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首起惡勢力團伙案公開宣判 涉案 13 人最高獲刑 20 年

黑河市首起惡勢力團伙案公開宣判 涉案 13 人最高獲刑 20 年

新華社哈爾濱 11 月 28 日電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人民法院 27 日一審公開宣判梁明等 13 人涉惡犯罪團伙案件,被告梁明等 13 人被分別處以一年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是黑河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宣判的首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

黑河市首起惡勢力團伙案公開宣判 涉案 13 人最高獲刑 20 年

2014 年,黑河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項目,被告人梁明掛靠某建築工程公司承包該項目一期建築工程施工。2014 年至 2017 年期間,以梁明為首的 13 人惡勢力犯罪團伙,對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虛假訴訟犯罪活動,並非法拘禁他人,嚴重擾亂該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黑河市首起惡勢力團伙案公開宣判 涉案 13 人最高獲刑 20 年

27 日,黑河市愛輝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梁明犯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一千七百萬元。被告人梁成龍、魏欣等 12 人,分別被判處十一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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