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政府決定取消下放委託247項行政審批事項

近日,省政府印發《關於取消、下放或者委託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取消、下放或者委託管理247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取消24項、下放管理層級37項、依法委託給有關市縣區或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管委會實施186項。

為加快我省簡政放權步伐、進一步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今年6月以來,省政府全面對標江蘇、浙江、上海做法,按照“應放盡放、複製地放”的原則,加大了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力度。24項取消事項中,直接取消21項、取消後改為備案3項;37項下放管理層級事項,從規章發佈之日起直接由承接單位實施;186項委託事項由省級相關部門與受委託單位簽訂委託書後實施。本次取消、下放或委託後,省級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數量精簡比例達25%以上。除個別事項不具備取消下放的條件外,我省已基本實現與蘇浙滬全面對標。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下放和委託事項的落實銜接工作,加強後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脫節和監管真空。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再實施審批或變相審批;對下放、委託給有關市縣區或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管委會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原實施機關要加強後續監管,承接機關要優化辦理流程、創新審批方式、提高審批效率。(記者 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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