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刑是古代五刑之一,明朝的朝堂之上却有一种专门教训大臣的酷刑,它是什么样的?

司马长史


俗话说“刑不上大夫”,是指士大夫或者品级较高的官员是不能随意使用刑罚的,科举考试实行后,取得功名的读书人,也不能被随便施以刑罚。但是到了明朝,却出现了皇帝教训士大夫的“廷杖之刑”,这是一种法律外的刑罚,专属皇帝惩治大臣之用。

廷杖制始于明朝,《明史·刑法志》中说:“刑法有创之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是矣。”通俗来讲,就是皇帝命人用棍棒打大臣的臀部。一旦官员不小心触犯了皇帝,龙颜大怒之下,就会被宣布处以廷杖,这个官员会立刻被扒去衣服,反绑双手,押到承天门后面、午门前面行刑。廷杖并不是明朝法律所规定的,不分官职大小,不管是德高望重的文臣,还是功勋显赫的武将,只要惹怒了皇帝,就要被拖到午门打屁股。负责行刑的是锦衣卫的校尉,监邢的是司礼监太监。清朝魏禧所写的《魏叔子集》中记载了执行廷杖时的情境:“每次皇帝下旨,要对大臣行廷杖,就派遣太监监视,大臣、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人,就手持木棍,然后一个人用麻布兜从头上套下,使其左右无法动弹,另一个人把受刑者脚捆住,从四面牵拉,只露出屁股大腿,头和脸均触地,只要听到一声打,棍棒就雨点般打在大臣的身上,地上的尘土溅得满嘴都是,所以受杖的人大 部分都死亡了,即使不死,糜烂的肉也要经过医生医治数月才可痊愈。所以士大夫的性命就掌握在监杖的内官以及行杖的卫卒手中。”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也说,廷杖其残酷无理,殆为有史以来所未见。

廷杖不仅给士大夫带来肉体上的痛苦,人格尊严也完全被摧残。廷杖时,强壮的受刑人可以支撑几十下,超过一百的往往就杖下毙命,一命呜呼。如果被杖者身体虚弱昏死过去,就用人尿灌醒。如果受伤部位不超过膝盖,还可以救活,只是医好之后也往往成为残疾。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宪宗朱见深时期,廷杖还只是威吓朝臣的手段,仅仅是为了羞辱大臣,廷杖者不用脱去衣服,还可以用厚棉衣垫着。到明武宗朱厚照以后,宦官专权,下令让受杖刑的人脱去衣服挨打,以后成为惯例。朱厚照时期,大规模的廷杖经常实施,死于杖下的士大夫数量极大,这种刑罚直到明朝被推翻才废止。


福蕴堂主


杖刑也就是打屁股,在朝廷上使用的就叫“廷仗”,是古代使用最多的刑罚之一,最早始于隋朝,在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代则使用得最为普遍,专门对付那些敢触怒龙颜的大臣。 廷仗是明朝皇帝处罚大臣的一种特殊刑罚,明律中并无廷仗的规定,但从朱元璋开始经常于廷堂之上,由太监监刑,锦衣卫行刑,对冒犯皇帝的大臣施以廷仗,在成化帝以前,受刑的人还可以用厚棉衣垫在屁股上,象征性的打几下以示羞辱,然后休息几天就好了。

到了正德年间,在大太监刘瑾的建议下,自己将受刑的人的裤子扒下,光着屁股打,一般人哪经得住这么打,轻者血肉模糊,重者立马死于杖下;像工部尚书薛祥、太祖侄朱文正、永嘉侯朱亮祖等,都因触犯皇帝而被杖死在朝堂上。 专门行刑的人也都是有绝招的,廷仗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怎么打就成为一门学问,打完之后有的人外表完好,其里面筋骨已断,不死也惨了,有的是高高举起,其实下手很轻,因此许多受打的人都事先打点行刑的人,以减轻责罚。


用杖击打屁股,其人格上的羞辱大于肉体,对于有名望的朝中大臣来说,受到打屁股可就是事关尊严的大事了,很多大臣宁愿掉脑袋也不愿意打屁股。


遗产君


要说这廷杖可是明朝皇帝管理大臣的一大法宝,几乎每个皇帝都对大臣施以廷杖,皇帝只有一个标准,就是谁不听话打谁,按照大臣不听话的程度,决定廷杖的力度。

朱祁钰在位时期,原本的太子是朱祁镇的儿子朱见深,朱祁钰力排众议,废掉了朱见深,让自己的儿子当太子,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他儿子却死了,最要命的是,朱祁钰就这一个儿子。朝中大臣呼吁,复立朱见深为太子,朝中每天都有上书的大臣。最为激烈的是,两个御史,上书讽刺朱祁钰,朱祁钰逮捕两人,施以廷杖,从此之后,凡是上书建议复储的大臣,都遭到了廷杖的处罚。朱祁钰很耐心的把上书的人挑出来,让锦衣卫照着名单抓人打板子。

而后来的嘉靖皇帝更是嚣张,嘉靖上位之初,一直为大礼仪事件与大臣争论不休。后来杨廷和的儿子杨慎,带着大臣集体示威,换来的后果是一百多人,集体廷杖,当场打死了17个。


后来严嵩在位,杨继盛弹劾严嵩,结果杨继盛被捕入狱,廷杖100。一百下廷杖之后,杨继盛还没死,但是已经被打残了。杨继盛的腿几乎是脱落状态,杨继盛用碎了的碗将腐烂的肉刮掉。

在明代,一般皇帝都会用廷杖来制裁那些不懂事的大臣,想用武力迫使这些人屈服。廷杖也有几种打法,一般廷杖60下足以让人毙命,而多数情况下,很多人都没死。


廷杖的行刑人对犯人的生死可以绝对掌控,有的被打的皮开肉绽,只是皮外伤,有的只有一点淤青,却足以致命。廷杖曾经只是教训大臣的一种方式,用于羞辱,而后来变成赤裸裸的酷刑。

廷杖有两种方式,一种叫着实打,一种是用心打,而这两种方式取决于皇帝的心情。着实打,目的就是惩戒,最多留个残废。用心打,那是能打死人的,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受刑人的命硬不硬了。


御史三大人


打屁股,现代家庭已不多见,但是其历史悠久可追溯到东汉,东汉末之后的隋唐时期也偶有“廷杖”事件,直到元朝才开始成为时尚。

朱元璋得天下后,似乎也对打屁股情有独钟(这也可能跟他早年的生活经历有关)目的呢,主要是羞辱,或许还不如直接拉出去砍头,对于一些位高权重的大臣又让皇帝有“不除不足以安天下”顾虑的时候,那么“廷杖”致死之后,还可以用“念其有功,保留全尸”来宣告天下与自我安慰。

锦衣卫是早就被众人所熟悉,如果明朝政权是朱元璋亲手栽种的参天大树,那么锦衣卫则是朱元璋手中修理参天大树的剪子,他必须要裁减多余的枝叶,不论方式有多残忍。锦衣卫有18套常用刑具,其中最讲究的要数“杖刑”,分三种执行手法:一是“打着问”,指案情一般,无伤大雅;二是“好生打着问”,指打重一点,留个活口就行;三是“好生着实打着问”,指的是往死里打,然后强拖尸体的手画个押。

《明史》中记录,打屁股打出人生新高度,朝堂之上由于敢于坚持伦理而与皇帝抗争,屁股虽然委屈,但是精神上得到了无上荣光……于是“屁股效应中”各路“政治明星”频频触犯龙威,只为求得廷上一杖。最让人作呕的便是有人甚至将屁股上被打烂的肉“割而藏之”风干……以作为纪念……

最初,我也觉得明朝皇帝过于残暴,呕吐过后深深的明白了什么叫做“一个巴掌拍不响”。

插个清新淡雅的图片吧……实在觉得口味有些重呢。

今天唐山重度雾霾……插图为桐木关的瀑布,怀念一下吧😄



悠学雅致书院茶事


明朝的杖刑为了打胡缠的大臣,并不是酷形,打屁股什么时候成酷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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