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撞人事件中,嫌犯是随机选择作案目标的,对此你怎么看?

家庭健康与养身


说实话,本人是不苟同嫌疑人随机选择作案目标这个观点的。原因有二:一是选择的是幼儿且是群死群伤,目前已造成6死17伤的严重后果;二是开着车的嫌疑人可以很多种选择作案目标,车祸(车与车)、自残(撞墙撞树)等都可以选择,为什么选择幼儿人群?不是随机这么简单!当然,嫌疑人作案的真实动机、目的只有通过侦查才能证实。这种千夫指万人诟的行为后果,用随机、临时起意等都不足以说明问题。


包公巡查


有些文章,你看一下,呵呵就行。

随机选择作案目标,我不敢苟同。街上那么多人,怎么就偏偏找到孩子。

2018年4月27日,陕西米脂杀害学生案;

2018年6月28日,上海徐汇砍杀学生案;

2018年10月26日,重庆巴南砍杀幼童案;



虽说有光明的地方一定有黑暗,可我未曾想到黑暗是如此的透凉人心。

孩子太弱小了,毫无反抗的能力,孩子又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所以杀害孩子最容易得手,也最容易引起舆论,从而达到“解决某种问题”的效果,这才是凶手选择孩子的目的。

世上最险恶之物,莫过于人心,人心之恶,恶在贪妄。

一个在没有健康文明的秩序下生活的人,又哪来健全的人格。

没有健全的人格,纵使再优越的物质,也会导致人性的扭曲。

归根结底,是道德的缺失、是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害了孩子们。

请回头看看自己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除了给他们丰富的物质,还给了他们什么?



为了那些无辜的孩子,也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孩子。

请找回那份丢失的道德,请拾起那份曾经的信仰。


盛少闻天下


这个事情也许真的就如通报所陈述的那样,犯罪嫌疑人随机选择作案目标。但也正是这个“随机选择”所造成的后果,做实了嫌疑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

另外,“随机选择”这个观点或许将此案的走向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引向“涉嫌故意杀人”。

众所周知,若以驾驶机动车这一作案手段,进而“随机选择”的话,目标其实有很多备选:例如撞车、撞树、撞大山等等等等。相信除了天上的飞机火箭之外,都可以成为“随机选择”的目标。但嫌疑人却偏偏选择了学校门口正在过马路的孩子们。一个成年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人,在“无毒无酒”的前提下,完全知道驾驶机动车冲进人群的后果,可以预见实施行为的结果,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这个事情发展到现在,主要还是看公诉机关如何处理。毕竟民愤极大,以交通肇事罪提起诉讼肯定有点说不过去。好在公安机关前期工作做的比较扎实,嫌疑人已经交代了作案动机。

我个人觉得,大家还是要相信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相信相关执法部门执法必严的工作作风;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相信法律会还孩子们一个公道的!


严视线


每次杀童案发生后,人们总会从两个角度去分析,一个社会问题,一个是作案者的心理。前者更多指出,正是社会竞争激烈,人情冷漠以及存在不公的现象才造成他们对人生绝望,导致其铤而走险,干下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杀童案件。

后者更多从罪犯教育、成长历程,以及可能导致的心理问题入手。认为这些人都是存在心理问题、精神疾病,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做出极端的举动。因此要加强心理健康的教育。

这两种说法似乎都很有道理,但很显然将问题简单化了。因为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竞争激烈的当代社会里,同样都会面临不少人生挫折,甚至产生过绝望的念头,但为何都没出现极端行为呢?很显然这种归结给社会问题的看法,把杀童案大而化之了。而且过多推脱给社会的言论,也容易给某些人以暗示,认为自己的境遇完全是社会造成的,而忽略了自身的反省,导致其更加仇视社会,进而走上报复之路,造成杀童案的频发。

而对于心理问题,这个的确需要引起重视。对于身边有精神、心理疾病的人,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及时带他们去治疗。但是如果把杀童案归给个人精神问题,那显然也忽略了一个大问题。虽然发病时人会做出很多极端行为,但杀孩童似乎又是有所选择的。他们之所以杀童,主要还是看到他们弱小,自己的行动成功率高。因此,有些人存在心理问题不假,但其在作案中,并非是毫无意识的行为。


沈阳微视



那时的那个人


人性本恶。

我们后天的成长环境,教育,经历……让我们向善。就像向日葵永远向阳而生。

可是善的程度不同,有些人的善不足以压制恶。就像夜晚的向日葵低头凝视深渊。

这是这个人的悲剧,他所在家庭的孽障,却不会孤绝。


路小鹿773


故意杀人,罪大恶极,严惩不贷。


平凡149045776


我认为肯定不是随时选择,如果随时选择为什么偏偏就选择学,而不是路上的其他人


毛毛1517


这就是转型的恐怖主义,不分目标,不分人群。罪大恶极,就得杀。


让它三尺又何妨1


去问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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