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购车0首付,男子每月按时还车贷连车影都没见着!

案情简介

在青岛即墨打工的男青年小于,去年零首付分期购买了一辆价值十多万的家用轿车。但从买车到现在近一年了,小于每月都定期还贷,可贷款月月还,汽车却是连影都没见着,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于介绍说,他在看到“购车零首付”这个信息就联系了业务员徐先生,徐先生很热情的给小于介绍了好几款车型,小于觉得车不错,就签订了代购合同,现场交了两万多定金,办理了11万的贷款,小于以为这样就能把车开回家了,这时业务员提出,想要把车开走,还得再交八万块!小于这下傻眼了。

原来,合同上写明,小于还要另外支付一笔八万元的费用,包括缴纳挂牌,购置手续、抵押认证、续保押金等费用,才能开走车,而在这之前,业务员根本没说,小于也没有注意。

小于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零首付购车?简直是被狠宰了一刀。为此,他多次致电带他购车的业务员,要求开走车。可对方一直不同意,最后不接电话,关机“失联”。事后,小于多次联系对方未果,只得向派出所报案...


说是购车0首付,男子每月按时还车贷连车影都没见着!


近几年来由套路贷导致的事件频发,有的为了还贷款家破人亡。

为严惩“套路贷”,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将“套路贷”诈骗纳入刑事打击范畴。

关于套路贷,小兽为各位准备了以下资料,快来了解以下吧~

套路贷的形式?

据统计,套路贷款通常以“信用贷”、“分期贷”、“购车贷”、“租房贷”、“培训贷”、“创业贷”、“整形贷”、“校园裸贷”等形式存在。受骗人群多数为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工作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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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套路贷?

1、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主动给你打电话的无抵押贷款,当天放款。对非正规的贷款机构要保持高度戒备,以防上当。

2、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核合同条款,凡是和口头说的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拒绝。

3、发现被"套路贷",应立即报警。

4、 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并要求提供帮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能够及时止损和保障合法权益。

遇到套路贷如何收集证据保全自身?

(一)保留借款合同,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记录等

说到底,“套路贷”是一种集欺诈、勒索等不法手段于一身的犯罪行为,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最终还是会回归到索要“虚高借款”上来。通过保留借款合同,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记录等,合理说明“虚高借款”数额来源。

(二)保留保证金、利息、中介费等不合理收费证明

“套路贷”团伙在“套路”过程中的趋利行为往往给他们留下致命漏洞,尽量避免现金交付等无痕方式让他们非法获利。

(三)保留“套路贷”团伙不予贷款的通话录音记录

被害人往往会被“套路贷”团伙以违约为由拒绝放贷,并通过所谓“平账”方式重演套路,以达到“虚高借款”数额的“滚雪球”效应,通过保留通话记录,可以还原“套路”详情。

(四)保留“套路贷”团伙通过虚假诉讼得来的起诉书

“套路贷”团伙是一群“知识型”犯罪团伙,他们普遍知法犯法,面对顽强抵抗的被害人往往会以法院起诉、查封房产相威胁,此时“套路贷”团伙通过虚假诉讼得来的起诉书正好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的最好证明。

(五)保留“套路贷”团伙暴力“催收”的视频,录音,图像等证据

为达到索要“虚高借款”的目的,有时“套路贷”团伙会不惜“铤而走险”,暴力“催收”,此时保留相关的视频,录音,图像等证据,可为以后定罪量刑提供重要参考。

“套路”、法律大家今天也都了解了,希望大家能借款时多留一份思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套路贷”相关罪名有哪些?

1、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敲诈勒索罪

比如一些社会人士以威胁恐吓行为手段使别人交付财产,签订合同等,基于非法获利的目的行为。

3、寻事滋事罪

比如殴打、追逐、恐吓、辱骂借款人等暴力催债,破坏公共次序、情节恶劣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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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贷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查、起诉、审判。

独角兽法律专家提醒大家:

1.不要相信低息、快速贷款的陷阱,如果需要贷款需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

2.贷款时碰到借款后先支付利息、高额违约金等苛刻条款,不要着急签合同,可咨询律师以免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3.还款时对方故意躲避使得履约不能完成,及时向司法机关求助;

4.如遇暴力催收,及时手机交易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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