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分戶?

最怕女人的眼淚s


在過去的農村經常看到四世同堂的現象,大家吃住都在一起。但是現在隨著時代的變化,子女一旦結婚就會把戶口轉移出去組成一個小家庭,為小家庭努力奮鬥。分戶多半是因為子女太多,利益分配不均導致的,所以子女長大之後都會進行分戶,但是分戶有哪些條件?分不分戶又有什麼區別呢?

過去農村分戶十分簡單,只要拿著戶口本就可以辦理分戶手續。但是現在不同了,國家對分戶進行了重點管理和控制,畢竟現在的戶口和土地掛鉤和宅基地掛鉤。在土地的確權過程中國家發現很多宅基地的亂象,尤其是宅基地面積減少,村民的共同利益沒有保證。國家針對這種情況對分戶政策實行最嚴管控,以下四種情況不能進行分戶:

村莊被納入城市規劃

現在新農村建設已經在全國開展,很多農民都過上了好日子。但是對於那些有城市規劃的農村、統一建房的農村、馬上拆遷的農村則是不能進行分戶的,這樣才能保證拆遷徵收的公平性。

獨生子女家庭

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如果獨生子女要辦理分戶那就多出一處宅基地,這樣就不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因此,獨生子女家庭不可分戶。

退出宅基地

很多農民選擇有償退出宅基地,他們拿到了補償之後雖然戶口還是在農村但是他們是不能分戶的

假離婚

現在假離婚現象很普遍,因為離婚之後可以自立一個戶口。很多夫妻假離婚為了多申請一處宅基地,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將取消分戶資格


當然分不分戶只是看個人的實際情況,就算滿足條件假如不想分戶也是可以的。如果選擇分戶,家庭的土地也會進行劃分,這樣的話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土地,只能在一個戶口內流轉。因此,大家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該不該分戶。


了不得的農民


這個很好理解吧?就是說如果是自己成家了,而自己的戶口還在原來父母名下的,從父母戶口本里把自己的戶口提出來,自己單獨一個戶口的,這就叫分戶了!這說的夠明白吧?


現在實行一戶一個宅基地,現在批覆宅基地的手續很繁瑣,有些地方已經限制宅基地批覆,所以有的人想通過分戶來拿到宅基地的批覆權,這在有些地方時行不通的!所以有些想通過分戶來想得到宅基地的,這招是行不通的!

我是濤子看世界,評論社會焦點,請關注我看更多精彩內容!您的點贊是對我最大的鼓勵!

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魯南濤子


簡單的說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結婚成家,從原來的一個戶口簿裡面獨立人出去,自立門戶,這都是分戶。



具體的說戶口概念是:戶口為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也就是說你的戶口就是戶籍,當然了你的戶口簿是由你當地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也就是你當地派出所製作的,戶口簿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口人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說白了分戶,是你單獨立戶,需要去你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分戶,辦好後,恭喜你,那你就是戶主了,你的父母是一戶,你又是一戶,等於你們就是兩戶人家了。


農戶開心果


說句題外話。看了一下下面的評論,偏激的很多,換句話就叫不明事理,你自己都沒搞懂,就來肆意評論,顯然是不負責任的。

首先,先來理解分戶。家庭成員都在一個戶口簿裡,出於某種需要,想把個人或者自己一小家的戶口分離出來單獨立戶。

分戶口有幾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一、如果是購買能辦理合法不動產手續的商品房或住宅,就特別好辦。只要憑藉不動產證件就能分戶。

二、除卻第一種情況外,就要考慮符不符合分戶條件。有人說政策自相矛盾,不著急,聽我細細道來。

分戶條件跟土地管理法密切相關。

比如,農村家庭有兩個兒子的,戶口和父母在一個戶口簿上,其中一個兒子年滿18週歲,符合兩處宅基地條件,雙方各持自己的宅基地證到戶籍管理處,可辦理分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有心人以為只要把戶口分開,就能再申請宅基地,畢竟現在地很值錢。

鑽政策的空子,有那麼容易嗎?


特聘社會觀察員


分戶,就是戶口本上的頁子寫滿了就得分戶,我是結完婚,我老婆的戶口還沒遷過來,孩子出生後去辦戶口信息,派出所告訴我已經符合拆戶,可以拆分戶口了

首先我是兩兄弟,我哥結婚後我嫂子戶口就遷過來我家,我侄女出生後也得入戶口,我結婚我老婆也得遷戶口,就造成了一本戶口本寫不上這麼多人,就可以拆分戶口本了
手寫不容易,路過請點贊,謝謝了


城哥80708146


分戶,顧名思義就是戶口中人員從原有戶口體系中獨立出去,分割出去,重新擁有新的戶口,並在公安機關戶籍備案。一般分戶的是指子女長大後娶人或嫁人重新組建小家庭而分戶。

分戶後,農村重新組建家庭的,一般可以申請重新分配宅基地,普通農村的較容易。城鄉結合部的因為房地產原因就不太容易了。城市中的就更不容易了。

分戶後,農村原有分配的種植土地經營權,不會因結婚嫁娶或去外地工作而改變原有的分配種植土地的基本性質,原有土地仍然屬於自己的經營權。

土地經營權原有三十年不變,又延長四十年不變。只要原來分配土地的戶中有一人活著,國家是不允許把該戶中已經死的人土地給收回國有。仍然歸該戶中繼續活著的人繼續成本經營。

舉個有趣和典型例子,當初分地的時候,父母和兩個孩子兄弟組成的戶口分配了土地,若干年後,父母死去,兄弟二人也有子女了,他們原本種植的土地因為修高速公路給力很大一筆補償款。但是兄弟二人中老大也已死亡。此時老大的兒子說,我父親死去,那我父親生前種植地的補償款應該我來繼承。這種情況似乎合理,但是按法律規定,老大孩子是沒有繼承權的。此時,當初戶的土地所有補償款都歸老二所有。老二孩子可以繼承他父親的補償款但不可以繼承該土地。老大的兒子更是沒權要該土地和補償款。如果在佔地前,老大老二和他父母都死了,那麼該戶土地收回國有,老大老二孩子們也沒有該地繼承權,更沒有佔地補償款。


藍雨心絃


是的,就是你戶口原來在一個大家庭裡,現在把他分出來,獨立使用一個戶口簿,恭喜你成為戶主啦。我們這邊需要有個自己住房的證明。經常需要到村委、居委登記一下,或者打個證明。戶籍登記部門才肯辦理。所以,又再想要宅基地好像有點問題。不過很多地方的宅基地好像沒有按規定限制一戶一塊宅基地。


阿耿68


分戶的第一步的確是要單獨辦個戶口簿,第二步才是置辦住房。但是現在農村規定“要單獨有戶口才給你批宅基地,要有住房及承包地才給你辦戶口”,其實就是限制分戶!


犁史


分戶通俗的說就是分家,把單獨建立家庭的子女從原來的戶口本上分出來單獨立戶。分戶後每一個戶口本上有一個獨立的戶主。分戶的好處有很多,最主要的就是分戶以後的戶口本用起來方便,還有如果涉及到拆遷可以按戶補償等!


薄荷夢148710779


國家就不能在婚姻法裡結婚和離婚了,關與戶口,女方就不能分戶。只能遷出男方家庭。本來就不是這個家庭的人。平什麼在這裡分戶。所以就要遷出男方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