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嘱公证时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房产过户时如果有其他子女不签字该怎么办?

用户5573469597256


既然老人遗嘱已经经过公证,那么去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根本无需其他子女到场,更不需要他们签字同意。继承公证办完以后,去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也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场签字。因此,你根本就无需担心。



那么,去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具体要走哪些步骤呢?我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1. 首先,要到老人的户籍所在地,为他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 其次,带上老人的死亡证明和经公证的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如上所述,老人遗嘱已经经过公证,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场也能办理;
  3. 再次,到该房产主管的税务所,办理相应的免税手续;
  4. 最后,带上继承公证文件和免税文件,到该房产的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的过户登记手续。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该房产就成功地从老人名下过户到了你的名下,然后你就对该房产享有了处分权能,用来自住还是出租、出卖都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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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做了公证遗嘱,等遗嘱生效后过户是不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的。

首先在公证处做了公证遗嘱,等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生效,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继承人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根本不需要其他继承人也到场签字。

但是一定要是公证遗嘱,其他遗嘱,虽然也有效,但是要去法院执行。如果老人去世后,不是公证遗嘱,要不就去法院执行,如果法院确定遗嘱无效,那么按照一般的法定继承办理,这时就需要老人的所有继承人签字,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因此,要看具体是属于哪一种情况,是否需要其他子女签字。


法律知识知多少


法海一粟认为,既然老人已经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将名下房产留给其中一位子女,那么,在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时,无需其他子女签字即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因此,本案公证遗嘱虽然依法成立并有效,但是,其生效的时间仍然是老人去世之时。

2、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就是说,如果老人另外还有遗嘱的,那么,其他遗嘱的效力都不能与公证遗嘱相比。在继承时,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继承依据。

3、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是,因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因此,既然题主持有公证遗嘱,那么,在老人去世后,题主可以单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涉案房产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如果老人已经去世,那么,题主持公证遗嘱等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涉案房产变更登记即可,无需其他子女签字同意。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如果用遗嘱继承,费用高,按总价百分之多少收费,可以不需要其他人签字。普通继承公证,其他人签字放弃,收费低多了,上海是八十块一平米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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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等方式。《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按遗嘱继承。本例中,既然,老人留有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一个子女,那么,可以直接凭公证遗嘱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无需经过其他继承人签字同意。


小猪房论


生的时候没征求过我的意见就生了,生了又不好好爱,兄弟姐妹有偏爱,有重男轻女,生病了要女儿照顾,要死了又写遗嘱房子归儿子,这样的父母,谁来管?


用户84103383704


遗嘱真实性无异议直接过户,登记机构无权实质审查是否存在继承权争议,否则可以行政诉讼诉讼。如有继承权争议,实际发生时另案处理,登记机构无权猜疑。


JYH天下为公


这样的事情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就只能起诉要求其他子女履行【遗嘱】派生给他们的义务。在这样的诉讼中,遗嘱【公证】的法律意义就显现出来了,【公证遗嘱】在这样的诉讼中是证明效力最高的证据。法院肯定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凭生效判决书就可以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不再麻烦其他子女了。


不糊涂时涂糊不


得搞清楚一个顺序: 遗嘱继承优先。

若遗嘱内容违法,或部分违法,则违法遗嘱无效,或遗嘱的部分违法内容无效。

若遗嘱无效,则按无遗嘱进行法定继承。


乐呵


只要有遗嘱,签不签字都没用。就算打官司都打不赢的,法律是公正的。不是撒泼耍赖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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