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马路上小学生被撞死亡案件,是定性故意杀人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石焰冰梦


定故意杀人罪的面更大,1:有杀人动机,警方调查与妻子有矛盾,产生厌世的心里状态,寻找时机作案,本意也有报复社会的想法。2:现场看犯罪嫌疑人都是出于主观故意行为。一,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刹车迹象》二:逆向行驶直奔学生。三:司机的本能遇紧急情况自然外打方向盘。3:肇事后逃逸,不停车,不采取措施。4:韩某的行为放任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都是出于主观故意。造成后果特别巨大。应定故意杀人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嫌疑人主观意识不应是以剥夺他人生命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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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马路上小学生被撞死亡案件,是定性故意杀人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川会理关羊回答此问题。

据报道,11月22日中午12点过,建昌县第二小学校门前公路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奥迪小轿车,将排队过马路的学生和教师等撞倒,已致6人死亡,18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对伤者的救治,处理死者及安抚家属的善后事宜,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另据有关报道,经当地公安机关侦察,肇事司机、犯罪嫌疑人韩某,因与妻子感情纠纷发生矛盾,产生了轻生厌世走极端的思想,选择采取随机驾车冲撞方式,导致了该惨案的发生。

该次事故是惨痛的,6个学前班学生瞬间失去了幼小的生命,尚有18人(3人重伤)住院治疗。

犯罪嫌疑人心理扭曲,家庭的矛盾演变成报复社会,故意开车冲撞无辜的学生和老师,公安机关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实行刑事拘留,按照他的犯罪动机和方式,造成6个家庭失去心肝宝贝的悲伤,让这些家庭失去了欢乐氛围,伤害儿童,罪恶深重,罪不可恕,死有余辜,就是枪毙一百回都不抵其罪。

所以,根据犯罪嫌疑人韩某实施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损失,对死者家庭和伤者有个交代。


四川会理关羊


个人认为,应定故意杀人罪。因为,该嫌疑人具有杀人动机和目的,并用车撞的方法杀害五人、致伤十九人,虽然其手段行为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但其目的行为是杀死、杀伤他人,所希望达到的危害结果已得到实现!所以,该案属于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是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像竞合。按法理,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意杀人罪应为重罪。但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律人认为只要危害公共安全,就更重,就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这种观点很主流。但是,不论是在人们朴素的法律理念中,还是看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罪都应是第一重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会造成不特定人的伤亡,而易使人产生“涉众为重”的定势思维。当然,不论定哪个罪,对该犯都得判处死刑!


关宁铁骑18


网络上疯传的葫芦岛惨案,又一次触痛了国人的心!对手无寸铁的幼儿痛下杀手。今天你脾气不好找几个无辜的人报复一下,过几天又一个人受精神打击了,还会发生群死群伤。从根源上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点就是物质基础的快速提升伴随而至的生存压力增加,犯罪嫌疑人的父亲从一个腰缠万贯的商人突然一无所有,这其中的打击非常大,如果再有婚姻危机很可能就成了压垮罪犯的最后一根稻草。第二点就是自媒体的爆发式传播速度,每当国内有重大类似事件发生几乎分分钟全国都知道,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效仿,完全杜绝几乎不可能。自己遭受挫折转而产生病态的报复社会的心里!到最好演变成一场骇人听闻的屠杀!罪犯是典型的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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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公安分局,提供罪犯嫌疑人的资料,应该定性为故事杀人罪。男,二十九岁,因与老婆发生纠纷,开车正常行车,突然掉头,撞向正在放学回家的小孩....后经执法机关证明,无醉驾,无毒驾等其他因素,这样证明该男子,在与老婆之发生纠纷,迁怒于社会,于是凶残地选择了无法躲避的小孩们,残凶极恶,故意伤害无数小孩们生命...


牵你的手去走我们的路


凶手因夫妻矛盾,家庭失和,产生悲观厌世情绪,继而开车撞向无辜的未成年学生,造成6死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予以严惩,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驾驶机动车,高速冲撞不特定的个体(尽管有特定的人群——学生队伍),且造成严重后果,我更倾向定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最高刑也是死刑,与"故意杀人罪"最高刑死刑是一样的。


南湖晨钟


应该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而且从主观上来看,犯罪嫌疑人属于故意,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后果也包含了故意杀人罪的部分内容,但是,我认为从法理、法律规定方面看,其行为性质更加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其驾车冲撞的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而故意伤害罪针对的是少数特定人,因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没有争议的。


寒江雪刘俊


人是活生灵,一般情况下,有理智时,可塑造,可管控,像瓦特,实验水壶浇水一样,火大了水就开,开了冒气,或许连水溢出来,这是平常,但是,像瓦特把水壶封敞严,就会爆炸,在爆炸前,可以少架火,打开盖,留上缝,都有效,都能如愿控,但就逆沸水的特性,赌死。一切妄然,算什么咱呀,致他人死和自杀差不了多少,心死了,能分辨个啥,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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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新闻媒体也报道了,肇事车主发生事故后有逃跑行为,然后被警察抓住,既然知道逃跑,那说明有意识逃跑,是经过大脑思考后做出的行为动作,而不是先去救人,求救。所以肇事车主有故意而行为之。

媒体还报道过车主是因为受家庭影响,情绪不稳定,做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要对自己行为负责,如果每个人都因为受家庭影响情绪激动就对社会造成公共危害。那谁还敢出门,谁还敢去逛商场。社会将成什么样子?还有人权?


冰雪之神之007


葫芦岛惨案,从看到视屏起我就不相信是交通事故。但今早的通报还是让我万分震惊,最不愿想象的罪恶再一次发生了,肇事者因家庭矛盾,将怨气发泄到一群无辜的孩子身上,制造了人神共愤的惨案。这是比故意杀人还恶毒千倍万倍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有这种犯罪的苗头很常见,法律却对它无能为力,如前些日子发生在北京的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违法当事人叫嚷"要死一起死",却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被"认错免刑"了。迁就怀有危害公共安全倾向的人,必然酿成大错。血淋淋的教训,再一次警告人们,绝不可轻饶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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