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乘客遗忘手机联系的哥送回,被索要百元“跑腿费”后感到不满?

jamie1987


这是一个人的良心道德素质,一个真正有良心责任的人来说,客人的东西遗漏了是应该还给别人的。索要100块跑车费,是你自己的东西忘了,别人专程帮你跑一趟,这个也在情理之中,只是看自己怎么样去理解吧,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所以得出的结论看法也不同,如果都能感同身受,为彼此着想,这样就会皆大欢喜。没有人无缘无故的为你服务,是你自己忘掉的,已经达成了协议,人家要100块,你也同意啦,东西也还给你,事情已经了结了。却又心中委屈不甘,也显得很没素质,愿者服输,这是做人的本性,口是心非,很没素质,不是君子行为,有必要去大张旗鼓?斤斤计较的人,也总是不行的。


军艳情感说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说几个小故事;

某司机拉了一位辽师大的教师和他的三位学生,到大连黄河路四海宴饭店庆生,下车时,将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这位教师联系司机时,车上还有一位顾客。司机答应将顾客送达后,就送还手机。等司机将手机送还时,这位教师接过手机,只是说了声谢谢,连起步费都没有付。

还是这位司机,从大连的香工街,拉载一位准新娘到大连的雅乐轩大酒店,为第二天的婚礼进行彩排。准新娘将两件非常重要的婚礼物品,遗忘在出租车上,通过嘀嘀打车,联系到了司机,司机送回后,也是收到了两声谢谢,连一盒喜烟都没有得到。

在这里我想问问:司机不需要养家糊口吗?司机不需要交份子钱吗?司机做好事不需要成本吗?

社会风气的提高,不单单是拾金不昧者的责任。那些拿回遗失物品的“菜先生“们,他们的责任更大。在这方面国外是有立法的,“拾金不昧“者,会得到遗失物品价值的20%作为回报。只有如此才能改变社会风气,人们才会乐于助人,真正体现“好人好报“。





孙忠汉不像坏小孩


感谢悟空提问!

关于手机遗忘在车上,让的哥送回索要一百元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

起初这位女乘客打电话让的哥把手机送到某地,并承诺付该路段车钱。

想不到司机赶到那里,女乘客又换了地方,让司机再次送到第二个地点,所以的哥提出收一百元油钱,我想这也合情合理。

这位乘客是成年人,你完全可以预计到汽车来回奔跑会产生费用,既然答应了,就该爽快的付给人家,毕竟,的哥是依此谋生的,并没有为你免费服务的义务,假如嫌费用太高,当时完全可以自己乘车前往,公交车也就几块钱。

所以,我想这位女乘客人品有点问题,也不知道的哥在送手机过程换了地方是不是故意的?换作我,说好在那里等,不见到面我是万万不会擅自离开的!人家是来送你的手机,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吗?

对于这种人,我都懒得评论,也许只有她自己认为有优越感!自已认为是个人!群众自有公论。

以上回答,个人观点,请朋友点评!


老孙1585769


司机拾到客人物品应及时与主人取得联系,司机肩负的责任就是保证乘客的安全,同时也要保护好乘客遗落的物品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对于蔡先生要求司机亲自送回手机一事感到诧异,蔡先生为什么不自己亲自去取顺便说声谢谢呢?司机也是在工作送和不送是自愿的,来回跑路还得油钱不是吗?二者一个不亲自取;一个送回要100元跑腿费,我觉得司机要100元跑腿费合情合理,蔡先生8分责任;司机没有联系客人2分责任。


华174684508


自己犯了错,最起码的“买单”还是必要的,总不能指望别人“赔本”来替你买单吧!上个月我一个同事遇到同样的事情。同事出差打车去机场,手机不慎落在出租车上。为了赶航班,同时用助理的手机和司机初步沟通后,就委托我来拿回手机。

我直接打电话给司机,他没有否认手机在他那,说自己忙,暂时没时间送过来(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司机没有拉到我们附近的客人,空车跑过来给我们送手机,这纯粹是“活雷锋”。而当今社会,就算别人真的是“活雷锋”,只要你没有潦倒到需要别人施舍的地步,不要企图去占别人的便宜。

我问司机现在在哪里,司机说他现在在番禺,我一估摸,离我们大概30公里(打车大概100块)。我就告诉了司机我们律所的准确坐标,因为下午还要去看守所会见,我就说您如果方便,能不能麻烦上午给送过来。因为可能会耽误司机的正常工作,如果是空车过来也要烧油,我说您这300元油费我们给出,就当打您的车来回了。


当然这类事情真的沟通起来,多少都会有点小曲折,反复几轮是必要的(司机嫌钱少的意思)。因为之前提到过我们单位是律所,失主是律师,司机也觉得不好纠缠。司机后来就说“你们先等着吧,我有空会过去。”

没过十多分钟,司机就打电话说已经到了,让我下来取。我当时觉得好笑,因为从番禺到我们这里,十几分钟是绝对到不了的。


既然别人已经送过来了,我当然也没什么好说的,下去取了手机,表达了感谢,支付邮费,皆大欢喜。

此类事情,个人感觉错误在自己一方,只要对方不是苛刻的提要求,错误的成本是需要自己来负的。即使对方真的是活雷锋,非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学习雷锋精神就好,没必要占雷锋的便宜。


诈骗犯罪辩护金翰明


这位蔡先生曝光司机的同时,恰恰也把他自己曝光了。

这件事说明,司机师傅没有什么不对,蔡先生认为司机应当免费无偿为他的失误买单,司机师傅就应当是活雷锋,就应该舍己为他,而不管自己一家的生活来源都在自己的车上,也不管自己每天一睁眼就欠着多少份子钱,就应该放下一切,无怨无悔鞍前马后为他效劳。

而这,还是他本人把手机忘在了人家的车上。他给人家造成了麻烦、耽误了时间,都是应当二该的。人家仅仅跟他要100元钱的劳务费用,他就不满了。

难道说司机师傅直接把失物交到公司让他自己去取、还耽误他用就对了。

难道说司机师傅说没看到、不管不问他就高兴了、就满意了。

100元钱,仅仅是劳务费用,你手机失而复得的的补偿呢?应该不应该有?你去挂失一个手机卡、找回那些通讯录、你手机上的各种理财软件、微信支付宝等等,如果这个手机找不回来,或者短时间找不回来,你会受到多大的困扰和损失,你想过吗?

这一百元,不是太值了吗?

不希望这位司机师傅因为这个白眼狼的曝光就灰心失望。拾得遗失物,及时送还失主,并领取适当的报酬,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义的要求。

我先在这儿感谢您吧,司机师傅,谢谢您。


潘卫霞律师


不同国家对拾到财物能否向失主索要酬劳规定不一,大多数国家法律都主张拾到者有权向失主索要酬劳,但失主没有必须支付酬劳的义务。倒是有部分国家规定,拾物交公而失主又在规定时限内没来领取,拾物交公者可以分得拾物价值一定比例的奖金。

中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拾物给失主失主是否应支付报酬”的明文规定,这意味着是否支付报酬、支付多少,应由拾物者和失主自行协商。从这起纠纷看,把手机遗失在车上的责任是失主自己的,车主系在失主主动要求下专程送还失物,由此产生一些经济损失是必然的,这个损失是多少,失主应支付多少“跑腿费”合适,原本是可以商量的(事实上也的确“商量”了,车主有权要求这些补偿和酬劳,失主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如果不给补偿、酬劳而车主不满,他固然无权把手机占为己有,但大可在自己方便时把拾物送交车队或就近的派出所,让失主自己去取对吧?

更重要的是,两人事实上“商量”了,失主同意了车主的补偿要求并实际支付了,这表明他已经认同了“对方送来手机我应该给补偿”这个要求,以及这个要求的具体数额,双方构成要约,且这一要约已执行完毕,车主并没有硬抢硬要,在这种情况下先等手机拿到手,再发帖曝光“黑”自己本应感谢的车主,这种行为是一种失信行为,而且实话说是有点“鸡贼”的。

前面说了,车主拾到手机当然不能“贪污”,但并没有专程送给失主的义务,他可以交单位、交警署,就已履行了一名守法公民的义务,专程送交是“额外服务”,索要“服务费”是正当合理的权利,失主可以不给,但必须为此付出相应不便的代价,而最不应该的是答应给也给了,却在失物拿到手后罔顾当初是自己同意支付的事实,反手去“黑”本应感激的人。


陶短房


这个问答披露的社会现象,引发的关注问题,无疑具有典型的现实意义。

就的哥向遗失手机的乘客索要百元“跑腿费”,而事后不甘心的乘客在网上发帖曝光司机、批判回怼此举而言,俩人行为堪称“半斤对八两”、“五十步笑百步”,都似有欠妥和不足之处。

其实,我们不妨用数学中的排列组合,来巧妙解答这类社会问题。

两个人的排列组合,无非有四种不同结果。

一、高尚的哥PK高尚乘客。

二、高尚的哥PK非高尚乘客。

三、非高尚的哥PK高尚乘客。

四、非高尚的哥PK非高尚乘客。

那么,会有何种迥异的结果呢?


之一,的哥和乘客都是素质较高、品德高尚的人。这时会出现“活雷锋”的哥,免费把乘客遗失的手机送到手中,乘客非常欣喜和激动,非要拿一百元钱来感激他。但是的哥坚决推辞不收,俩人握手言欢,过程中洋溢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满满的社会正能量。

这时,不仅不会有相互指责的负面新闻见诸网络报端,甚至不排除乘客将的哥“学雷锋”感人之举,向媒体网络反映,形成一篇激励更多司机争当好的哥、传递好风尚的正面新闻报道。

之二,高尚的哥碰上非高尚的一般乘客。此时,的哥不要钱免费将乘客遗失手机送还的高尚之举,很有可能会感动素质一般的乘客。由此一来,也绝不可能会发生互相指责的负面新闻。

之三、非高尚的哥碰到高尚乘客。

这时,的哥索要一百元“跑腿费”的意愿,有可能会得到满足。因为品德高尚的乘客认为这无所谓,反正人家利用营运时间来送自己不慎遗落的手机,应该获得一定的劳动补偿,可以理解。也断然不会在网络上曝光的哥索要跑腿费的行为,更不会有类似负面新闻消息曝出。

之四、当非高尚的哥遇到非高尚乘客。的哥当然不愿意做无偿送手机的“活雷锋”,乘客更不理解的歌索要“跑腿费”的行为,甚至为了出口被宰的恶气,不惜在网络上给的哥形象曝光,故意晒摆丢他人。

呵呵,这样一来,戾气对戾气,不理解对抱怨,你宰客我就丢你人,针尖对麦芒,互相不谦让,的哥和乘客之间的关系,又怎能变得融洽和谐呢?!

这难道不值得每一个的哥与乘客深思与反醒吗?!


霍小姐的八卦炉


今日,北京一位蔡姓乘客把手机遗忘在了出租车上,他联系司机让送过来,司机说得给一百元钱,尽管这位乘客支付了100元钱但感觉不爽,我倒觉得这位司机的做法没毛病。

北京很大,司机专门去送手机,需要空载过去,影响运营收入,这也需要一些经济成本,要支付一百元钱可以理解。当然,乘客可以去找司机取手机,可司机等待也需要时间成本。

作为公共服务行业,拾金不昧是应该的,这位出租司机也做到了,若死扣规定的话,司机完全可以把手机交回出租公司,让乘客到公司去认领,这样的话估计乘客也不乐意,毕竟要花更多时间,所以,司机的做法符合双方最大利益。

司机做到了拾金不昧,但并没有免费送的义务,蔡姓乘客吐槽司机收这100元钱,我觉得这就有点矫情了。


震长


我曾经在类似的问题中表达过自己的观点!我支持司机!

手机丢了,是你自己的过失,司机开车给你送回来,如果送还手机地点在市区,那还好,回程时司机可能会接到乘客,如果送还手机地点在郊区,也就是说司机回程时可能会空车,这一来一回,司机的直接损失当然需要你来支付。你犯了错,却让别人买单?凭什么?

别让善良寒了心!

讲完人情我们讲道理,你自己丢了手机,要求司机送回,司机给你送是客气,不给你送,就是道理!司机完全可以就近找个派出所,往里一送,你有空自己去拿呗,那你算算你打车去拿一趟,你要付多少车钱?还好意思添这脸在这里问合适不合适?

再讲重一点,你们之间已经达成了口头合同,司机将手机送至你指定地点,其性质等同于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司机完全可以打表计费!收取合理的车费,至于其他的感谢费用,你们但可以酌情商量,或者你给或者不给就看你自己的人品了,可最基本的车费,你必须支付!

当然,如果你不认可司机提出的金额,那就简单了,让司机上交公司或者就近交给派出所,你自己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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