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懷德:配合監察法需修訂現有三分之二法律

马怀德:配合监察法需修订现有三分之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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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配合监察法需修订现有三分之二法律

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在論壇上作主題發言。圖 / 楊曉東

記者見到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時,全國人大剛通過刑訴法、兩院組織法的修訂。“監察法要貫徹實施,需要加快立法修法進度,刑訴法與兩院組織法這次修改就是其中一部分。”他風趣地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監察法比著“身體與衣服”:十八大之後,隨著反腐敗工作加強,紀檢監察工作不斷拓展,就好像一個身體在長大,以至於原來國家行政監察那套“制服”不好穿了,必須得換一套“制服”,這套“制服”就是國家監察。

對於這套“制服”實施的情況,馬懷德坦言,還有一點問題,少個兜、缺個口啊,但監察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法律制度體系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做不少工作。

廉政瞭望:刑訴法、兩院組織法修訂後,還有多少法律需要修訂呢?

馬懷德:監察法雖然是一部監察領域的基本法,但由於它構建了一個全新的國家監察體系,所以對現有的法律、法規形成了很大的衝擊。據瞭解,現在全國人大一共制定了260多部法律,為了配合監察法的實施,需要修訂的相關法律就有160多部,達到了現有法律的三分之二。

廉政瞭望:這些法律修改的共同指向是什麼呢?

馬懷德:儘快形成完備的監察法律制度體系。比如,國家賠償法需要在以往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基礎上,增加一類監察賠償;立法法也需要修改,需要明確國家監察委員會享有制定部門監察法規的權力。

此外,對於留置場所設置管理和監督,監察專員的派駐,監察派駐機關、派駐機構的履職等等,都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這就意味著未來還要制定很多配套法律、法規,比如監察委員會的組織法、程序法,以及政務處分法、監察官法等等。

廉政瞭望:除了對法律的衝擊之外,監委成立後,對監察機關與其他機關的配套、銜接和監督制約工作帶來了哪些衝擊?

馬懷德:監察機關要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其他執法機關進行一段時間的磨合。具體而言,雖然憲法和監察法明確規定了監察機關和其他機關之間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關係。但他們之間如何配合、如何制約仍不明確。這就需要形成配套的制約機制。

例如,監察法規定留置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特別情況下可以延長三個月,一共六個月。監察委員會如果調查案件結束之後,在第六個月的最後一天將案件移送給檢察院,第二天留置期就屆滿了。此時,檢察院不可能在第二天當場就批准逮捕被留置人員。檢察機關還需要有一定的時間進行審查,確定是否需要對被調查人採取強制措施、是否需要起訴等等。在這個空檔期裡,是否需要繼續限制被調查人的人身自由?這就是一個新問題,需要我們探索出一些好的經驗做法,然後把它上升為法律、法規或者相關的司法解釋,從而更好地貫徹實施監察法。

廉政瞭望:可以說,執行落實好監察法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馬懷德:對,特別是需要公安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其他執法部門的配合、銜接、協調。比如,如果監察委員會決定通緝某個人,應交由公安機關等行政機關執行。但如果該對象已經跑到轄區之外,就會產生本地區的監察委員會與異地的公安機關銜接、配合的問題。限制出境也存在同樣的問題。監察委員會是否有權通知外省口岸限制監察對象出境?只有做好這些工作,才能有效實施好監察法,才能完成監察體制改革的各項要求。

廉政瞭望:除了這些,落實監察法還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工作呢?

馬懷德: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對很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觀念產生了巨大沖擊,對社會觀念也產生了很大影響。因此,在貫徹落實監察法的過程中,首先需要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社會各界及時轉變觀念。一些過去不屬於行政監察的對象,但現在都被都納入到國家監察範圍之中,所以就要對監察法有所瞭解,知道政策的界限、法律的底線在哪裡。

马怀德:配合监察法需修订现有三分之二法律

撰文 / 徐浩程

視覺 / 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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