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屬於收費性事業單位,會怎麼改革?

我心依舊38973563


公證處和律師事務所,是司法部門下屬的二級事業單位。公證處的職能性質是中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由是經營類事業單位。根據2017年底執行的改革方案,是將公證、律師兩個事業機構,改革為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人員隨企改制,繼續承擔中介和經營職能。

在實際改革中,這兩個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多半不願意隨企改制。因此,一些地方採取分流安置的方式,將原來的正式職工安置到司法局下屬二級單位;有些是暫時保留公證處和律師事務所,劃分為公益二類,暫時用於安置原有職工人員。這兩類安置方法,都是統一使用事業編制,按事業人員安置,將兩單位原來部分人員使用的政法專項編制騰退出來,供公檢法司其他執法人員使用。

改革過程中其他願意自主擇業人員,和編外合同工一樣,自主擇業,或者自主創業。


真寧腔調


既然是收費類型的事業性單位(上級管理單位屬於司法口,當整合到司法口的類似部門)且涉及面向大眾化服務群眾窗口的單位!……,當在政務中心開設辦公窗口!


生活磨鍊


公證處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將整合為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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