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去农村偷枣摔下山,家属要求枣园园主赔偿合理吗?你怎么看?

奥拉维尼夫斯基


首先我们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城里人是去偷,而不是去合法的摘取!所以说定义盗窃行为,是属于盗窃罪属于违法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普及一下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1、刑法中有说到过的,所以在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下进入园区摘取果实都是属于偷到行为,所以偷盗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也许有人会说,园主人没有立警示牌或者没有围护起来,去摘几个也不违法!但是作为私人财产不管是摘多少,只要没有经过主人同意的情况下都是偷窃,没有其它道理可以讲的!

3、作为成年人,应该懂得最基本最基础的常识,寓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啦!明知道是违法的还要做,在园主人没有进行任何追打并未侵犯偷盗者的权益下,所以说偷盗进行中自行摔倒是不需要园主人赔偿任何损失!

在这个人人都愤怒小偷的时代里,不管怎么样只要出现了偷盗,就要得到法律的严惩!在行窃中的小偷摔倒,被狗咬等等出现的情况是不需要被偷主人赔偿的,反而还需要偷盗者对被偷者进行赔偿才合理!


橙乡大表哥


这样的类似事情我还真的遇到过一次。

我是一个种人参的农民,去年有这么一天我在参地干活,突然听到有说话声音,抬头一看,三个人走进参地。因为参地是不能随便进的,所以唯一的入口最显眼位置有写的一个告牌说明,显然这几个人是没把它当回事。

简单聊几句才知道是外地的旅客,也正因为看了告牌知道里面有人参,想进来见识一下。

也算客人 不便多说 ,几个外地人样子很高兴 好像终于见到真正的人参 特别开心。一边聊天一边往前刨参。

因为参地里有很多支遮光棚的木棒 ,木棒上会有钉子,正常这个钉子是连在棚上的,有的偶尔会连在木棒上,可能是老天安排这么一个钉子一定要挽留这三位游客,只不过方式不太美好。

被扎到脚的一位女游客 表情非常痛苦,好像伤口挺深,男游客直接给抱了起来 脚不沾地了。

这也只能上医院了 我跟着屁颠屁颠的 活都没干完 可是毕竟有人受伤,于情于理都应该帮忙一下,其实我并不觉得自己要负什么责。

最后医生清理了伤口给脚抱起来了,还发了破伤风。

整个过程都非常和谐,虽然有人受伤,他们也没有也怪我,我也做了该做的。他们还说给我添麻烦了。

生活中一定要有一个善良而且宽容的心,会很少有烦心事。



勤劳小洋


关于这个问题,老农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看到题主的问题,老农不禁想到生活中的另一个例子。农民在自己家宅基地上盖了五间大瓦房,房子盖好以后呢,围了院墙。但是有一天,有一个骑摩托的年轻人突然撞到院墙上撞坏了。于是乎年轻人的父母就埋怨农民,说是因为他的墙才导致自己儿子被撞坏。

这是发生在老农身边的一个例子,和题主所说的问题大同小异。那么对于这样的事情,房子的主人、枣树的主人用不用为这件事负责任呢?

所谓责任,有两层含义,分别是1.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 2.应承担的过失。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房子的主人、枣树的主人对于骑摩托车者、偷枣人有没有责任所在,答案是否定的。没有任何一条理由需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同时我们来看一下,需不需要为他们的行为承担过失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如果法律规定需要负责,那么整个社会是不是就乱套了。

当然,老农所说可能有些太过通俗,但是话糙理不糙。试想如果被害者需要为小偷的行为负责,那么我们是不是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坏事呢。


惠农志


城里人去农村偷枣摔下山,家属要求枣园园主赔偿合理吗?

这合理吗?首先问合理不合理就是错误的,显然是不合理呀!

偷别人的枣不下心摔下了山,我只能送他两个字:活该!

未经枣园园主的许可,就擅自偷摘人家园主辛苦的劳动成果,这已经是违法了的。你自己摔下了山,家属还好意思因此让人家枣园园主赔偿,也真真是太没道理了。

枣树种植在山上,你自己肉眼是可以看到的,明知道危险还故意为之,出了事情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如果想吃的话,可以跟枣园园主花钱购买一点,或者跟人家沟通要一点尝尝味。我相信人家园主也不会吝啬到不给。


鲜农场


看到这个忽然让我想起来另一个新闻,路人偷吃打农药的水果中毒死亡,向果农索要赔偿。

关于这类似的问题我的看法都是不合理,另外再送两个字“活该”。

中国自古有句话叫做,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第一,这个偷到的行为本身就不对,不要说只是几颗枣而已,几颗枣也是他人的劳动成功,凭什么给你偷。偷就是偷,不管赃物多少。实在想吃,可以给人家说一下送给你一些啊,或者说买一些啊,自己非要去偷,自作孽不可活,老天看不下去了才让这人摔下去的。

第二,假设偷这个过程无所谓,也不计较偷了。在摘枣的过程中,摘枣的应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具有一定的预判性,明知道有一定的危险性还去摘枣,作为一个完整的意识清醒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千万不要因小失大!老天饶过谁呢?


裸奔的大象123


昨天刚答了一个“男子水库偷鱼不小心淹死,家属找承包人索赔”的案例,现在又来一个“偷枣摔下山,家属要求枣园园主赔偿!”这个事用脚拇指想都知道要求赔偿不合理。再这样下去小偷都成大爷了!
这真是个病态的现象,都不知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这种不良风气,总之“谁死谁有理”!不管是什人因为什么原因死的,只要是死在这了,这地方的人就脱不了关系。你就得给死者家属赔钱,不赔就“一哭二闹三上吊”闹到你赔为止!


枣园本来就是属于园主私人所有里面的一花一木都是园主的,在没有得到园主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枣园摘东西就是属于偷窃,犯法的。所以即便是摔死了也是咎由自取。我不懂死者家属索赔的理由是什么?是要起诉枣园坡太陡、地太滑、还是起诉枣园没有写好警示牌,提醒这枣园是私人所有,不得采摘!”
我真的是很好奇那些要求索赔的家属,你们脸皮怎么可以那么厚,那么无耻!偷东西本来就是见不得人的事,你们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真的是人至贱则无敌啊!

为什么这种风气越来越严重,一是因为之前有过索赔成功的例子,所以每个人都去效仿。二是想着反正先要求赔偿,赔得多少是多少,即使不得赔,自己也没有任何损失!我真的是搞不懂,像这种那么明显的讹人,敲诈勒索怎么就管不了了呢?谁来告诉我为什么!


邕城小龙


大实话:偷枣就要承担偷枣的风险,这种索赔要求毫无依据,这些坏毛病就不能惯。

今天一个网友给我发来这么一个问题咨询,故事背景:说的是自己承包的后山坡种了一些枣树,但是因为跟景区离的比较近,所以就经常遭到一些来游玩的游客的无理采摘。有一天,有一个从城里来游玩的的游客去他的枣园里偷枣,但是很不幸在偷枣的过程中摔下了小山坡受伤了,然后其家属就来枣园闹事,要求枣园的主人赔偿3万元的医药费。理由是几个枣也不值钱,算不上是偷,而枣园园主有没有尽到安全防护的责任,所以应该赔偿。

不得不说,现在一些人似乎有一种错觉,感觉偷的东西不值钱,那就不是偷,就不构成犯罪。诚然,就单单摘几个枣子,确实不值什么钱,也达不到立案标准,更不会说因为偷几个枣就判刑什么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白,未经允许拿别人的东西本质就是偷,偷一分钱是偷,偷一万元也是偷,只是惩罚不一样,但是本质是一样的。所以,这件事中显然是不应该让枣园园主赔所谓的医药费的。

首先从游客偷枣的这件事来说,虽然枣园是半公开的场所,但是,这仍旧是属于人家枣园园主的私人场地,未经允许擅自闯入本身就已经是违法行为的。并且,在这件事中游客偷枣摔伤主要是因为客观的自然条件和自己的不小心造成的,跟枣园园主有没有什么安全防护措施并没有什么关系。说现实一点,难不成人家种枣还得在枣树下面放一个救生气垫,然后为那些偷枣的人做好人身安全的保驾护航吗?

说难听一点,要是这样的都行得通的话,那我们要是去人家西瓜地里偷西瓜然后崴到脚了,是不是就可以告对方没有把西瓜地整平呢?显然没这个道理吧。

然后,从枣园园主的角度来说,自己种枣,只要不是说在枣园的隐蔽处埋了捕兽夹子,或者设置了人工陷阱,亦或者说是设置了电网等有可能严重伤害人身安全的东西。那么这就是合法的,像这种无妄之灾,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我们主观上没有伤害他人的意图。而就山坡的地势,树的高矮等完全客观的自然条件,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适应客观的自然条件,如果自己因为不适应而受了伤,那只能怪自己,当然,你也可以去怪客观的自然条件,这随你便。

所以总的来说,偷的东西不值钱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无理索赔的依据。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对于这个问题从题目的描述来看,城里人是去偷枣的,而不是说那种付了费的合法采摘活动。所以既然是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自己擅自摘枣,那么自己偷鸡不蚀把米,造成自己摔下,肯定是要自己承担责任的,与主人是没有关系的。

因为如果是枣园的主人开展的付费采摘活动,那么显然,主人是需要对游客的安全负有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的,但是作为这些擅自去偷别人家枣的这种行为,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别人自然不需要对你承担任何义务。

就算山坡比较陡峭,主人也无需对此负责,因为再陡峭,人家也没有让你上去摘枣啊。何况这片枣林应当是由主人承包下来的,应当属于私人空间,并不是公共区域,所以偷枣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任律师工作室


这个问题作为农村的孩子,我来回答!

其实这种事在农村很常见,农村人比较纯朴,家里果蔬到了成熟季节,如果路人路过想吃了摘一两个尝尝,都不会放在心上!可是偏偏有人因为这个偷摘瓜果出了事故,从法律的角度上可能要主人赔偿,但是也只是很少一部分责任,不会是全额赔偿。但是从道德角度上,不应该主人赔偿,毕竟你是去偷,并不是主人邀请你去摘的!

大概是这样的一个事,小王一家周末外出游玩,来到农村一个小山坡,看到山坡上有个果园,里面栽满了枣树,枣子又红又大,很是诱人。小王一时兴起,看到没有主人在现场,不顾家人反对,自己逞能爬上树摘枣子,一不小心摔下来,造成小腿骨折受轻微伤。

小王一家开始耍起无赖,要求枣园主人必须赔偿,理由是枣园周围没有安全措施,没有写明不允许别人爬树摘枣。

枣园主人是农村人,感觉很委屈,自己东西被偷,明明是受害人,怎么反倒还要赔偿,所以坚决不同意。小王一家于是将枣园主人起诉到了法院,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

从以前的判例来看,只怕枣园主人要赔钱了。只是可能赔偿的数量不大!

去年我家所在的县城,有一家院子里栽了一颗樱桃树,果子成熟的时候长势喜人,邻居家的小朋友看到了,就趁主人家不在的时候偷偷爬进院子,爬到樱桃树上摘果子吃,吃的正开心的时候,树枝断了,小孩掉下来把胳膊摔断了!后面送到医院小孩父母要求樱桃主人负责住院花费,主人不同意,后面起诉到法院,最后经过法官调解主人只负责5%的责任,剩下的小孩父母自己负责!

这个事情从道德层面上看果树主人不用负责,可是从法律层面上主人是需要付一定的责任的!毕竟法律大于人情!

我是大山里出来的孩子,觉得我回答的不错,记得关注我哦!



枫叶飞菲


从这个问题的描述上来判定,偷枣的人摔伤然后找枣园主人赔钱,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我们从法律的角度考虑,赔偿,是责任方对被赔偿方的损失,有责任或义务作出的一种补偿。就本问题来看,一个“偷”字,就说明枣园主人事前并不知情,一没收钱二没合同,纯属此人偷盗发生意外,枣园主人没有任何责任,何来补偿之说?

再次我们从情理的角度出发,这个城里人去偷枣园枣子,本来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被众人谴责。现在自己摔伤,也是罪有应得。就如一条恶狗咬了别人,被咬的人还要赔钱给那条恶狗??岂不荒搪?

于法于情于理,偷枣摔伤都不该找园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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