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6000、拘半月、B2駕證也吊銷!該!

11月27日15時52分,周口市交通管理支隊直屬一大隊副大隊長趙明正帶領隊員在中州路與太清路交叉口執勤。當民警欲對車號為豫LA3029的重型半掛營運貨車進行檢查時,該車駕駛員拒絕下車檢查,卻駕駛車輛沿太清路一路向西逃跑。發現這一情況後,趙明立即通過對講機通報了車輛號牌和特徵,沿線交警立即進行設卡攔截。最終,該車在機西高速入口處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核實, 該駕駛員名叫王*偉,只擁有B2駕駛證,不具備駕駛牽引車的資格。在與駕駛人交談中,民警又發現王*偉存在酒駕嫌疑,經酒精呼吸測試儀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29mg/100ml。王*偉同時違犯了酒後駕駛營運車輛、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兩項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直屬一大隊對駕駛人王*偉處以6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並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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