到期的及时向组织、人社部门函告,为72名党员干部消除影响,真正做到为党员干部正名,还党员干部清白。着眼纪委监委内部“纪法贯通”,从线索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修订审查调查业务工作制度和审查调查相关文书格式,为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为全县943名科级干部建立了纸质廉政档案,并在全省统一的电子廉政档案进行了录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促使领导干部紧绷廉洁这根弦,坚守纪律的底线。

坚持以纪律管住大多数,把执纪的“利剑”悬得更高。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唤醒审查对象,按照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工作要求,把干部成长发展全过程、工作生活各领域、思想行为各方面都置于严格监管之下,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门下发文件,重申纪律要求,明确“禁止行为”,着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自觉、成为习惯。聚焦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干部工作作风,县纪委监委会同县督查考核局、县委农办等部门,组织力量对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和整治,对发现的6类突出问题对口移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深入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活动,认真开展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九个严查”,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联组互查等形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对51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进行了整改。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先后2次在城区开展明察暗访行动,重点对公职人员公款吃喝、打麻将赌博、酒驾醉驾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10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组织处理3人。

坚持将遵纪守规挺在前,把守纪的“扣子”扣得更紧。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异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把执行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改进干部作风等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畴,着力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13件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谈话1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双向移送和处置工作,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件次。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成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切实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制约。

坚持以治病救人为根本,把审查的“方针”用得更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更加科学分类处置,更加注重谈话函询质量,更加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34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为149人次、57人次、3人次、25人次,分别占63.7%、24.4%、1.3%、10.7%,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构建网络、手机客户端、来信、来访、来电“五维”立体化监督举报平台,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顶风违纪问题直查快结。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4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4件,立案80件121人。充分发挥反面教材警示作用,坚持内部通报和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曝光同步,及时转发中央、省市有关典型案例通报12期,下发通报10期,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民乐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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