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只負責外面公攤面積的衛生,為什麼要收取整個面積的物業費,你們認為合理嗎?

全腦小星球


物業服務範圍合法也合情,價格是否合理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物業服務範圍合法。物業公司向寫字樓業主收取的物業費主要用於,寫字樓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公用水電的支出、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以及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寫字樓辦公室屬於業主個人負責管理私人場所,不屬於寫字樓公共地方,辦公室內部衛生不屬於物業負責範圍。自掃門前雪,業主也不希望物業每天進入私人空間清掃。

物業與業主可以約定物業服務範圍,自己懶得打掃房間或者不會維修室內設備的,出錢找人辦理。


429方寸世界


物業體質和相關法律確實不成熟,不健全。看看全國89%不滿意的業主態度結果就得知,有很大修改空間。有很多條款不符合社會的發展了,到了必須改革的程度了!現在的情況不是業主求物業存在,而是89%的業主希望物業滾出小區。

說到底,物業和業主合同必須是業主和物業單獨定,絕對不能以不籤物業制定的合同就不讓拿新樓鑰匙入駐為理由坑老百姓和強行讓業主同意物業制定的壟斷合同。物業費可以一家一家收,就不可以一家家籤合同?業主可是小區主人,業主的權利在哪?

業主還必須有可以自己治理小區的權利!

合同必須兩年一簽,合同有物業服務細節,有懲罰物業不服務或是服務不到位等懲罰細節。物業入駐小區必須給業委會繳納10萬以上保證金。

業委會可以一條龍在政務大廳能辦下來。有阻礙的成立業委會必須判刑的法律規定才可以。

人大會議必須提案才行啊!!!



愛呀愛呀高高星星


取消物業,以前沒有物業生活多美好,強烈要求迴歸居委會管理,


青福857


所有的公司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物業公司當然也不除外,除非是以做慈善為目的,那些說取消物業公司的,我建議他們都不要買公房,住到農村去,那裡是不需要收物業費的,因為公房有電梯需要維護,包括(保養,維修,年檢)小區綠化要有專業的綠化公司維護,包括(修剪,補種,打藥,除草,澆水),小區最大的開銷應該是保安這一塊,因為是24小時上班,要三班倒的,保安的職責有巡邏,門崗,監控室,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管理進出車輛,禁止亂停車等,做好裝修外來人員進出小區的管理登記工作;其次是保潔工作,小區公共區域的衛生打掃,包括,小區路面,樓道里,大廳,消防通道

,每天的生活垃圾要及時收走,清洗垃圾桶,打掃車庫等,小區還需要專業維修工程人員,所有小區的一切公共設備設施主要靠工程維修,剩下的就是客服工作人員了還有物業經理,各部門主管,都說不需要收物業費,難道這些人都是免費為人民服務,喝西北風啊,物業工作也只是一項工作而已,跟你我的工作沒啥區別,都是做事情,拿工資,沒聽說誰工作不要錢的。當然,有做的不好的,我們可以提出來,讓物業改進,還有小區的居民也要養成良好的素質,垃圾入桶,遛狗牽繩,狗便便要隨手帶好垃圾袋清理掉,不隨手扔垃圾,不踩踏綠化,不亂停車,不破壞公共設施,像維護自己家裡的東西一樣維護小區,要是大家都能做到,相信大家肯定會看到一個和諧美麗的大家園。個人看法,不喜勿噴!還有公共能耗這一塊忘說了也是一塊很大的支出,大家自己想想吧


白月光55729481


這是個比較坑爹的問題。。。

比如 50平公攤,450平套內面積,按3快一平計算,給1500元。

這個錢的作用就不解釋了!

如果按照50平公攤給150元,10層1500元,30層4500元,都不夠請一個大媽掃地,也請不了一個大叔看門。。。更別提機電維修人工材料了!這個就沒意義了,物業帶不動!賠本誰幹啊?

50平單價30元,一層1500,那就和原來一樣!

降是有空間的!但是太難了!

高層公攤面積都是20%,如果降這麼多費用,要考慮物業能否生存?


84942521


開發商,養誰,那,誰就是後臺!所說的物業就是開發商,手下的打手,讓大家養!


Gc52790378


不合理也是合理的,因為物業公司有後臺,有背景,有保護傘,所以他們才會為所欲為,囂張跋扈!


用戶6523858795685


因為我們國家的有些法律是很奇葩的,買房時100平米的房,實際室內面積也就80幾平米(有的室內面積更少),公攤面積佔10幾平米。物業就更奇葩就,物業服務於公共區域,也就是每家每戶的公攤面積是物業服務的對象,每家每戶的公攤面積都差不多一樣10幾平米,物業卻還要收取所有業主室內面積的物業費。是不是很奇葩。


吉祥鳥4024006


建議人大的大人討論取消私有制個人制的物業!物權法及物業管理條約的重新修訂!

制訂物業撤離的審計制度丶開發商房屋品質保障年限(五年保修,你是在對人民對社會犯罪),物業財務及帳戶管控!物業撤離前期小區的恢復工作!物業不作為和亂為對業主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罰!公共收益回饋業主的問題!物業侵佔小區公共面積以及佔地經營的問題!等等問題!

物業的醜陋!是社會的反光鏡!你那點智商!百姓只看在眼裡!恨在心裡!!!

真要把天怒民怨的民生大事!當一回事!國家搞發展的目的是什麼???


熊勇16


這個問題問的好!現在物業收費好像大爺,憑什麼控制或決定小區裡的所有財產和物業的支配。特別是物業費,不是政府說的算,也不應該是物業公司說的算,應該是業主說的算,我們要的是服務,不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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