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有人正在拿刀杀人,见义勇为者拿棍子将杀人者打死,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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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见义勇为者,不仅不会被判刑,而且还应当得到一大笔见义勇为奖金。

有人拿刀杀人,这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这种犯罪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并且是正在实施。那么此时,任何有正义感的人就应当挺身而出,制止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就是拿棍子将其当场打死,这也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这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任何责任。



一般人所理解的正当防卫,可能就是认为只有自己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才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正当防卫。

其实这是对正当防卫概念的片面理解,所谓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自己、他人或者公共财产免受到正在遭受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这里所指的对他人就是一种旁观者为了使自身以外的其他人免受正在遭受的不法侵害,而完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不法侵害。这种行为是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完全也是一种正当防卫。

对于这种正当防卫,就是有一种正义感和责任感了,也就是说: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所以对于这种见义勇为的正当防卫,不仅不能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而且还应当大力嘉奖,以弘扬社会正气。

你说是吗?


法重情深


一定会判重刑,第一人家没杀死人你就把人打死了,故意杀人罪,第二人家把对方杀死了你去打人打死了故意杀人泄私愤有罪,即使人家拿刀杀你,没杀死你之前你都不能拿棍子把人家打死别说是杀别人了,你要做的不是去打人,是拿身体去档刀,然后奄奄一息倒下去


隔壁老王134238593


根据刑法,不负责任。

这属于“无防卫过当”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种情况一共有八类,在刑法上称之为“无防卫过当”又称呼为“特别防卫”。


要注意几个条件:

必须是正在发生的。比如说有人拿刀子正在对某个人行凶,你过去一棍子打死,肯定不负刑事责任,不但如此,还会嘉奖你见义勇为。


但是你不能事后去报复,比如说有人拿个刀子正在行凶,然后看着你拿着棍子来了,歹徒丢了刀子就跑,你去追,追了很久,在明明已经阻止了犯罪的前提下,还是一棍子把他打死,这就不是正当防卫了,这是故意伤害。


为什么?

法律制定一定要考虑最坏的情况,比如说会不会有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特别防卫实施犯罪脱逃法网,这个是要考虑的,所以要对这种情况限制,但是只要当场发生的,不会有任何刑事责任问题。

而且国家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不是为了让公民去杀人的,哪怕是杀嫌疑犯,毕竟国家有合法的暴力机关----公安机关,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是是为了阻止犯罪的,犯罪被阻止了以后,公民自然就没有正当防卫的对象,自然也没有了正当防卫权了。


李建秋的世界


大实话:我们都希望不被判刑,并给予嘉奖,但是这种可能性很小。

在我们小的时候,可能对于见义勇为这种充满江湖侠义之风的举动可以说是非常向往,总期望有一天自己可以遇到这种事,然后来一次路见不平一声吼。但是,随着社会经验的增加,我们也逐渐意识到,见义勇为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尤其是在一些涉嫌重伤或者人名的情况下,就更说不清了。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刁钻的话题,故事说的是张某在下班途中看到一个不法分子正在拿刀行凶,因为感觉情况危急,所以就从路边捡了一个棍子击打行凶者,但是,不幸的是在张某见义勇为的过程中,不法分子竟被打死了。事后,不法分子的家属状告张某,要求其赔偿30万元,并承担刑事责任。

客观来说,这是我们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结果,就见义勇为的人来说,其本意一定是希望制止犯罪,而不是伤其性命。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我们的个人主观想法是不能作为判案依据的,或者只能用作参考依据,但是很难对事件产生质的改变。所以,在这种事情上,最后会不会被判刑,还要看有多少证据来证明自己是不是真的算“见义勇为”。

首先,我们需要找的就是人证,比如说当时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当事人,以及现场其他的围观群众,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人证。就受害当事人的角度来说,他肯定是对受到的不法侵害有一个描述的,比如当时不法分子的是用什么方式加害他的,有没有威胁到他的生命,以及当时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这是判断张某的做法是不是见义勇为的重要凭证之一,如果说当时对方已经是用刀将其刺伤,并且情绪激动,很容易就威胁到他的生命,那么张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可能性就大一些。而就当时盘观者的角度来说,那肯定对事情也会有一个自己的看法,这些也是可以作为判断张某行为性质的依据。

然后就是相关的物证,毕竟口说无凭,我们人为的证词只有和相应的物证配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效果。这就涉嫌到犯罪分子所使用的作案工具,要看这个工具是否具有威胁到生命的可能。比如说犯罪分子当时拿的是刀之类的锐器,那肯定就和普通的棍子之类的一时伤不了人命的东西是两个性质了。当然,还有就是一些监控视频或者围观者拍摄的现场画面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物证。

另外还有就是一些细节的事情了,比如说见义勇者和不法分子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之前有矛盾之类的,或者说当时见义勇为者的个人状态,是不是醉酒或者吸毒之类的,这些都会被作为参考证据。可能有的人感觉太麻烦了,还要取证,还有证明什么的,条件要求也太高了。但是,我们也应该理解,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怕麻烦,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应该不怕麻烦呢?这也正是法律严谨性的体现。

所以说,如果是没有涉及到人命的情况下,很多事情都比较简单,见义勇为也都说得过去,但是,一旦牵涉到人命了,就往往会变得复杂一点。并且,这个复杂也是应该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行凶者的刀尖未刺入心脏人没死算故意伤害,死了算故意杀人,当你在旁边看到能充分预估行凶人这一刀下去离心脏差丁点不会死人那你要掌握尺度别把行凶人打死,打死了行凶人你恳定麻烦了,因为他未杀死人只能定性故意伤害,法律都判他死不了,你把他打死了,你不是正当防卫,你死定了。如果他直接杀死了当事人没打算再杀旁边人,杀人者已实施完浸害,你只能抓得住就抓住他送给警察,不能打他也不能骂他,打他可能打死,他死你进班房,你得到见义勇为奖的可能性为零,骂他没用,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抓不住赶紧报警,接下来怎么办?你首先必须充分了解法律,分析法律,掌握法律,并能熟练运用法律你遇见别人行凶才能实施相应措施,不然你会活得不消庭。这种尺度很难把握,作为非法律工作者,还是先把法律学好学全再说,否则!你眼都哭瞎!


长久翁卫东


放心吧!没人制止的。在中国只要不是你自己的事情最好不要管的,一但要是犯贱多管闲事话,有可能会让你终身翻不了身的


一个不吸烟的男人


如果发现有人正拿刀杀人,你不能拿棍子将其打死。你应先打110请示一下,能不能用棍打坏旦?如果用棍打,先打那里,后打那里,能打几下?如果冲上去夺刀,夺下刀能不能用他的刀反击,反击时能砍那里?不能砍那里。在行使见义勇为权力时,应注意那些法律规定?然后你再决定是否要见义勇为。否则你可能防卫过当,被罚款,被拘留,或涉及刑事犯罪。和平环境,法制国家,遍地警察,遇到坏旦由他们管,你为啥非抢别人的饭碗?你看头条,南方那大哥,见义勇为,罚款了吧。 (̿▀̿ ̿Ĺ̯̿̿▀̿ ̿)̄


黑逗逗11


制止杀人者行凶可能有三种结果,一是大声呵斥,甚至用自己的身体阻止,结果是自己被杀,你就没有责任。第二种结果就是把行凶者打伤,让他失去杀人的能力,这个分寸无法把握,第三种结果就是一棍子把行凶者打死,这样你就犯了罪。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你看到行凶者杀人就报警,结果是行凶者成功杀了人,警察过来收尸,然后通缉行凶者。你没有任何责任。


俗不可耐151798807


会判重刑,因为别人没有杀人,别人也没有杀你,你这是故意伤害罪!要是南京的法官判,你有可能是死刑



学会回忆曾经


为见义勇为者点赞,这样的行为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

发现不平之事,虽然很危险,但他没有害怕,也没有退缩,更没有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也没有顾虑到个人的安危。谁都知道,有时见义勇为也是需要承担风险的,也许就会自找麻烦,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危险!尽管这样,见义勇为者还是毅然决然地上前,虽然没有拔刀,而是从路边的柴堆里抽出一根棍子,但动作一样潇洒,一棍制敌,笔者不禁欢呼,“干得太漂亮了

你从死神手里挽救了无辜者的生命,让他免受歹徒刺刀的戗伤,你用正义对抗邪恶,并消灭了邪热,看似对行凶者残忍,但是这是对无辜者最大的善!法律对此是有明确规定,面对故意杀人这种严重危急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无限正当防卫权就是你的盾牌,如果不这样做,倒在地上的可能就是受侵害者了!

正如昆山夺刀反杀一案,面对宝马哥的咄咄逼人,面对他的砍刀,赤手空拳的于海明只能选择放手一搏!谁也不能苛求他在恐惧的情况下进行精准反击,法律不会强人所难的!正如本案一样,为了保护无辜者,也为了保护自己,给见义勇为者的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他不能一击制敌,不能将行凶者击倒,那么可能就没有机会了,也许他和受侵害者一样,等待他们的就是被打倒在地,也许是重伤,也许一命呜呼!

当危害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发生之时,不动手,更待何时,大胆行使法律赋予的无限正当防卫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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