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謊稱24個月超長還款全程無利息 男子騙客戶辦“透支卡”獲刑3年

長江日報:謊稱24個月超長還款全程無利息 男子騙客戶辦“透支卡”獲刑3年

長江日報版面

長江日報訊(記者梁爽 通訊員李航)男子通過與上游公司簽訂代理銷售合同,向大眾推銷“透支卡”,騙取被害人交納會員費及服務費共62000元。2日,長江日報記者獲悉,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男子劉某提起公訴,最終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萬元。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劉某作為總經理,代表所在的網絡技術公司與上游公司簽訂代理銷售“某商城會員卡”的合同。

之後,劉某聘用業務總監、業務經理、業務員(另案處理)等,從上游公司獲取售卡等業務信息,通過打電話或微信聊天的方式向不特定大眾推銷“某商城會員卡”,隱瞞該卡的使用範圍和條件,宣稱該卡“七個工作日百分百下卡,24個月超長還款時間,全程無利息,後期還可以進行一個5萬-50萬的現金貸款”等,謊稱該卡具有信用卡功能,可以貸款、變現、商城購物等,騙取42名被害人交納的辦卡會員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62000元。

被害人在交納會員費及服務費後,才發現所收到的“某商城會員卡”並不具有透支、貸款、變現等功能。對此劉某公司只是推諉,拒不退款。

2018年1月9日,偵查機關將嫌疑人劉某等人抓獲歸案。劉某交代,在案發前其發現類似的透支卡就是用來騙人的。客戶用“某商城會員卡”在商城購物時,商品價格是市場價的兩倍,且商品需要搶購。在還清透支金額前,客戶無法繼續在商城購物。售卡成功後業務員就會將被害人拉黑,將其轉至客服,客服則利用固定話術推諉。

經檢察院審查查明,嫌疑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2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劉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及自願認罪認罰的態度,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出判處劉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萬元的量刑建議。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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