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達六成,以發展民辦教育推卸保障責任應追責

教育部辦公廳近日通報了包括耒陽市大班額問題、西安市民辦中學“掐尖招生”問題以及銀川市民辦中學違規收取“擇校費”在內的地方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問題,督促有關地區嚴肅整改,並要求各地切實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通報》指出,一些地方在義務教育發展中出現了公辦民辦發展失衡、履行政府職責弱化、少數民辦學校違規辦學等突出問題,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利益和教育良好生態。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達六成,以發展民辦教育推卸保障責任應追責

教育部的通報,是履行《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監管職責,對地方政府不履行教育投入責任,縱容學校違規辦學進行通報並責令整改。而通報的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長期不依法保障投入責任,導致教育生態被破壞的嚴重問題,值得深思。為何長期不依法保障教育投入,而沒有被阻止、問責,根本的原因是,有的地方政府還存在錯誤的教育產業化思維,以及扭曲的教育政績觀。不清理地方政府的教育產業化觀思維以及升學政績觀,地方教育生態將很難得到恢復。

根據通報,湖南省耒陽市履行政府發展義務教育職責嚴重缺位,對公辦義務教育投入嚴重不足,但同時向民辦學校提供用地、補貼等諸多優惠條件,民辦學校過度發展、公辦教育資源嚴重不足,民辦初中學位佔比超六成,大班額情況嚴重。當地將部分學生從公辦學校分流到民辦學校就讀,引發群眾不滿,導致部分群眾聚集上訪。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達六成,以發展民辦教育推卸保障責任應追責

從中可見,當地的教育生態已經破壞到了何種程度,要不是引發群體事件,估計還不會引起上級部門的重視。義務教育階段允許發展民辦教育,但由於義務教育的公益屬性,政府必須保障基本的義務教育,不能推給市場,以發展民辦教育為理由推卸保障義務教育的責任。

這本質是教育產業化思維。不可否認,教育中某些內容,有產業的屬性,比如繼續教育培訓、職業培訓,但公共基礎教育,不能走產業化之路。這貌似以社會力量解決教育問題,但其實,用的是老百姓的錢,導致老百姓學費負擔沉重,擠佔其他方面的消費支出,影響生活質量。

基礎教育階段的民辦教育,只是給受教育者提供差異化選擇,根據《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一名學生在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求學,也應該享有和在公辦學校求學的學生平等的權利,包括生均撥款,也就是說,地方政府以為發展民辦教育,讓學生都到民辦學校求學,自己就沒有責任了,這是學校完全錯誤的。至於有的地方政府希望把教育作為地方支柱產業,這更是錯上加錯。

在筆者看來,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比例應該佔90%,同時要做到所有民辦學校學生都享有同樣的生均撥款,這才是正常的義務教育生態。不然,民辦學校比重過大,這些學校的跨地區招生,會導致擇校熱,影響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此,需要徹底清理地方政府存在的教育產業化思維。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達六成,以發展民辦教育推卸保障責任應追責

縱容民辦學校違規辦學,除了這背後可能存在監管部門(人員)與相關學校的利益輸送關係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在教育法律法規明確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後,一些地方政府覺得均衡與追求升學政績的目標不符,因此,並不積極推進均衡,還給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開綠燈。義務教育階段還設重點校、重點班也是同理。教育部這次通報的陝西省西安市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疏於管理,一度允許一些民辦初中違規採取小升初綜合素質測評、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點考”等方式掐尖招生,使其在體量、質量上與公辦學校拉開較大差距,催生民辦學校“擇校熱”這一問題在全國各地都一定程度存在。各地的所謂民辦名校,大多是升學名校,強調應試。而非給學生提供差異化選擇,有不同的辦學特色和個性。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針對民辦學校違規辦學的治理,都會引來社會輿論的質疑,諸如這是打壓民辦教育,抑制社會力量進入民辦教育等等,而其實,依法依規辦學的底線,規範辦學與打壓是兩回事。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和鼓勵社會力量進入教育領域也不矛盾,社會力量進入民辦教育領域,不能變為讓老百姓在納稅後再掏大筆錢才能入學,這就是義務教育階段不能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原因。

教育是基本的民生工程,發展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從公平角度看,必須加大政府對教育的投入與保障力度,從質量角度說,必須改革教育評價體系,讓我國基礎教育擺脫升學模式。這樣,公辦學校保障基本的公平,而民辦學校也才能提供更個性化的教育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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