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堂姐顶替上学一事处理结果公布,堂姐被处以停职处理,你认为合理吗?

何桂贤


实际上往届生顶替学籍自己考试上中专在当时确实是常见现象,当时是学校默认的一种行为 不是考生自己能做到的,因此不应由个人承担开除这种后果。至于说影响了应届生的机会,这种可能性是有,但实际上并不是绝对的,实际上当时情况下,确实有不少人想直接考中专,但也很多每应届生不都这么做,对很多想考大学的人还是选择读高中考大学而不是选择考中专。我当时虽然能考上就没有考虑考中专,所以这中间没有绝对的替代关系。因为考大学不限制往届生,甚至有时候少一个上中专的机会反而可能促成了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在那个历史时候 这种事情不宜简单追责了事。


中国三石


竟有很多人为冒名顶替者黄凤玲鸣不平了,窃以为这是很危险的舆向。

有人讲,她把她堂姐前程毁了,其实就是她堂姐不顶替她的学籍她也早就卖猪肉去了,她的学籍当时对她来说根本没有用,在她眼里还不如几斤肉值钱,但是现在她堂姐过得好,她眼红了,觉得学籍是她摆脱贫困的凭证了,所以才出来闹,估计两家人私下也是没谈妥,她才把事情公开的,

这真是pi话!说成绩是她堂姐自己考的,也只是一面之词!说到卖猪肉,北大生还有卖猪肉的呢!问题是凭什么剥夺人家上学后再去卖猪肉的权利?

私下没谈好?做了这等毁人一辈子的亏心事还有什么条件不能答应呢?人家总不会让你命偿就可以知足了!可见,她堂姐也是个要钱不要命的二货!这下好了,什么都没了就满意了。

先讲各位在情理以及事理和天理上倾向于相信谁?然后在逻辑上倾向于相信谁?只须调出提告人黄海霞的中招成绩,黄海霞的这个要求,为什么相关推诿不配合呢?若她没参加考试,也同样没理由推诿不查吧!

过错在先者,承担一切后果,包括无论真假的屈情,都逃不出自找自受的范畴。

对于黄凤玲此类的,停职是轻的,放到古代罪就大了。还有参与此类暗箱操作的相关人等,别提特殊历史环境,特殊时期,特殊情况。拔出一根萝卜来,须要带出一坨污泥来!

因为此类情况,不仅关乎受害人个人的公平,还关系到社会公平,关乎人们的要求正义之心!所以建议入刑!





思之游鱼


这个事虽然目前处理结果已经公布,但是细究案发细节还是很多疑点的,因为目前根据新闻所知:

被指冒名的当事人的丈夫张宝成称,妻子黄风玲(现名“黄海霞”)当年因没有考上大学,复读后使用了黄海霞的学籍参加1993年中招考试,但498分的成绩是妻子自己考的,被许昌师范学院录取,不存在“顶替上大学”的情况。

黄风玲当年就读的官亭乡职业初中(以下简称“官亭职中”)的任教老师和同学除了两份证明,称是黄风玲参加的1993年中招考试,同村亲戚也出了一份证明,证明黄海霞(原名“黄伟霞”)于1992年下半年辍学到郑州市岗河摆摊卖猪肉。

目前双方的陈述出现了明显的差异,被冒名者声称自己当年考试一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而冒名者声称自己只是顶替学籍,考试系自己实际取得。所以可见关键事实就在于究竟存不存在冒名考试的情况,成绩究竟是谁的成绩。

至少从目前的证据来看,黄凤玲提交的证据都足以证实,黄海霞当年并没有实际参加考试,既然没有参加考试。可见实际取得成绩的人应当是黄凤玲。

所以这件事究竟真相如何,我不知道。但是从证据角度出发,不排除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为何当初学校安排黄凤玲使用黄海霞的学籍去考试?也是耐人寻味。


麋鹿说法


那些可怜这个姐姐的人长的猪脑子吗?你们说妹妹毁了姐姐的前程,但是这个姐姐毁了谁的前程,你们知道吗?初三是不允许复读的,因为在小孩阶段,一岁之差,能力相差是很大的!所以中考只能考一次,而高考随便你考多少次都行。假设当年那个师范学校招一千人,大家都是应届毕业生,你刚好考到第一千名,那你就可以继续上学了。现在这个姐姐以复读生伪造应届生的身份占据了一个名额,那你就没学上了!你们为姐姐喊冤,那谁为那个失掉本属于他的名额的人喊冤呢?甚至那个人都不知道是谁,被别人顶包了,一辈子还稀里糊涂的!妹妹只是“坑”了姐姐一个人,而这个姐姐往小处说也只坑了一个人,往大处说坑了整个社会,让本来就不平等的社会更加不平等,这种人在封建社会全部都是要杀头的!


文死贱武死颤


停也是对的,说不定国家现在借机要查这些事,追究责任了,恰巧遇上了。都二十多年了,有多大仇恨,能让这个姐姐咬牙坚持20多年去告她。大家都知道其实那个姐姐在小城市卖猪肉也是挺幸福的事,收入不错,比起当老师收入差不到哪里去,就是以后没有退休养老保障。平时亲戚间多互动,帮助,哪会有今天这些事,以前那个年代好多都是顶的,为啥别人家没出现反目成仇。说句真心话,既然顶替了亲戚学籍,那份人情经常提醒自己要还的,领不领情那是另外一回事。自己儿女在外边升官了,赚钱了,少在比你过得差的人或邻居面前说,平时有事不帮别人,还用这样的方式渲染或打击别人,那不是要人命吗。估计那位姐姐也就是气不过对方顶替学籍那种表情,平时家里有个困难需要帮助,一没这方面亲情,二没方法,那些过得好的对她是不理不睬。即便后面查出来是不是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两家亲情想办法修复,化干戈为玉帛。姐妹该拉家常要拉家常,该帮助要帮助。不然估计那位姐姐还要告,这个血性的中国人,好充足的精力和时间~


大拇指六


正告黄伟霞

不管你和黄风玲有什么家仇,黄风玲即使顶替了你的学籍,但并未给你造成任何的伤害,她的违纪,自会由纪律检查部门给予处理。

但是,十多年来你对她的指控,如果没有系列的证据支持,那么你就面临诬陷和诽谤的嫌疑,如果受害方控告,法律是严肃公正的。

所以还是规劝,收拾起失败的表演,真诚的向黄风玲和社会道歉,为时还不晚……


天中一山人


感觉到这不太合理,对于顶替者没有做到相应的处罚,对于受害者没有给予适当的补助,有点儿不太公平。

首先,在以前,考上学都是包分配工作的,有些人也可以说是因为考学就改变了命运。特别是一些农村出身的人,假如考上学后,就等于是吃商品粮了,跃入龙门了。城里人和农村人,那在当时简直是天壤之别。

其次,顶替别人上学不仅毁坏了别人的幸福和前程,而且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可以说是冒名顶替,胆大妄为。而对于顶替者,却处以停职的处分,这显然是太轻了。应当找出原因,追究案件背后的真相,依法依纪处理有关人员。



最后,对于被顶替人来说,这可以说是命运开了个玩笑。如果不是被人顶替,受害人也许正在当着教师拿着工资。虽不敢说条件特别优越,但至少是比没有工作强多了,最坏的结果也是到退休了还有退休工资啊。

可是就因为被人顶替,这几十年的心酸和痛苦有谁能知?各种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希望本案最终能够合情合理地解决。


法重情深


这里边有诸多疑点:1黄凤玲的丈夫说她92年没考上大学,93年才顶堂妹的学籍中考的,2考大学只有高中毕业生,黄凤玲时年23岁。3黄海霞出据了自己毕业前的表格,不存在辍学一说。4公安部门出据的证明是在9月份改的名字,也就是在中招入学的前夕,从中考到中招这个时间段就不得而知了。


路贵庆


对河南堂姐顶替上学一事,我的看法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堂姐根本不需要停职处理,除非她现在不称职。

问题的焦点是成绩是谁考的,肯定是堂姐自已考的,中招考试成绩系黄风玲取得,只不过是借用了堂妹的学籍,而堂妹应该是不上学去郑州卖猪肉了。其实这个借用学籍的问题当时比较普遍,记得我们上高一时班上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名字在半年内改了,原来都是复读时借用别人的学籍,上高中后改为了自已的名字。可能师范学院改名不易吧,否则改回自己名字就啥事没有了。

这是那个时代的现实产物,跟堂姐的人品和诚信无关,不要上纲上线,因此也无需给堂姐黄风玲停职处理。

至于说堂妹为什么要告堂姐我们不得而知,是堂妹眼红堂姐现在的生活,还是堂姐不会做人让堂妹心生怨气,这都有可能。不管怎么说,两堂姐妹闹到这样说明两人关系破裂,亲情不再,没有谁是赢家。

这就是我的观点,历史遗留问题让现在的人去承当责任没有必要。欢迎大家留言评论,看看你们的看法。


良心老师


对于这件事,我发表一下的看法,毕竟自己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说的不对的,还望大家海涵。

但是我觉得,考大学应该是分数说了算。只要是靠自己的本事考上的,那么这就没有错,就好比参加一场长跑比赛,到达终点的那个人就是胜者,不能说他用别人的证件参加比赛,奖品和荣誉就成了别人的,除非这个人是现在传说中的枪手。

我不知道那时的学籍有什么价值,只知道现在有的大学生还把档案自己保存,那个学籍真的没有什么用,更何况当时还是中招学籍,这个更没有任何价值,就是你想托管起来,也没有人愿意接受。

一个学籍,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学籍,却引起了如此大的一场风波,而且这两个人还都是亲戚关系。

对于这件事,如果考试成绩被人顶替造成了考得好的人没考上,考的不好的人反而高中,那么这种现象必须得到纠正,造成的损失也应进行赔偿,但是借用对方的身份或者学籍进行考试,如果对方学习不好,升学无望,把对自己毫无用处的学籍让给别人,更何况是自己的亲戚,这是一件成人之美的事,我认为没有什么错。

现在她堂姐经过自己的努力,复读后考上学校,并且毕业之后成了一名人民教师,而黄海霞在1992年辍学卖起了猪肉。

这本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各自过各自的生活,九几年做生意,那时的钱应该好挣,反而教师的工资很低,卖猪肉的不一定比当教师的挣的少,那个时代应该有很多人靠做生意富起来了。

然而这个黄海霞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因为他的堂姐冒用了他的学籍。就认为现在教书的应该是她,而不是卖猪肉。

这是什么逻辑,自己有多大的本事自己能考多少分?难道自己心里没底吗?有什么好冤枉的。现在他的堂姐被停职了,她如愿以偿了吗?

这个堂姐有这样的亲戚也算是倒霉!对于这种人,我们还是避而远之吧!

相信大家对此事一定有看法。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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