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井镇坚持“四原则”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杨井镇坚持“四原则”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杨井镇纪委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严格执纪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始终坚持“四原则”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行政村、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抓好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减少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

坚持创新方法,从严执纪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的要求,创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探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立足抓早抓小,及时教育提醒,防止小节变大错,对于有规不守、有纪不遵或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

坚持群众监督,舆论引导原则。充分利用村监委会、《村务公开报》、村务信息公开栏等平台,加强党内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设立举报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坚持常抓不懈,完善机制原则。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深入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不放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释放出“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在工作实践中细化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7件,移送司法案件2件,处理党员干部7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开除党籍1人,追回集体资金44231元,收缴国库资金226037元。

作者/李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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