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執法和種子管理站會合並嗎?

五臺山書畫院


農業執法領域建設,和原農業局下屬事業單位種子管理站改革是兩個路線。

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組建農業農村領域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原來的農業執法、種子管理執法、農藥農資執法、畜牧獸醫執法等,實行綜合改革,共同建立農業農村綜合執法中心,為事業單位性質。新組建成立的執法中心,能否保留參公性質,目前尚未有明確的方案。只是新修訂的《公務員法》草案,規定承擔公共事務管理的事業單位可以參照執行,保留了行政執法單位參公的希望。原已經登記為參公人員的執法人員,可以保留參公身份,連人帶編劃轉到新組建的農業農村綜合執法中心,繼續享受參公待遇。

種子管理站改革,是將其承擔的生產經營職能改企,保留在種子公司;將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農業農村局,由機關承擔;將其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能,劃歸農業農村綜合執法中心;將其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與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等進行整合,綜合設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承擔農業農村領域的公益服務職能和行政輔助、行政支持職能。新成立的綜合服務中心為事業單位,統一不再參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