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躺在醫院裡,肇事司機不管不問也不付錢,只讓我把發票保留好他報保險,應該怎麼辦?

老馬83023551


說一個我親身經歷的事,16年回家過年,我在一個路口等綠燈,綠燈剛亮我掛一檔松離合起步準備左轉,突然我的右前方一個電瓶車拐過來擦到我的車右前方(估計她轉彎角度沒掌握好,當時電瓶車上還帶著她媽去賣菜),電瓶車倒地,當時她媽就說手腕痛,我馬上報保險,旁邊的路口協警報120,車被協警開走,我隨120去醫院,醫生檢查說是粉碎性骨折,要動手術,費用大概4萬左右,當時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醫生就讓我去交錢,上午交了500,接著又交了2500,下午說錢不夠又交了3000!我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因為我很清楚即使我有責任也是很小的責任,第二天家屬打電話讓我再交錢我就告訴他等交警隊責任認定書下來再說!後來交警判我無責,我給她打電話讓她還我墊付的錢,她就扯說別的被撞了還要賠錢什麼的,幾次過後我就不報希望了,就當花錢買教訓!以後在遇到這種事一定要堅持不墊付,不探望,不參與,有事找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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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的事可以借鑑,她的處理方法與眾不同。事情簡述:撞到人,手斷了,還有一些外傷。然後該做的她都做了,報警報保險什麼的……後來家屬要求墊付,她用了一個特別的處理辦法:

首先,她將保險複印件給家屬。然後,表示可以墊付5000元,但必須雙方籤協議。其核心內容是:這是一次性墊付,之後不再墊付。討價還價後,最終以墊付8000元簽定協議。

後來問她這麼做的原因,她說:

① 她知道自己是主責或全責,也知道錢要不回來,主要原因良心過不去,當買營養品吧。

② 少了很多麻煩。家屬有她的電話和住址,她一個女人有點慌。

最後交警判她全責;保險公司賠付4萬多;墊付的8000元沒要回來。無論如何,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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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轉彎碰到電瓶車,報警後,讓他先去醫院看,結果說沒錢看病,去醫院檢查了,腎挫傷,當晚我壓了5000,發票我拿的,第二天一大早就打電話過來竟然跟我說押金沒了,我頓時就🔥了,我說你住進icu了嗎一晚5000,,然後打電話給他兒子讓他搞清楚,不然就不會在墊錢,結果5000用了一個多禮拜,然後又打電話給我,然後我去醫院準備弄材料申請又個墊付1w的交強險上,剛到病房他老婆就拿了一張100押金髮票說她自己先交的,把發票給我讓我給她一百,然後說實在是沒錢了,兒子都沒錢吃飯了,(我當時就沒話講了,他們一家三口都在上班,而且醫院押金也是我交的,他們就是交了個掛號費,),後來問他們要申請交強險1w的材料,結果說沒弄讓我弄,我說那你先下去複印身份證,結果他老婆非要和我一起下去複印說不會,掛號大廳有複印的一塊一張,複印好了他老婆什麼都不覺得,我掏了錢,。 最後交強險申請到了5000,。 到出院一共花了10500左右,。 住了大半個月後打我電話說要出院, 辦出院手續 ,因為保險要所以拉了住院清單,我看到上面x光15次,ct成像就5次好像, 出院的藥配了2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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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在小區內左轉蹭到一老太太,真的只輕輕蹭一下,當時車速不快,10-15碼,緊急剎車,老太太只是手撐到引擎蓋上。當時我就說帶她去醫院。她不同意要等女兒來處理。女兒一時半會又來不了,我急著接小孩放學。老太太說讓我去接小孩讓她女兒帶她去醫院檢查,(是我們單位小區院子,物業保安都認識我,而且主動留了相互手機)。晚九點聯繫她說沒什麼事,照了片軟組織挫傷。第二天一大早聯繫想著自己主動賠錢,她回覆已經到隔壁市一大醫院又做檢查了。下午回來聯繫我談賠償,直接問她多少錢?開口一萬。一個軟組織一萬。說什麼來去路費油費餐飲費還開了七八千的中藥。操!果斷報保個交強險,讓她跟保險談,最後還是我跟保險說好話,3000元結了。(保險都是要發票的,中藥也是不報的,哪個軟組織吃中藥,有發票的也就600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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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聲明,本人從事交通相關工作多年,親手處理,經歷過大小案件不計其數,以下回答僅代表河南省相關地市法律法規,其他省市政策原因,不知道是否合適。

第一,交通事故發生後請立刻報警,出現人員受傷的請先搶救傷員,這一條很重要,不管誰的責任,人命第一,不要因為保護現場,爭論責任導致傷者延誤最佳治療時機。(題外話,12年的時候出警一個轎車和摩托車剮蹭事故,老頭帶著老太太,轎車直行,摩托車轉彎,剮蹭後導致兩個老人摔倒,老頭沒啥事,老太太頭上有擦傷。然後群眾讓老太太和老頭去醫院,死活不去,怕花錢,說也沒啥事,就在原地和轎車爭論誰對誰錯,轎車一對夫妻也說先檢查,誰的責任以後說。老頭不願意。最後現場轎車認全責,老頭要一千塊錢,現場調解寫的互不追究,我們認可的,雙方協商。第二天,老頭來支隊報案,說老太太早上不行了,送醫院搶救,讓對方車主來。然後老太太搶救過來了,顱內出血,要送晚了就不行了。最後老頭大鬧交警隊,沒辦法,把老頭家小孩什麼叫過來,支隊長親自調解這個事算完。最後老頭沒鬧了,因為事先調解的時候都說了,有毛病可沒人管,都有執法記錄儀記錄的,他倆也同意並簽字的。事後來鬧,沒理沒據,最後好像花了好幾萬才治好)。

第二,自證清白,交通事故發生後請機動車駕駛人拿好相關證件等待交警到現場,如實描述經過,以及檢測酒精毒品檢測。請不要擅自跟隨受傷人員去醫院,你想一下,不管誰的責任,你沒受傷,你還跟著去醫院,對方家屬難免作出過激行為,最輕也要一幫人圍著你罵個痛快。治病救人的事情交給專業的醫護人員,你就別跟著去添亂了,此時此刻,你該和交警交流,並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你花錢買的保險這個時候不用他們啥時候用。留下聯繫方式給交警,真是對方有什麼需要,會打電話給你的,如果要錢,請聯繫保險公司,問一下有沒有先行墊付這個功能,要是有,讓保險公司和交警隊對接就可以了。這時候你就在家等著消息就好了。

第三,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會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會通知雙方代表或本人去交警隊查看事故處理情況。這時候,請仔細閱讀,每一條,每一個字,看清責任認定再簽字,沒有交警會逼你強行簽字。如果對責任書認同,就簽字,剩下就有保險的找保險公司對接,沒有保險的自己找錢了事。如果不滿意,請不要簽字,並攜帶認定書問交警到哪裡去申訴。這時候,一般會讓你調解,事情小的話會讓你認個全責,這樣大家都省心。如果你較真兒,或者確實不公平,你申訴後,七個工作日內會再給你一個認定書,一般不會偏袒任何人,即使交警隊有熟人也不會的。插一句,小事故發生後可以找到交警問對方需要多少錢治療,你急著用車,對方不進行訴前保全以及追究交警隊責任後,你交一筆保釋金,你的車可以提前放出來。但我建議認定書下來前不要去這麼做,這麼做做好了你能笑,做不好你會哭的,因為這筆錢保險公司不會給你的。你要有錢那是例外。

第四,事故責任認定書都同意後,就可以讓你的保險公司和傷者直接對接了,怎麼治療,怎麼吃藥,怎麼報銷,保險公司都會算的。這裡面的知識點來了,有些進口藥品不報銷,有些輔助治療費用也不會報銷,如果住院方為次責或無責,這時候建議你和保險公司打官司,這樣爭取到的權益會多一點。記住,一定要找個律師去,自己去提供的法律顧問水平很一般。雖然對方有保險,但還是要一起起訴的,有些傷,金錢彌補不了的。再插一句。有傷殘的要記得自己去評殘,傷殘一級河南省是九千多。這個錢你要不去,保險公司就會替你去辦,然後拿走一部分的。

第五。交涉到這裡,住院的也該差不多好了,記住,不要隨意聽保險公司的出院什麼的,一切聽從主治醫師的安排,有些損傷需要拆鋼板,需要術後恢復等等,一定讓主治醫師寫在病例上,還有一些出院後多久才能恢復正常,讓醫師寫好,比如,出院後喪失勞動能力,出院後全休多少天等等,這些在以後保險理賠都是很重要的。插一句,住院時前期費用基本都是自己墊付,如果認定書下來後,對方主責或以上的,可以讓醫生給下催款單和預計治療費用,讓家人送交警隊,交警隊會替你找車主要錢,如果車主不給你,(基本都會給,保險給報銷)你現在可以通過訴前保全,先把車給保全起來,然後抓緊起訴。對方如果沒保險,那就估計錢不好要,但打官司也能追回一點。遇到很多打贏官司沒拿到錢的。最後都是調解按月給錢了基本。)

番外篇

交通事故認定書

如果真遇到大冤情,確實有人從中做梗,顛倒案情,黑白不分,人情案的,請找到交警隊法制科,詢問後,拿著認定書,按照上面寫的時限前起訴交警隊,成功率基本百分百。

結語

交通事故猛於虎,一時之快的代價有可能是很多家庭的破滅,甚至是滅亡,謹慎駕駛,安全你我他!文明禮讓,快樂駕駛,誰都不希望自己有什麼意外,同樣,每一起事故的背後都有一個個焦頭爛額的人在奔波。我願站好每一班崗,同時也願車禍越來越少。



楠楠的花奶牛


這樣做也沒錯,不違法!

切身事情。三年前,我姐夫碰了一個騎電瓶車的,鎖骨骨折。當時每天去醫院探望,墊錢。

當事人開始也挺好說話的。

我姐夫說,保險公司賠多少,都給對方,自己再補貼一萬現金。

後來對方不知道聽誰的話,開始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賠的都要,另外再補貼2萬。醫院的護工不要,要安排自己家人來照顧,讓我們出錢。說是5000一個月保險公司要對方家人的工資流水,對方沒有。

支架說要用進口的(大家知道,過度醫療保險公司是不賠的)。我們直接就不管了,跟他講,出院以後走法律程序。

拖了三年,最後法院判決,除了保險公司賠的,自己只要出幾百塊!

所以,要看人的,你好說話,我就好說話,你不好說話,那就直接不管,走法律程序!!


PLY名字比人帥


親身經歷,快過年了,我左轉,對方超速,無證駕駛摩托撞到我,我主責,他住院,我扣車,本想墊五千,讓他簽字好提車,人家就是不同意,沒有一萬死活不行,讓我去借也得給一萬,商議一週沒用,我還不墊付了,追著交警出責任書,簽字後24小時之內對方不去法院交幾萬押金保全我的車,我就可以提車,後來聯繫他幫他請律師多起訴點費用,我三者一百萬加不計免賠,人家不用,後來法院調解時才說被他自己找的律師坑了,但是籤合同了沒辦法!不管他住院用了什麼藥,只要法院判了,保險公司必須賠,前提你保的額度夠!

法律沒有規定要先墊付,態度好都好說,態度不好,不看望,不墊付,直接讓他起訴!關於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額度墊付的一萬,當時交警開了墊付單子,去保險公司,人家說,錢直接打到醫院賬戶,而且這錢只能用於急救費用,沒法用於住院,所以沒辦下來,也不知道真假


天吶誒


我的經歷可以給大家做個參考:四月份老婆撞到一個摩托車,摩托車有兩名乘客均有受傷。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報警,報保險,報120急救,先確保事故責任相關方到場,以及最重要的人員生命安全,然後交警取證,保險取證,傷者去急診。急診的錢我全額墊付,確定了病情:一個輕傷,僅有一個趾骨骨折,一個斷了七根肋骨,所幸並無移位,只是需要時間靜養。這個時候家屬過來談營養費,我婉言拒絕,只說先養好身體再議。辦理住院後,我找到主治醫師,說明事情緣由,當著傷者的家屬面囑咐醫生,傷者沒有完全康復不要辦理出院。預交了住院費,家屬沒過幾日又來催我繳費,我提了水果牛奶看望了傷者,擺明我的立場:1.住院費我可以墊付,但如果有不必要的開支被我發現,我就拒絕再墊付。2.我墊付住院費,傷者必須在醫院養好,完全康復才可出院,否則我概不負責。3.出院後保險公司賠付出多少錢就是多少錢,我不再賠付。4.醫院的發票和清單,病歷由我保管。5.以上如有疑問,可出院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方思量再三,同意了。住了兩月院,我墊付了近三萬。出院後第一時間找我,通過保險公司確定了賠付金額,順利解決。保險報銷完前後我個人開支不到五千,包括後邊我給他們的一點小補償。


取水煮白石


經常看到這種交通事故後,司機要不要墊付的討論。我經常想,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矛盾呢?司機本來是有保險的,墊付的錢,保險公司是可以報銷,他為什麼不願意墊付呢?後來看多了才明白。司機墊付了錢,交到醫院,是拿不到發票的,發票需要在傷者痊癒出院後,醫院開給傷者的,司機拿不到發票,無法報銷。司機想要報銷,就得向傷者索要發票,這個時候,傷者就會以發票為要挾,獅子大開口,額外索要其他無理要求,當然這個一定會小於司機已經墊付的錢,或者司機可以從保險公司那裡能報銷的錢的。司機為了能夠拿到比這個高的保險報銷款,只能忍氣吞聲,滿足傷者不合理的要求。久而久之,司機們就形成了一種共識,為了避免被訛詐,就不會再墊付。

那麼造成這種矛盾的關鍵點在哪兒?司機不願意墊付嗎?我想只要司機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墊付的錢能輕易報銷,沒幾個司機願意忍受傷者無休止的糾纏而不墊付的。傷者為什麼能輕鬆訛詐?因為他訛詐成本太低,幾乎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就是隨便找個理由,比如丟了,拿著發票不給就行了。反正已經治療完畢,保險公司報銷的錢傷者又拿不到(本來就不該他拿),傷者即沒有損失也沒有得利,拿著發票不給反而能訛詐一筆,有幾個高尚的人不會想著訛詐一下呢?

因此,我認為,這個矛盾的根源在於國家對於這種事故處理的程序和制度出了問題。醫院一定要把發票開給傷者,保險公司一定要發票才能報銷。在報銷環節,墊付者輕易就被人要挾了。如果醫院能改一改,發票可以分別開,誰付的錢開給誰;保險公司能改一改,交警認定的交通事故,可以不一定非得要發票,去醫院核實一下費用,沒問題的,報銷時把誰付的錢報銷給誰。這種矛盾不就很容易解決了嗎?


結構設計工程師


我也說一件身邊發生的事。14年左右,當時在kfc兼職,那天我沒有班,被撞的是另外一個兼職的同事。事情的起因是店長讓他去路對面取一件貨回來,沒走斑馬線被出租車撞飛5米遠,打120拉到醫院搶救,診斷輕微腦出血。第二天我去店裡時告訴我,你去醫院陪護一天,按工時算錢,到醫院後看到被撞同事在急救室,神志不清,眼睛玻璃體混濁,最後命保住了,也沒留下什麼後遺症。說到這裡後面的才是正題,當時為了搶救他,店長墊付了一萬五左右,肇事司機擔全責(如果現在再發生類似情況,估計責任劃分應該是55開),司機沒墊款,全部按流程走,保險錢下來一分不少,事情的結局是,同事出院了,店長墊付的錢沒給,這種事情在我看來就屬於狼心狗肺,豬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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