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你經過實踐之後認可的真理?

紅火風騷小男護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最初來源

這是我高中時從一個女同學口中聽到的,它不是真理,應該說是待人處事需要有的一種思維方式。

當時班裡一個比較淘的A同學經常欺負同寢室的B同學,B同學看起來老實巴交,家境也不是很好,所以大多數時候我們還是覺得他挺可憐的。但很奇怪的是B同學還是一直上趕著跟A同學一塊玩,好像A同學從來沒有欺負過他一樣。

有一天聽說A同學在宿舍裡把B痛打了一頓,B半夜起來往A的牙刷缸裡撒尿,第二天自然又被打了一頓,後來老師和同學們都知道了這事。我們排隊吃飯的時候我跟前面的女同學說起這事,還說B同學真TM可憐,然後那女同學直接說了一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當時就愣住了,看人還能這樣看?後來一想確實是這樣,B同學有更好的解決方式,也可以離A遠遠的,但他從沒有這樣做,哪怕是這事發生後,他還是一如既往。

不斷驗證

後來在生活中再遇到類似可憐的人我總是想起這句話,幾乎都能從這些可憐之人身上找到可恨之處。

大學一個女同學談了一個男朋友,不算特別的渣男,但也是那種不求上進,扶不起的阿斗的類型的,和女生的優秀、上進形成鮮明對比,一次一次的把女生惹哭,又死皮賴臉的哄好。明顯理想和生活態度不一樣的兩個人,女生卻總狠不下心分手,每次都以男生對自己挺好的為由說服自己。

不只是我身邊發生的事,很多網絡上流傳的事,朋友跟我講述的事,也都多多少少印證了這個觀點。或者說我總是有意識的從這個角度去看待問題。

適用邊界

但事情也並不總是這樣,之前讓人震驚的“杭州保姆縱火案”中受害者家庭非常可憐,而且從公開報道來看他們並不是對保姆不好而導致的保姆積怨已久,而是保姆本人的問題。


這個時候再強行用“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來解釋是很混蛋的。同樣道理那些遭遇天災的人們他們所遭遇的不幸和他們本身的為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因此我也漸漸發現“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有適用邊界的,一味的用這個理論去解釋所有事情就成了另外一個極端。

正如我開頭所說,這不是一個真理,只是一種思考方式,它可以讓我們辯證的看待問題,我們也需知它是有適用邊界的。

很多“真理”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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