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二審敗訴都過了三年多了,有證據還可以訴訟嗎?

我的天空253033448


可以申請再審!在此問題上諸多律師被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所迷惑,網上搜索類似的問題,很多律師認為已過時效,不可申請再審,但忽略了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

我國現行的民事審判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二審結束判決既已生效,不可再行起訴,此即一事不二理的原則。但你說你有了新證據,如果你的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依照民訴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且此不受再審的兩年時效限制。聶樹斌一案的再審改判便是一個震撼的例子,再審距二審終結已經十年有餘。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你的新證據的力度,能否足以顛覆原判決,如果不能,你的再審申請將會被駁回,如果新證據能改變原審的事實認定,那麼再審程序便會啟動,原判決將會被裁定終止執行,

此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老耿雜談


向法院申請再審已過了審請期限了(以前二年,現在六個月)。但向檢察院申請監督是沒有期限限制的。還有一種沒有期限限制的方式是提請發現錯誤,向最高法院,上一級法院和本級法院院長提請發現錯誤。


阿福150298048


有證據可以重新訴訟,有的一場官司打好多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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