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实施!磐安人,“分档统筹法”医保新政赶紧了解一下!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磐安人,“分档统筹法”医保新政赶紧了解一下!

近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打破地域、身份限制,通过“全域统一、城乡统筹、档次可选”的“分档统筹法”,让群众就医服务“无异地”、同档次待遇“无差别”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磐安人,“分档统筹法”医保新政赶紧了解一下!

今后,

磐安市民看病就医有哪些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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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实施!磐安人,“分档统筹法”医保新政赶紧了解一下!

医保服务同城化篇

全市无异地 城乡归一体

打破跨县(市)区域就医限制,全市范围内就医报销同城同待,实现医保公共服务全域公平共享,推动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参保人医疗服务利用公平性、惠及全民,特别是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县(市)参保人受益更大。同时,打破群体,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本地户籍人员和外来人员,全体参保人员的住院和门诊报销待遇通过选档缴费可实现城乡一体,让全市群众公平共享都市区改革发展成果。

报销一卡刷 跨省不垫付

打破各县(市)医保信息孤岛,2018年12月底前建设完成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结算系统,全面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报销“一站式”实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已实现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为全市医保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报销服务。

同时,深化人力社保“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全市全域一体化进程,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将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不分区域、全城同质共享,推动全市一网通办、一卡通办、一站通办、全域通办,提升全市参保人员就医保障获得感和满意度。

转外仅备案 两定可互通

参保人员需转杭州、上海三级甲等医院治疗的,可以直接到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广福医院办理转院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可采取医院办、电话办、传真办多种备案方式,目前全市跨省就医备案已达8939人次。全市共有127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互通,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直接就医、购药。2018年全市直接结算报销金额达138054.55万元。

医保待遇提升篇

分档缴费法 提档可提待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分一档、二档、三档三个档次。参保人员参加不同档次,按照权利义务相适原则,缴纳不同标准的参保费用,享受相应标准的医保待遇。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与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相当,即在本市内基层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参保人分别报销95%、88%、85%,退休人员分别报销95%、92%、90%。一档与二档参保人的医保待遇仅是否建立个人账户区别。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在本市内基层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分别报销90%、80%、75%。

除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保一档外,劳动年龄段人员可自主选择一档、二档、三档缴费,其他人员(学生、非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和领取本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自主选择二档、三档缴费。鼓励全市参保人提高档次缴费(即原缴三档的,可选择一档或二档)。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磐安人,“分档统筹法”医保新政赶紧了解一下!

门诊增限额 住院提封顶

普通门诊:在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由统筹基金按50%比例报销,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按20%比例报销。一档或二档参保人最高报销限额由原1000元提高到3000元,三档参保人最高报销限额由原750元提高到1500元。

慢性病种门诊:在本市内就医的,一档或二档参保人由统筹基金按8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由原2400元提高为5000元。三档参保人按6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由1200元提高到2000元。

住院最高报销限额一档或二档参保人由原16万元左右提高到30万元,三档参保人由原12万元左右提高到20万元。

签约选点好 基层报销多

家庭医生签约或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至60%,慢性病种门诊提高5个百分点,一档、二档参保人达到85%,三档参保人达到65%。

家庭医生签约或选定山区基层卫生院就医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至65%,慢性病种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一档、二档参保人达到90%,三档参保人达到70%。

签约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起付标准由500元下降200元至300元。在基层卫生院住院就医的,一档、二档参保人的报销比例达到95%,三档参保人的报销比例达到90%。

医保分档统筹篇

多方共筹资 统分互担责

一档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按规定缴纳。具体缴纳标准由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档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筹集,以上年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3.6%的比例缴纳,财政补贴按省规定标准确定。2019年个人年缴纳标准148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三档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筹集,由参保人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组成。参保人个人缴费以上年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1.2%的比例按年缴纳。全市个人缴纳标准由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每年公布,2019年全市个人年缴纳标准50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一档(职工)筹资由单位和个人缴费组成,二档和三档筹资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采取多方筹资机制,有效提高医保筹资水平,保障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同时,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基金统一预算,统一调剂,统一考核;市、县(市)分级征收,分级核算,分级平衡,分级负责。

企业可减负 个账全部建

全市执行统一的用人单位医保缴费比例,原县(市、区)用人单位医保缴费比例高于全市统一缴费比例的,全部降为全市统一医保缴费比例;原县(市、区)企业单位医保缴费比例低于全市统一医保缴费比例的,仍按原县(市、区)企业单位医保缴费比例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全部按统一标准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有效提升职工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个人账户不再区分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全部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不建立个人账户。

一档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按以下规定按月划入:35周岁(含)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划入3%;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划入3.5%;45周岁以上的划入4%;退休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5%划入。逐步推进个人账户按缴费年限划入。

有条件的县(市),个人账户可按以下规定按月划入:在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按本人缴费基数3%划入,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缴费基数3.5%划入,满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4%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5%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医疗费用,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用于支付参保人配偶、子女和父母(下称近亲属)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近亲属缴纳大病保险费用,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外来可参保 困难政府兜

在全市范围内就业的外来人员,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参加职工(一档)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领取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选择二档、三档参保缴费,享受本市户籍人员同城医保待遇。

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困难学生和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困难人员住院和门诊报销待遇提升至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实现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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