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有再一再二
沒有再三再四
一旦在一件事情吃了虧
就要長記性
但是今天的主人公
卻沒有因為違反交規被處罰
而長記性
4月14日上午10點33分,高速交警十七大隊民警在青銅峽西收費站開展正常勤務,利用智慧交通系統進行稽查布控,在稽查布控過程中發現一輛為寧A牌照的小型轎車逾期未檢驗,接到指令後,民警將車輛攔截進行檢查。
經檢查,民警發現該車輛未審驗後民警通過公安網系統查詢得知:張某某駕駛證在半年時間內因為機動車未審驗的同一違法行為被交警處罰過3次,駕駛證已經記9分。高速交警十七大隊民警對張某某在這次違法行為過程中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行政處罰。
通過4次處罰駕駛證累計記達12分。如今駕駛員已從“B2”駕駛證降級為“C1”註銷最高準駕車型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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