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如果检察院抗诉了,二审法院是不是就一定会重判?

蓝色空间号2018


检察院抗诉,一般就是指检察院对法院判决不服,所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案件由此进入二审程序。

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多数是认为一审法院的定罪或量刑过轻,要求二审法院重判。也就是说,如果是检察院抗诉,即便是被告人上诉了,也会打破“上诉不加刑”的原则,而且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一旦抗诉,法院二审必须开庭审理,而如果仅仅是被告人上诉,法院可以依据情况不开庭审理案件,所以,检察院的抗诉,法院必定是重视的多,但是,并不是说只要检察院抗诉要求重判,法院就会“乖乖”听话重判被告人,一切还是要从事实证据法律出发。

比如四川去年有个集资诈骗改判案,一审被告人因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十七年,结果,检察院认为判轻了,抗诉。既然抗诉了,二审法院就开庭审理,结果,二审法院判的更轻。二审判决全案所有被告人都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构成非法吸存,被判十七年那位被改判六年十个月。

这是为何呢?

因为被告单位是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实际上做的就是线下p2p业务,就是帮助大量企业和项目向公众融资,动辄千万级别。那为什么会出现集资诈骗罪的指控呢?检察院称,第一,这家投资咨询公司存在伪造出借人签名,虚假或者夸大担保的情形;第二,很多借款企业没有把资金用于经营。这种情况,算不算集资诈骗?一审法院判了构成,二审认为不构成。

我认为二审法院是正确的。

第一,因为集资诈骗罪中的欺骗手段,必须是对资金兑付能力和意愿的欺诈,比如完全虚构了借款企业和项目的存在,完全虚构了资金流水,但本案得欺骗手段仅仅属于民事欺诈范围。

第二,这种中介型放贷公司,本职工作就是放贷,其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就是放贷,放贷后,融资企业如果没有把资金用于生产,放贷机构无法控制,是融资企业对资金有非法占有目的,而不是放贷公司。

所以二审法院把本案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因为检察院抗诉不服而加重判决,反而作出轻罪判决,是非常准确的定性。


金融犯罪辩护曾杰律师


刑事诉讼中,如果检察院抗诉了,二审法院是不是就一定会重判。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但检察院的监督权也是由具体的检察院来行使,所以检察官的法律素质及办案能力是影响抗诉能否被二审法院支持的关键因素。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的抗诉,法律上是很重视的,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都要一律开庭审理,而由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案件(检察院没有同时提起抗诉的情况下),就没有这种待遇,二审法院基本上都是不开庭审理的,而只是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

重视归重视,但也不是检察院抗诉什么,二审法院就接受什么(,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由自己的独立判断。如果检察院的抗诉经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检察院抗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也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的。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个案例,检察院两次抗诉说判轻了,法院不但没听,而是直接改判无罪。

所以,检察院即使抗诉也不一定重判,可能还会直接判无罪。

(上述情况以二审法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及法治信仰、一身正气、能依法行使审判权为前提)

见判例链接:勇敢的判决!检察院两次抗诉说判轻了,法院直接改判无罪http://www.sohu.com/a/225650785_432370


北京刑事律师


不管刑事还是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抗诉了,原终审法院必须重新审理,即一定要重判,但重判的结果是维持还是改判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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