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夢一樣自由149210882
要按照要求準備詳細的材料。
這次退役軍人信息登記是非常詳細的,對於已去世的軍人及其家屬的登記要按照這次信息採集登記的要求來準備詳細的材料。材料一般包括烈士證,因公犧牲軍人證書等載明死亡原因的證書,還有就是家屬的一些證明材料。
這次信息採集的對象包括在部隊服役期間犧牲的軍人及其家屬的登記,這部分人員主要包括在部隊服役期間犧牲的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病故的軍人等及家屬等優撫對象。只有這些人才參與本次登記,本次信息登記由家屬帶全資料進行登記,去登記的時候一定要帶好在部隊服役期間,因公犧牲等的證明材料還有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次信息採集不包括軍人退役後才去世的退役軍人及家屬。這個界定大家一定要搞清楚的。軍人退役以後逝世的,不在本次登記之列了。好多軍人在退役後由於年齡大或者其他原因去世了,那麼這次這些退役軍人和家屬就不屬於此次登記的範圍了,包括家屬也不能享受退役軍人家屬能夠享受的福利政策了。
去登記前,家屬可以搞清楚自己是否屬於登記範圍,如果是在服役期間去世的軍人家屬,那麼就屬於此次登記範圍,那就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社區街道辦事處等規定地點去登記信息,這樣登記完畢就可以獲得懸掛光榮牌的榮譽了。以後如果有相關的福利的話,還可以領到一些福利的。
這次登記全國的時間規定是2018年8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全國各地規定的時間可能不太一樣,這個要按照各地規定的時間去完整的登記信息,這樣才能在將來的福利發放等活動中獲得一定的福利。
睿思天下
這個情況需要明確兩點:
第一就是:軍人退役後(包括退伍、轉業、復員、退休、離休、自主擇業)逝世的,屬於去世的退役軍人,這種情況是不在這次退役軍人信息採集登記範圍內。換句話說,就是已去世的退役軍人不需要參加登記。
第二就是:凡是在部隊服役期間犧牲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和傷殘軍人等優撫對象,是要參加信息採集登記的。
按規定,這部分優撫對象的信息採集登記,是由其家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代理登記。去登記時,要攜帶的資料有烈士證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書、病故軍人證書、傷殘軍人證書和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等。登記的地點:農村的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民政所;城市的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民政科。不過,有的地點可能會臨時安排,注意聽通知或打聽一下就好了。
關於登記的時間,有的地方已結束,有的正在進行,有的安排在今年底前。對於漏登的可以隨時去參加補登。
潤友
這次退役士兵信息登記,有很多軍人家屬不明白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被採集的對象,特別是我看到有些家屬沒有真正閱讀各地下發的通知要求,以為只要是去世的軍人都要去登記,結果到民政上一問不給登記,心存不滿引起誤會。
其實對於去世的軍人認定很好區別,簡單來講就是“退役後去世”和“服役期間去世”,很好理解,就是從部隊復員或轉業回到地方之後,不管什麼原因去世的,一律都不在此次統計對象範圍內。而“服役期間去世”是指你的親人在當兵的時候,因為戰亡、因公等原因死亡,這類人需要進行登記。並非只要當過兵去世的就必須登記,這個家屬務必搞清楚,不要誤會以為是地方上為難你不給你登記。
服役期間去世的軍人家屬,帶上戶口薄,結婚證,身份證以及何種原因死亡的證件等證明材料即可,到戶口所在地登記。
正常來講,服役期間死亡的軍人,在各地的民政部門都應該有登記的,因為這些軍人的家屬按規定是要享受不同待遇的,民政上應該有這些人的底子材料,這些軍屬也應該是當地撫卹和逢年過節慰問的對象,應該有這方面的詳細資料。如果各地工作到位,其實完全不必讓家屬多跑一趟的。
元芳有看法
退伍以後去世的軍人家屬不在登記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