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宇的公司,靠譜嗎?

  李文星事件發酵讓人們對於招聘、特別是一些不知情的人影響很大。其根本影響不亞於現在的“校園貸”,學校幾乎都是“聞之色變”。於是各個高校面臨著就業季的學生,都給出了各種忠告,其中就有這麼一條“凡是在樓宇,包括在商住兩用房的企業,學生們都不要去,這些基本上都是傳銷企業……”於是很多中小企業創業者該躲在被窩裡哭了。無獨有偶,最近在幫著朋友做代理招聘,因為也是一家從4A公司轉型過來的廣告公司,地點在居民樓,結果被各種“嫌棄”;在各種唏噓感嘆的同時,我們不由得感嘆一句,未來在樓宇辦公的企業,還能招到人嗎?

在樓宇的公司,靠譜嗎?

我的職業起步點在“商住兩用”

  筆者的第一份工作其實就是在商住兩用樓,因為是諮詢培訓業,且在天津和北京兩個地點,天津主要還是以行政事務為主,出於成本節約等多方面考慮,承租商務寫字樓的成本已經很高了。於是在樓宇租賃的情況下,公司能夠節約不少的租金,這種情況當然業務企業規模與性質有關,如果企業規模龐大,或者人均佔用空間大,這就需要有承租的必要。但是與此同時,求職者更多的看重的是公司的“形象”。這其實就相當於戀愛一樣,很多時候你覺得自己需要在“高達上”的屋子中辦公,卻很少去考慮到自己的綜合價值。在這個過程中企業需要給求職者承擔的綜合成本過高,也難以支撐起企業的長遠發展。畢竟企業不是“擺設”。

什麼樣的企業可能在樓宇

“  安得廣廈千萬間”在未來創業者的綜合成本中,租房成本將會越來越多。我們從另外一個維度講,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局面下,“就業”似乎已經成了“求其次”甚至“退而求其次”的一種選擇了。“如果你沒有可以吸引我的地方,那我也就只能剩下跟你去談錢了。”所以說朋友跟我的“抱怨”也體現了現在很多企業面臨的問題,從用人方來說,招聘成本遠不是一則“招聘廣告”和“招聘渠道”這麼簡單。我們說到“樓宇辦公”,其實想當初做“分眾傳媒”也是這樣一個初衷吧。比如現在的保險二級公司、諮詢培訓公司、甚至於說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乃至獵頭都會選擇在樓宇辦公,跟成本有關,僅此而已。

這可能是一個“死循環”

  在我們這樣一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背景下,這可以說“勞資雙方”的角色發生了根本的轉變,不僅僅是中間的成本在增加。觀念與意識也在變化,求職者也好,僱傭方也罷,角色可能隨時會發生變化。隨著創業主體的日漸年輕化,創業初衷“玩一玩”的心態日益顯著,可是殊不知在這個過程中你已經失去了一生中最寶貴的時間。2018年是人力資源領域轉型的重要一年,我們都在“求變”。如果你還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請珍惜珍惜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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