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羲皇大道“电子警察”12月10日重新投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由于羲皇大道主路面已改造完毕,具备通行条件,因羲皇大道改造停用的沿线电子警察及违法停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2018年12月10日重新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法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掉头、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接打电话、违返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抓拍的路口路段

(一)电子警察监控路口1个:羲皇大道居民楼T型路口。

(二)违法停车交通违法抓拍路段7处:

羲皇大道:供电局、居民楼2处、书香花苑、师院人行天桥、莲亭驾校路口、长仪路口。

以上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后自动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严格遵守。

特此通告

秦州郊区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1月27日

秦州区羲皇大道“电子警察”12月10日重新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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