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過首部糧食安全地方性法規 明年起施行

2018-12-04 07:13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金梁

浙江通过首部粮食安全地方性法规 明年起施行

近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下稱《條例》),《條例》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獲悉,這是浙江結合省情、適應新時代糧食消費轉型升級需求而制定的第一部糧食安全地方性法規。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對糧食立法提出了明確要求,而我省早在2016年開始起草《條例》,取得了立法部門的重視和支持,成為了全國最早出臺糧食安全地方性法規的省份之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有關負責人說,通過地方立法,將進一步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加快推進我省糧食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化,保障我省高水平糧食安全。

《條例》結合浙江實際,對糧源保障、糧食儲備、糧食流通、應急與監管等方面作了基本規定,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值得關注的是,《條例》首次將促進糧食產業發展納入糧食安全保障範疇,為滿足全省居民“吃得好”提供了制度保障。《條例》明確了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引導和支持種植符合市場需求的綠色優質糧食品種、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經營和全產業鏈發展的責任;規定了儲備糧動態輪換制度,盤活儲備糧資源支持產業發展,並可以利用國有政策性糧食企業的現有倉儲設施和技術為糧食產業發展提供服務;鼓勵糧食加工業和食品工業發展、糧食品牌建設,增加綠色有機糧食供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