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客觀的辯論到最後會變成了人身攻擊?

評論師小牧


我們先從題目本身分析。

有幾個關鍵詞,“有些”,“客觀辯論”,“最後”,“人身攻擊”。下面一一分析:

1,“有些”,作為量性定語形容辯論過程中的少數,而後面出現的“最後”更是在辯論階段給以限制,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大部分的辯論還是在理性過程中進行的,或者前半部分至少是出於相互尊重,著重於辯題本身展開的相互提供論點與論據的過程。

最後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辭甚至加上不雅動作(延伸)的情況,可以從幾個方面分析,第一,一方內心堅定的認為自己論點是正確的,而正確的定義我們先不考慮其對錯,假設我們把經過自己思考,在現有思維、認知能力、閱歷等維度下,自我肯定的結果認定為正確的觀點。當自我認定為正確,這時讓一個人出現言論過激無外乎幾個情況,第一種,面對對方的辯論,自身無法與其正面對辯,心理產生委屈,不服,埋怨等負面情緒時,難免失控;第二種,面對對方辯論,自身有能力正面對辯論,但對面辯論被自我認定為,不講道理、以偏概全、胡攪蠻纏等非正常辯論,導致自我認定以正常的辯論已經無法獲取勝利的時候,採取的一種辯論方式。第三種就是,某一方負面情緒被點燃,導致雙方陷入人生攻擊階段,以在心理層面獲得勝利的需求。

那第二種情況就是,一方在辯論的過程中已經不那麼堅定的認為自身的觀點是正確的,然而處於辯論規則下,又不能直接表達這樣的心理變化引起的思想動搖,只能通過不那麼理智的胡亂辯論打亂對方節奏或者影響對方思路。

2,“客觀辯論”,我們把科學認定的規律,發展現象,常理等知識總結認為是客觀存在的,把對此的總結認定為客觀規律,但由於人們對於這些客觀規律的認知程度、接受程度、學習能力、辯證能力的差異,因此形成了客觀規律在不同人身上反映出不同的解釋程度,出現了差異化的認知就導致雙方很大程度不在同一認知層面進行討論,這一點 需要先解釋一下。

認知的不同,知識儲備的不同,因此理論輸出就出現差異,有差異就會出現相互的不認同,辯論的進程正是深層次展現這種差異化的過程,到後期,有少數辯論者產生強烈的不認同,便有可能出現上述不理性的人身攻擊過程。

3.“最後”,我們會好奇為什麼不是一開始就人生攻擊?其實很簡單,能用道理說服對方,為什麼要動手(人身攻擊),中國講究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人人都有這樣的心理,也希望有這樣的成就感,於是大家開始時候都表現得彬彬有禮。最後發現,對方並不是那麼講理的人,矛盾激化,又想佔據道理上風,只能動手了。

4,“人身攻擊”。我們這裡把人身攻擊認定為是辯論過程中不需要出現的,是對辯友不尊重,不禮貌,甚至帶有某些侮辱、嘲笑、打擊、故意激怒、揭露傷疤!短板等有失風度的行為。出現這樣的結果一定不會是某一方單純的原因,有可能雙方在辯論過程中出現不當言論引發的惡劣結果。

5,最後,我大膽揣測一下提問者真正想表達的語境,可能前面四點都在把這樣的狀況置身於真正的辯論賽中,我想辯論賽出現這樣的狀況,幾率還是很小的,比較是職業約束的,提問者可能是想問非上述職業辯論過程中,更多是平時生活中場景,比如朋友之間表達不同觀點,討價還價,對某個熱點事件的看法等等,出現提問者所說的情況可能性就會稍微大一點,不是說普通人素質就比辯論選手差,情況是,現實中更傾向於贏得對方認可,而不是講道理,就如同辯論賽中最佳辯手也有從失敗方產出,而現實中,不被認可的感覺更不好受,涉及到周邊參與者的眼光,或想表現給某人看時,你非要跟我一爭高低,等更復雜的情況。

總而言之,我們是禮儀之邦,避免不必要的人人身攻擊,是對雙方的尊重,更是自我修養的具體體現!

小生不才,希望能有所幫助!


執傘人love旅遊


首先,中國文化的辯證主義。中國人眼裡任何事情都具有兩面性,比如說選擇與執著,大智若愚,大愚若智等都是客觀辯論比較常說的話題。其次,客觀的辯論離不開個人的生活環境,文化修養等一系列的因素,導致辯論的事實存在,無法避免。在我國文化歷史上就有“兩小兒辯日”的案例。最後,客觀的辯論最終導致人身攻擊。我們就不得不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分析問題了。馬斯洛的需求學中講到:人有渴望被尊重,被認同的需求。也就是說當兩個人對客觀事實的存在,因為生活環境,文化修養的不同而產生矛盾時,雙方都渴望被對方認同,被尊重時,矛盾就激化了。激化而得不到宣洩,自然而然就上升到人身攻擊了!



莫曰醬


個人觀點都是不同,碰到有些性格極端一點的就會激化情緒


天天年年70598497


中國人認為一個觀點或一個理論體系並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附著思考者的一種派生的“屬性”,如果一個人在證明品質不好,那他的理論和觀點就沒有價值,所以中國人對於人身攻擊的興趣遠遠大於觀點本身的邏輯分析。


陳海寧


無能的表現!有一些人,家庭裡受到的學校裡學到的都很有限。


用戶6909244029891


因為辯論常帶著激情,容易拔槍走火!


一個女人是一個女人


說不過了,再不人身攻擊就沒話說了。


林記誰


爭論到最後都說服不了對方,而且本身自己的認知中對方是錯誤的,就會很生氣,嗯打上一場就可以了。


木與白之歌


任何一種所謂客觀的辯論,都首先帶有了自我主觀的色彩。沒有絕對的客觀。

每個人主觀意識裡的客觀事物,肯定是不同的,就好比一部客觀存在的電影,每個人的觀後感是不一樣的。假如一定要對此評判個高低好賴,那麼每個人都會用自己的立場觀點去辯別其是非。辯論本身是帶有強烈的個人主觀色彩的,所以難免辯論到最後就演變成了個人的人身攻擊。


品讀小屋


能動手就別吵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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